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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簡說生活-

    我38歲,和前夫離了7年了,前不久,我閨蜜的老公,突然向我表白,說他想和我閨蜜離了,然後娶我

    我是花姐,老家是鎮上的,有一個大我3歲的哥哥。

    我和前夫離了7年了,有一個10歲的女兒,跟我。

    我和前夫是相親認識的,當時我27歲,家裡一直催婚,相親認識了我前夫後,交往不到兩個月,我們就結婚了。

    前夫比我大4歲,也是急著結婚,他家和我家同鎮,就隔了三條街。

    由於我們都是因為家人的催婚而結婚,婚前彼此並不瞭解,剛結婚時,過得還算幸福。

    可是,一年之後,特別是我們的女兒出生後,我們之間的問題,接踵而來。

    前夫一家人都重男輕女,自從我女兒出生後,婆家人就對我挑三揀四,還揚言讓我前夫找別的女人,給她生孫子。

    自此,前夫也好像變了一個人,經常因為一點小事,就罵我,甚至動手打我。為了女兒,我一直都忍著。

    直到我女兒3歲生日那天,我自己動手做了個蛋糕,還準備了一桌飯菜,叫來了公婆和我爸媽,想給女兒過個生日。

    前婆婆不知道是那根筋搭錯了,一進門,就當著大家的面,氣急敗壞地把蛋糕扔到地上,說一個丫頭片子,過什麼生日。

    把我和我爸媽都看懵了,我女兒嚇得鑽進我懷裡,哇哇大哭。

    當時我前夫還沒回來,我打電話給他,讓他買個蛋糕回來,給女兒過生日。

    他竟然說出了,和我前婆婆一樣的話,說一個丫頭片子,有什麼資格過生日,說他正陪一個女同事逛街,忙著呢,然後把電話掛了。

    當晚,前夫一整晚都沒有回來。

    那一晚,我想通了,我不想再忍了,決定和前夫離了。

    前夫沒反對,沒挽留我,也不要女兒,辦完手續後,我把女兒帶回孃家,改跟我姓。

    為了將來的生活能過得好些,我將女兒託付給我媽,讓我媽幫我帶,我到城裡工作。

    工作3年後,我在公司附近,付首期供了一套房子,把我爸媽和女兒接出來住。

    女兒上小學時,我去開家長會,認識了她班上一個同學的家長,和我們住同一個小區,後來,我和她成了好朋友。

    她比我大一歲,她的是兒子,我們經常會一起在小區散步,聊一些關於孩子的學習問題,偶爾,她老公也會參與進來,因此,我還認識了她老公。

    之後,我們成了無話不說的好閨蜜,她經常向我訴苦,說她和她老公感情不好,說她老公工作太忙,沒什麼時間陪她和兒子,導致他們經常三天一大吵,兩天一小吵的。

    每當這時,我都會勸她:“都說感情就像家電,修修補補,一輩子也就過去了。吵吵鬧鬧,有時還有助於感情昇華,只要不觸及原則問題,就好好過吧。”

    可是,我這個閨蜜沒聽進去,還是不斷地埋怨她老公。

    據我瞭解,她老公其實還是不錯的,性格好,脾氣好,有學識,又有上進心,在一家公司當高管,工作比較忙,但還是會盡量抽時間,陪伴她和兒子。

    而我這個閨蜜,是全職太太,家裡還有做飯、做家務的鐘點工,她平時除了接送孩子上學,大把的閒餘時間,不是去逛街購物、就是去做美甲、美容。

    人啊,不知足就容易出現問題,如果我是她,我會覺得很幸福。

    但她屬於身在福中不知福的人,有了能幹、能給她富足生活的老公,還想讓老公天天陪在自己身邊。

    反過來想想,如果她老公天天陪在她身邊,她能有這麼好的生活嗎?生活處處要花錢,不工作哪來的錢?

