狹義的異體字是跟規定的正體字同音同義而寫法不同的字。
有時異體字的概念也包括經常假借乃至可以通用的字。 平常所說異體字的概念皆為狹義的異體字。如“考”是“考”的異體字ˇ“堤”是“堤”的異體字ˇ“峰”是“峰”的異體字。 異體字又可分為“完全異體字”ˇ在任何情況下讀音和意義都一樣ˇ和“部分異體字”ˇ只在某些情況下才ˇ通ˇ。
產生原因
異體字,又稱又體、或體、說文解字中稱為重文,是指讀音、意義相同,但寫法不同的漢字。 異體字又可分為“完全異體字”(在任何情況下讀音和意義都一樣)和“部分異體字”(只在某些情況下才相通)。 有時候,異體字特指與官方正體字相對應的規範外的異體字,因而隨著各中文地區對正體字的不同認定,哪些字是另一些字的異體字,甚至完全相反。例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夠”是“夠”的異體字,而在臺灣地區卻恰恰相反。
常見型別
另給一種比較科學一點的分類
具體的說,漢字異體字主要有以下五種型別:
其一是為語言中同一語詞而造、在使用中功能沒有分化的一組字,如淚—— 淚、覩——睹、徧——遍等。在異體字中,這類字數量最多。
其二是造意不同,但在實際使用中用法相同、功能重合的一組字,如 罪——辠、颿——帆等。這裡,罪、颿等字的本義都沒有文獻用例,可能是字書的編者根據字形的造意推出來的,這也是這類異體字與一般假借字的根本區別所在。 其三是同一古文字形體由於傳承演變、隸定楷化的方式不同,而在楷書平面上出現了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的形體,這些楷書字形之間構成了異體字關係。如 宜——宐 等。
其四是異寫字。這種情況主要是針對早期的楷體而言的。異寫字之間的差異主要是書寫元素、也就是筆畫上的差異,它不對構形模式、結構分佈和構意產生任何影響。
其五是訛字。訛字是指傳抄、書寫過程中字形發生了訛變的字。一般的訛字不能看成異體字,但當它積非成是並進入字書後,訛字與相應的正字之間的關係,與一般的異體字之間的關係便沒有什麼兩樣了。因此,這類訛字也應該看成是異體字中特殊的一類。
判定標準
幾個字形原本表示的是否為完全相同的一個詞。 第一有些字常被借用,但不是異體字。 1、寔:止也,從宀是聲。因本義少用而常被借用表“實”的“確實”等義。 實(實):富也,從宀貫聲。 2、寘:置也,從宀真聲。放置。 置:赦也,從網直。赦免(本義)→棄置→安置→放置→設定→置辦
第二
有些字表示的詞有同源關係,使用上也有交叉,但不是異體字。 1、遊:水中移動。不可寫作“逰”。 逰:行走。可寫作“遊”。 2、獲:獵取禽獸。不寫作“獲”。 獲:收割穀物。可寫作“獲”。
第三
有些字表示的是不同的詞,雖然文獻中常混用,但不是異體字。 1、修:乾肉;與“修”通假。 修:修飾、研究;不用於表示“乾肉”。 2、升:容器單位,量器。上升。 升:太陽昇起、昇平、上升 3、雕:猛禽、雕飾、凋零 雕(已淘汰):雕飾、凋零。 凋:凋零、凋敝。 4、紬:chou2絲織品(異體字,淘汰);chou1抽引、引出。 綢:chou2絲織品。
狹義的異體字是跟規定的正體字同音同義而寫法不同的字。
有時異體字的概念也包括經常假借乃至可以通用的字。 平常所說異體字的概念皆為狹義的異體字。如“考”是“考”的異體字ˇ“堤”是“堤”的異體字ˇ“峰”是“峰”的異體字。 異體字又可分為“完全異體字”ˇ在任何情況下讀音和意義都一樣ˇ和“部分異體字”ˇ只在某些情況下才ˇ通ˇ。
產生原因
異體字,又稱又體、或體、說文解字中稱為重文,是指讀音、意義相同,但寫法不同的漢字。 異體字又可分為“完全異體字”(在任何情況下讀音和意義都一樣)和“部分異體字”(只在某些情況下才相通)。 有時候,異體字特指與官方正體字相對應的規範外的異體字,因而隨著各中文地區對正體字的不同認定,哪些字是另一些字的異體字,甚至完全相反。例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夠”是“夠”的異體字,而在臺灣地區卻恰恰相反。
常見型別
另給一種比較科學一點的分類
具體的說,漢字異體字主要有以下五種型別:
其一是為語言中同一語詞而造、在使用中功能沒有分化的一組字,如淚—— 淚、覩——睹、徧——遍等。在異體字中,這類字數量最多。
其二是造意不同,但在實際使用中用法相同、功能重合的一組字,如 罪——辠、颿——帆等。這裡,罪、颿等字的本義都沒有文獻用例,可能是字書的編者根據字形的造意推出來的,這也是這類異體字與一般假借字的根本區別所在。 其三是同一古文字形體由於傳承演變、隸定楷化的方式不同,而在楷書平面上出現了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的形體,這些楷書字形之間構成了異體字關係。如 宜——宐 等。
其四是異寫字。這種情況主要是針對早期的楷體而言的。異寫字之間的差異主要是書寫元素、也就是筆畫上的差異,它不對構形模式、結構分佈和構意產生任何影響。
其五是訛字。訛字是指傳抄、書寫過程中字形發生了訛變的字。一般的訛字不能看成異體字,但當它積非成是並進入字書後,訛字與相應的正字之間的關係,與一般的異體字之間的關係便沒有什麼兩樣了。因此,這類訛字也應該看成是異體字中特殊的一類。
判定標準
幾個字形原本表示的是否為完全相同的一個詞。 第一有些字常被借用,但不是異體字。 1、寔:止也,從宀是聲。因本義少用而常被借用表“實”的“確實”等義。 實(實):富也,從宀貫聲。 2、寘:置也,從宀真聲。放置。 置:赦也,從網直。赦免(本義)→棄置→安置→放置→設定→置辦
第二
有些字表示的詞有同源關係,使用上也有交叉,但不是異體字。 1、遊:水中移動。不可寫作“逰”。 逰:行走。可寫作“遊”。 2、獲:獵取禽獸。不寫作“獲”。 獲:收割穀物。可寫作“獲”。
第三
有些字表示的是不同的詞,雖然文獻中常混用,但不是異體字。 1、修:乾肉;與“修”通假。 修:修飾、研究;不用於表示“乾肉”。 2、升:容器單位,量器。上升。 升:太陽昇起、昇平、上升 3、雕:猛禽、雕飾、凋零 雕(已淘汰):雕飾、凋零。 凋:凋零、凋敝。 4、紬:chou2絲織品(異體字,淘汰);chou1抽引、引出。 綢:chou2絲織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