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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3218735562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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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6338718972581
一、轉入手續
辦理程式如下:
1、轉出學校開具義務教育學生轉學聯絡函;
2、家長持戶口簿、房產證、轉學聯絡函等到學區內所屬學校申請轉學;
3、轉入學校稽核同意後覆函給轉出學校;
4、轉出學校開具轉學證明及學籍檔案材料;
5、轉出學校的教育主管部門稽核同意並簽章;
6、轉入學校接受轉學材料並經所在區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後,安排到相應年級入學。
二、轉出手續
學生因戶口遷出等而要求轉出學籍,需由學籍所在學校開具轉學證明並附學籍檔案材料,並經區教育主管部門稽核簽章。
中小學生怎樣辦轉學手續及申請轉學的條件
1.外省市戶口學生遷入本市並準備在本市就讀
轉學手續:須持學生本人遷入本市常住戶口登記卡和原就讀學校出具的轉學證明(高中學生須帶本人檔案),向戶口所在地管片學校申請。因管片學校班級容量過大不能接收的可與其他學校聯絡。
2.從境外、國外回到本市就讀
轉學手續:須持學生本人本市常住戶口登記卡和原就讀學校出具的有關學習證明,向戶口所在地管片學校申請。
3.學生隨家長實際居所離學校過遠(乘公交車單程超過一小時以上),在原校就讀確有困難
轉學手續:家長向原就讀學校申請,原校簽署同意轉出並在“轉學聯絡表”上加蓋公章。學生家長持“轉學聯絡表”和有關證明材料到新居住所所在地管片學校聯絡,管片學校簽署同意接收並在“轉學聯絡表”加蓋公章。家長把雙方學校均同意的“轉學聯絡表”送回原校,由原校為其開具“轉學證明”。學生持“轉學證明”到接收學校就讀。
注:
1.未經接收學校同意,原校開具轉學證明造成學生失學的,由原校承擔就學責任。
2.學校不得接收無轉學證明的學生。
3.應接收學校的班額已滿,由區教委根據實際情況,協調解決。
4.入校前對轉學學生需進行測試,可按原就讀年級插班學習,如學生學習成績過差,可降一個年級就讀。
5.轉學手續應在放寒、暑假前一週辦理。
6.初三、高三畢業年級不辦理轉學手續。學生在接受處分期間不予辦理轉學手續。
轉學需要轉什麼材料
小學學生轉學
1.小學生質量綜合評價手冊
2.體質健康標準登記卡
3.體格檢查表
初中學生轉學
1.學籍卡片原件(原校須複製一份留存)
2.體質健康標準登記卡
3.體格檢查表
共青團員組織關係按有關規定可一併隨轉。
高中學生轉學
1.高中學生考試(考查)成績登記表
2.高中學生評語表
3.中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實踐表
4.體格檢查表
5.會考成績
共青團員組織關係按有關規定可一併隨轉。
怎樣辦理借讀手續
申請在本市借讀的外地學生
1.應持學生常住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開具的在當地就讀有困難的證明(老家無監護人的證明)
2.父母雙方身份證、暫住證
3.父母一方的就業證(務工證)
4.學生的原籍戶口本
5.學生成績冊
6.小學持以上材料到居住地所屬小學辦理,中學到現在所住街道辦事處文教科開具《在京借讀批准書》。
家長鬚持以上證明到所住管片學校申請入學。對確實有接收學生困難的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可由區教委根據實際情況,協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