    可是,不管我怎麼勸她,她都覺得自己不幸福,覺得自己老公不夠好,不夠愛她。

    有好幾次,閨蜜和她老公大吵後,回了孃家。她兒子就交待給我。

    我無奈,只好交待我媽在接送我女兒時,順帶幫忙接送一下她兒子。

    因為她老公工作忙,好幾回,她兒子都是在我家吃的晚飯、做完功課,和我女兒玩,她老公下班後,才來接回去的。

    因此,她老公跟我一家人,也慢慢地熟悉起來。還常要請我們吃飯,以感謝我們對他兒子的照顧。

    有一次,閨蜜又和老公賭氣,回了孃家。那晚8點多,我和女兒、還有閨蜜的兒子,在小區裡玩耍。

    閨蜜的老公回來了,這次他回來得有些早,他一般都是晚上10點多才回來的。

    他看到我們在那玩,就過來和我們一起玩。

    那晚,我跟他聊了很多,末了,他還感嘆說:“你真好,如果我老婆有你一半懂事,我都滿足了。”

    其實,我對他的印象也不錯,我覺得,嫁老公能嫁到他這樣的,也是三生有幸了,但我沒說出來。

    前不久,閨蜜又賭氣回孃家了,她老公也是回來有些早,當時他看著兩個玩得起勁的孩子,悄聲跟我說:“你看看現在的我們,是不是很像一家四口?

    要是我們真的是一家四口,那該有多幸福,要不?我跟她離了,咱倆過吧,我想給你一個家,一個幸福的家,你能答應我嗎?”

    聽他這麼一說,我一下子愣住了,既尷尬又驚訝。

    雖然我對他印象不錯,但我從來沒想過要嫁給他,這種拆散別人家庭的事,我做不出來。

    回過神來後,我跟他說:“這種話可不能亂說,你是有家庭的人,何況我和你老婆是好朋友、好閨蜜,我怎麼能做出傷害她的事呢。

    你千萬別在你老婆跟前說這種話,否則,我們連朋友都做不成。”

    說完,我就帶著女兒回家了,後來這些天,我看到他都繞路走。

    我真的怕,怕他那天不小心在他老婆說漏了嘴,怕閨蜜說我搶她老公。

    怕萬一他們哪天真地離了,人們會在我背後指指點點,說我是三,是我破壞了他們的家庭。

    我現在總感覺危機重重,進退兩難,我很糾結:該不該跟我閨蜜坦白,她老公曾向我表白的事。

    如果我跟她坦白了,怕她不相信,說我離間她的夫妻感情。如果我不跟她坦白,我又覺得對不起她。

    而且我還怕,如果她老公哪天和她吵架,不小心說出來了,那她也一樣會懷疑我,後果可能比我自己說出來更嚴重,我該怎麼辦呢?

    這和題主問:閨蜜的老公說喜歡我,特別糾結,我該告訴閨蜜嗎?是一樣的。

    我是這樣建議她的:俗話說:“朋友妻不可欺,朋友夫不可扶。”

    其中這個“扶”,是過於關心、撫觸、觸控、撫摸等意思,也就是說,對於朋友的丈夫,不要過於去關心,接觸過於密切,要保持一定的距離。

    朋友之間,無論是彼此有家庭也好,單身也罷,都不能去過多的關心、或呵護對方的另一半。

    有家庭的人,更要懂得避嫌才是,過多的關心和愛護,只會讓彼此的另一半不舒服,產生危機感。

    而且,這樣兩個人一來二去的,容易產生情愫,這是很危險的行為。

    《我的前半生》裡,羅子君和她的閨蜜唐晶,兩人關係那麼好,也是因為一個男人:賀涵,而翻臉。

    至於應該怎麼辦,該不該和閨蜜坦白,我的建議是不用跟閨蜜說,而是慢慢地疏離他們,和他們保持距離,停止對閨蜜的關心,更要停止對閨蜜老公的關心

    能不碰面,最好不要碰面,慢慢淡出他們的生活。

    這樣,就算他們以後真的離了,也怪不到你。

    等他們離了後,如果他再來追求你,你也要想清楚。

    如果你真的想嫁給他,那也要等一段時間,最好能過個兩三年,再在一起。

    除非你“食得鹹魚抵得渴”能抵得住流言蜚語和輿論。

    當時,我表姐覺得我說得有道理,就按我說的做了。

    結果,她閨蜜半年後,真的和她老公離婚了。離了後,她閨蜜搬走了,閨蜜的老公半年後,向我表姐展開追求。

    表姐沒有立即接受他,而是跟他約定,給她3年時間考慮,也算是考驗他。

    3年後,他們終於走到了一起,現在過得非常幸福。

    朋友們,你們覺得呢?該怎麼辦呢?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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