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殘疾人證的鑑定標準是什麼?
(一)視力殘疾標準
1、盲
一級盲:最佳矯正視力低於0、02;或視野半徑小於5度。
二級盲:最佳矯正視力等於或優於0、02,而低於0、05或視野半徑小於10度;
2、低視力
一級低視力:最佳矯正視力等於或優於0、05,而低於0、1。
二級低視力:最佳矯正視力等於或優於0、1,而低於0、3。
(二)言語殘疾標準
一級指只能簡單發音而言語能力完全喪失者;二級指具有一定的發音能力,語音清晰度在10-30%,言語能力等級測試可透過一級,但不能透過二級測試水平;三級指具有發音能力,語音清晰度在31-50%,言語能力等級測試可透過二級,但不能透過三級測試水平;四級指具有發音能力,語言清晰度在51-70%,言語能力等級測試可透過三級,但不透過四級測試水平。
(三)肢體殘疾標準
1、肢體殘疾包括:
(1)腦癱:四肢癱、三肢癱、二肢癱、單肢癱
(2)偏癱:
(3)脊髓疾病及損傷:四肢癱、截癱
(4)小兒麻痺後遺症
(5)後天性截肢
(6)先天性截肢
(7)先天性缺肢、短肢、肢體畸形、侏儒症
(8)兩下肢不等長
(9)脊柱畸形:駝背、側彎、強直
(10)嚴重骨、關節、肌肉疾病和損傷
(11)周圍神經疾病和損傷
2、肢體殘疾的分級
以殘疾者在無輔助器具幫助下,對日常生活生動的能力進行評價計分。日常生活活動分為八項,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進餐、入廁、寫字。能實現一項算1分,實現困難算0、5分,不能實現的算0分,據此劃分三個等級。
(一)重度(一級):宣傳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0-4分)。
1、四肢癱或嚴重三肢癱。
2、截癱、雙髖關節無主動活動能力。
3、嚴重偏癱,一側腳體功能全部喪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關節和踝關節以上)。
6、雙大腿或雙上臂截肢或缺肢。
7、雙上肢或三肢功能嚴重障礙。
(二)中度(二級):能夠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動(4、5-6分)
1、截癱、二肢癱或偏癱,殘肢有一定功能。
2、雙下肢膝關節以下或雙上肢肘關節以下截肢或缺肢。
3、一上肢肘關節以上或一下肢膝關節以上截肢或缺肢
一、殘疾人證的鑑定標準是什麼?
(一)視力殘疾標準
1、盲
一級盲:最佳矯正視力低於0、02;或視野半徑小於5度。
二級盲:最佳矯正視力等於或優於0、02,而低於0、05或視野半徑小於10度;
2、低視力
一級低視力:最佳矯正視力等於或優於0、05,而低於0、1。
二級低視力:最佳矯正視力等於或優於0、1,而低於0、3。
(二)言語殘疾標準
一級指只能簡單發音而言語能力完全喪失者;二級指具有一定的發音能力,語音清晰度在10-30%,言語能力等級測試可透過一級,但不能透過二級測試水平;三級指具有發音能力,語音清晰度在31-50%,言語能力等級測試可透過二級,但不能透過三級測試水平;四級指具有發音能力,語言清晰度在51-70%,言語能力等級測試可透過三級,但不透過四級測試水平。
(三)肢體殘疾標準
1、肢體殘疾包括:
(1)腦癱:四肢癱、三肢癱、二肢癱、單肢癱
(2)偏癱:
(3)脊髓疾病及損傷:四肢癱、截癱
(4)小兒麻痺後遺症
(5)後天性截肢
(6)先天性截肢
(7)先天性缺肢、短肢、肢體畸形、侏儒症
(8)兩下肢不等長
(9)脊柱畸形:駝背、側彎、強直
(10)嚴重骨、關節、肌肉疾病和損傷
(11)周圍神經疾病和損傷
2、肢體殘疾的分級
以殘疾者在無輔助器具幫助下,對日常生活生動的能力進行評價計分。日常生活活動分為八項,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進餐、入廁、寫字。能實現一項算1分,實現困難算0、5分,不能實現的算0分,據此劃分三個等級。
(一)重度(一級):宣傳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0-4分)。
1、四肢癱或嚴重三肢癱。
2、截癱、雙髖關節無主動活動能力。
3、嚴重偏癱,一側腳體功能全部喪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關節和踝關節以上)。
6、雙大腿或雙上臂截肢或缺肢。
7、雙上肢或三肢功能嚴重障礙。
(二)中度(二級):能夠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動(4、5-6分)
1、截癱、二肢癱或偏癱,殘肢有一定功能。
2、雙下肢膝關節以下或雙上肢肘關節以下截肢或缺肢。
3、一上肢肘關節以上或一下肢膝關節以上截肢或缺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