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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8071858009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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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糖果朱
沒有必要,聯絡幹嘛?又不是以後不找物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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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娜迦219
我認為沒有必要。都是前任了,為什麼還要保有聯絡?除非你和前任本來就是很多年的朋友,那這樣和前任母親仍有聯絡我覺得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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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像溫柔野獸
沒有必要 老死不相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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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儒雅小葉子
我感覺你和前任的媽媽是沒有必要再聯絡的,因為你之前已經和你的前任分開了,你們倆現在已經沒有任何的關係了,現在只是陌生人而已。所以他的媽媽和你也沒有任何的關係的,你應該徹底和他所有的親人都斷了聯絡,這樣才能夠開始新的生活,因為過去的就過去了,不要再去和他們有任何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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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如月的熙一心
沒有必要
既然都是前任了,你們肯定已經不在彼此的生活當中了,那又為什麼又聯絡呢?有聯絡也沒有任何的意義呀,我感覺這個事情,所以說就不要聯絡了吧?
人是要向前看的,不要老是向後看,知道嗎?過好自己以後的生活才是最好的選擇,也是最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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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曉慕白
前任都已經是前任了,你倆都不聯絡了,為什麼要練習人家的媽媽呢?人家的媽媽也不想和你聯絡吧?莫非是想複合?想曲線救國?沒那個必要吧?
如果人家談了新物件,人家的媽媽一樣會熱情招待的,媽媽親的是自己的孩子,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別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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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使用者3651504453948
和前任媽媽沒有必要再聯絡了,除非你還有別的想法,比如想和前任複合,那就另當別論。個人以為,和前任之間,既然分開就不要再有任何交集,兩人分開肯定也是彼此有了矛盾,或者是覺得不合適,分開了就不再回頭,好馬不吃回頭草,分開就一切都向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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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友愛小羊1X
和前任分手了之後,那有必要和前任的媽媽聯絡嗎?如果說你們之間沒有嗯什麼關係,存在的情況下也可以不聯絡。也都是可以的,但是如果說呃和前任的媽媽相處的時間也比較長,然後也互相之間有感情啦,那也可以聯絡,但並不是說必要的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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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分秒必爭春風S
沒有必要。
和前任都應該斷絕任何聯絡,已經是前任,不要有任何藕斷絲連。
更何況是前任的媽媽,就是陌生人。和前任都是陌生人,如果關係不好,都是仇人,和前任的媽媽更加是陌生人加仇人。有什麼聯絡的必要?
而且前任的媽媽聯絡你是什麼原因?喜歡你?想讓你成為兒媳婦還是女婿? 你們之間都不合適,大人們在這裡摻和啥?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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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樹與阿喵
和你前任的媽媽當然沒有必要聯絡了,因為你們之間已經成為前任的關係,代表著你們之間的感情已經結束了,如果跟她的媽媽再有聯絡的話,會讓自己感覺到特別的尷尬,始終讓你全部清除你與前任之間關係的一種糾結,才能讓你們之間有一個更好的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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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來世去北漂
現實生活中,如果離婚了,和前任的媽媽儘量還是不要聯絡了,因為那樣會很尷尬。離婚,不管什麼原因,代表一個家庭已經解體了,因為你的前任你才和她的媽媽認識,有了往來,如果和前妻已經離婚各自組成家庭了,那就沒有和她親戚交流的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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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菲哥彪悍姐
完全沒必要,既然已經分手了,那就應該斷的徹底一點,乾淨一點,不要去打擾人家的母親,前女友的母親肯定更願意自己的女兒能夠放下一切去重新開始新的生活,重新結交男朋友,並且找到自己的真愛,如果你不停的跟他聯絡,那隻會增加前女友的母親的負擔,徒增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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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輕鬆4204
這個,真的沒有必要。
如果你們的感情破裂了,就算前任的媽媽以前對你很好,你們在一起的時候,應該你也對前任媽媽很好,畢竟好都是相互的。但當你們不在一起了,再聯絡,就會顯得很尷尬,聊什麼話題都會很彆扭,那還不如不聯絡,各過各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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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使用者8278373953975
和前任的媽媽有必要聯絡嗎,要是按照正常來說的話是沒什麼必要聯絡了,但是也是有例外,如果你們感情處的相當的好,她很喜歡你,一直把你當自己的孩子一樣對待,你也很喜歡她,一直都很尊重他,覺得她跟親人一樣的話,那麼也可以繼續的聯絡。
個人認為分手真的不一定當仇人或者不相識的人,沒那個必要,分手也可以當朋友的,真的,相愛過,這就是一段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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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霜序小站
我覺得是沒有必要。
就算你與前任的媽媽的關係再好,他首先也是你前任的媽媽。在於前的媽媽有頻繁聯絡的同時,也會或多或少地得知一些關於前任的資訊吧。如果做好了徹底分手的打算,還是不要再聯絡前任的媽媽了吧。無論怎樣,對你自己都是一些挺不好的。
所以我認為沒有必要與前任的媽媽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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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Sunshinesunsunsxp
一般情況下和前任媽媽沒有必要聯絡了。
既然已經分手了,那就應該斷的徹底一點,乾淨一點,不要去打擾人家的媽媽。
但也有例外,如果是因為特殊原因不得不分手的情侶,也有可能會選擇像親人一樣相處,這種情況下是可以跟前任媽媽聯絡的,但這個時候相互之間的關係跟以前是完全不同的了,要是能做到只有親人或者朋友的感情當然也是可以聯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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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使用者185332760267
前任的媽媽有必要聯絡嗎?
我個人感覺是沒有必要聯絡的,因為已經是過去式了,而且是既然已經是前任了,就應該徹底的反面猜,應該是對下一個人的尊重,然後應該和前任的媽媽保持一定的距離,然後不要再聯絡了,應該做一個陌生人,不要頻繁的來往,沒有什麼太多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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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西郊閒人
我認為沒必要,除非你還有堅持想複合的意思。
如果你是被對方踹了,你就應該保持一點自尊,遠離人家,包括他(她)媽媽。如果你踹了對方,就更應該別再打擾人家。如果想複合,就去找當事人,和人家媽媽聯絡不大氣。
如果你沒有複合的意思,和人家媽媽保持聯絡純扯淡!難道你不想再找物件了嗎?想的話,就把心思用正經地方,和下一任好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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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簡單一點就幸福
那要看什麼樣的聯絡,平平淡淡的聯絡倒沒什麼。比如相逢點點頭,對方打電話了禮貌接,客客氣氣不帶感情說話。不過我覺得分就分了,沒必要再聯絡,藕斷絲連拖泥帶水對誰都不好,快刀斬亂麻雖然狠,但卻有效,心兒疼一陣就過去了,沒有什麼大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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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經是前任了,就證明已經分手了,和前任媽媽也就沒有什麼關係了,也就沒有必要再聯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