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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jack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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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曇花一現71742
近年來,伴隨著深度學習、語音識別等的快速發展,人工智慧與我們的生產生活愈發密切。人工智慧帶來的融合發展,不僅推動了傳統產業的轉型升級,同時也為人們帶來全新的產業風口和機遇。在此背景下,人工智慧受到的支援和青睞不少,諸多國家和地區都已將人工智慧視為戰略性產業。
但是,人工智慧並非只帶來利好,有時其也帶來擔憂。作為一把雙刃劍,人工智慧就像是潘多拉魔盒,外觀雖然精美,讓人愛不釋手,可一旦開啟也可能釋放厄運。目前,隨著人工智慧滲透到醫療、教育、製造、金融等行業之中,其隱私、資料、偏見等問題的顯現,已給整個社會帶去不少隱患。
比如這兩年,人工智慧加持的網路詐騙越來越多,便讓人們防不勝防、損失慘重;同時大量企業資料頻頻洩露,也讓使用者隱私暴露於危險之中;此外,智慧機器人時常出現的意外傷人事件,也讓人身安全遭受威脅;以及“機器換人”帶來的失業恐慌,也持續瀰漫在各行各業和不同領域。
據相關業內人士分析,人工智慧帶給人的憂慮重點分為兩方面。其一是安全威脅,包括對未來、對人身、對資料、對隱私的各種安全;其二則是倫理和法律挑戰,因為人工智慧時常跳脫於現有法律和倫理道德之外,缺乏完善的監管與限制。基於此,要想讓人工智慧邁向成熟,就需要透過治理趨利避害。
目前,在這方面的行動歐盟已經走在前列。4月21日,歐盟提出了全新的人工智慧法規,旨在解決人工智慧系統帶來的具體風險,並在全球範圍內設定最高標準。在保證人們和企業的安全與基本權利的同時,加強歐盟對人工智慧的吸收、投資和創新。新的法規將人工智慧依據風險高低進行了分類治理。
其中,具體包括不可接受的風險、高風險、有限的風險和最小的風險。按照新規,被認為對人們的安全、生計和權利有明顯威脅的人工智慧系統將被禁止;被認定為高風險的人工智慧需受到嚴格管控;對於被認為有限風險和最小風險的人工智慧,則進行一定干預和不做干預。每個風險法規都舉了相應例子。
據瞭解,早在2018年時,歐盟就已經發布過一項人工智慧法規,名為《歐盟AI協調計劃》。相比該計劃,新的法規透過機械條例讓相關規定更加明確,透過允許檔案的數字格式和調整中小企業的合格評估費用,簡化了企業的行政負擔和成本,確保了與歐盟產品立法框架的一致性,讓人工智慧治理再度升級。
不過,新法規的出臺並非總是受到歡迎,對於歐盟內一些企業來說,就提出了對於新法規的擔心。不少企業認為新法規會增加AI成本,適得其反限制或打壓自身科技創新。畢竟,在新法規劃定的高風險領域,包括了不少重大基礎建設專案,同時根據法規,違法企業最高面臨年營收6%的懲罰,過於嚴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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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美國白宮釋出了《AI應用監管指南備忘錄(草案)》,從監管和非監管層面提出了AI應用相關原則和建議。
該指南旨在確保公眾參與、限制監管越界、促進可信技術發展,與G20人工智慧原則高度一致,有助於創造利於AI的政策環境。
指導政府機構如何處理“維持美國在人工智慧領域領導地位”,以支援聯邦機構對人工智慧(AI)應用的監管。
美國政府釋出《人工智慧應用規範指南》檔案,提出10條人工智慧監管原則,這些原則要求避免聯邦機構對人工智慧應用的過渡干預,強調監管的靈活性,“鼓勵人工智慧的創新和發展”和“減少部署和使用人工智慧的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