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實和感覺
事實是客觀存在的,真實的,能看得見、摸得著、感受得到的,是不以人的意志而轉移的。
比如,早上起床,開啟房門,我們發現外面的地上鋪滿了雪,而昨天晚上睡覺時地上還沒有雪,我們就可以判斷,昨天晚上下雪了。
這是客觀存在的,而且不管是誰,都會做出這樣的判斷,這就是事實。
感覺是人對事實的一種認知,不同的人會產生不同的主觀感受。換句話說,感覺是在事實基礎上,加上了人的經驗和主觀感受。用一個公式來表示,就是:感覺=事實+經驗+主觀感受。
比如“今天天氣很熱。”這裡可能有一個事實,那就是今天的氣溫比較高,至少要比平時高。但這句話也在不自覺中加上了自己的經驗,有種先入為主的感覺。
因為氣溫高,對於有些人來說可能會感覺很熱,但對於另外一些人來說,可能並不覺得熱。天氣很熱,其實是根據說話的人當時的感受和情緒來看待氣溫高這個客觀事實。這其實是一種感覺。

二、為什麼要區分事實和感覺
把事實當成感覺,或者把感覺當成事實,都可能會影響到我們對一件事情的判斷,使我們陷入到主觀思考之中,從而缺乏對一件事情的準確判斷。
如果一個人主觀想法太多,隨著主觀判斷和事情的不斷推進,可能會越來越背離客觀事實,影響我們認清事物的本質,誤導我們錯過事情的真相。
判斷事實和感覺,始終貫穿於整個思考過程中,是影響我們判斷和分析資訊的主觀因素。
因此,必須分清楚什麼是感覺,什麼是事實,透過客觀存在的事實,弄清事物的本質,識別事情的真相。
三、如何區分事實和感覺
1.透過表述來區分。
事實通常用資料和中性詞來描述,而不是蘊含某種觀點的抽象詞語。對事實的描述,要具體和精準,這樣,別人才能從中快速地瞭解事實的真相。
感覺通常包括一些表達某種觀點的抽象詞語,可能不具體,也可能不精準,但從中能看出一個人的情緒、觀點和價值觀,甚至可能看出一個人對待某件事是否公平公正,是否存有私心,是否包含某種情緒在其中。
2.從對方的表達中發現真相
對方的表述,可能有事實存在,也可能只是對方的一些想法和看法,或者還有對方的某種情緒。
所以,我們必須學會從對方的表述和話語中,找到事實的真相。
聽到對方的表述,一定要從中區分哪些是客觀事實,哪些是主觀感覺,哪些是對方的私心和態度。
要學會利用事實來發現真相,同時也要透過感覺來了解對方的是非觀、對事物的衡量標準和體現出來的價值觀,給對方一個基本判斷。
透過識別過程,不僅可以瞭解事實的真相,還可以瞭解對方的情緒,判斷對方的人品如何。
3.學會自我反思,找出自己思維中的誤判。
俗話說,當局者迷,旁觀者清。當我們站在旁觀者的角度觀察他人溝通時,很容易就可以判斷出對方說的是否是事實,是否混淆了事實和感覺,但到自己頭上時,則往往很難區分清楚自己處理資訊時,哪些是事實,哪些是感覺。
我們能輕易地察覺出別人說話時的不分青紅皂白,卻不知道自己經常被某種感覺牽著鼻子走,經常會忽視、放棄和錯過事實的真相。
因此,我們必須學會經常反思自己,學會跳出來,站在旁觀者的角度,來審視自己的思維過程和認知判斷,弄清楚哪些判斷是基於事實的,哪些判斷是基於感覺的。
要區分清楚事實和感覺,不被自己的主觀感受,或者他人的感受影響,在我們思考時,能夠透過事實發現事情的真相,透過感覺對一個人做出基本的、儘可能客觀的判斷。
事實上,我們不缺乏解決問題的思維,而是缺乏界定事實,找到真相、有效區分的思維。
一、事實和感覺
事實是客觀存在的,真實的,能看得見、摸得著、感受得到的,是不以人的意志而轉移的。
比如,早上起床,開啟房門,我們發現外面的地上鋪滿了雪,而昨天晚上睡覺時地上還沒有雪,我們就可以判斷,昨天晚上下雪了。
這是客觀存在的,而且不管是誰,都會做出這樣的判斷,這就是事實。
感覺是人對事實的一種認知,不同的人會產生不同的主觀感受。換句話說,感覺是在事實基礎上,加上了人的經驗和主觀感受。用一個公式來表示,就是:感覺=事實+經驗+主觀感受。
比如“今天天氣很熱。”這裡可能有一個事實,那就是今天的氣溫比較高,至少要比平時高。但這句話也在不自覺中加上了自己的經驗,有種先入為主的感覺。
因為氣溫高,對於有些人來說可能會感覺很熱,但對於另外一些人來說,可能並不覺得熱。天氣很熱,其實是根據說話的人當時的感受和情緒來看待氣溫高這個客觀事實。這其實是一種感覺。

二、為什麼要區分事實和感覺
把事實當成感覺,或者把感覺當成事實,都可能會影響到我們對一件事情的判斷,使我們陷入到主觀思考之中,從而缺乏對一件事情的準確判斷。
如果一個人主觀想法太多,隨著主觀判斷和事情的不斷推進,可能會越來越背離客觀事實,影響我們認清事物的本質,誤導我們錯過事情的真相。
判斷事實和感覺,始終貫穿於整個思考過程中,是影響我們判斷和分析資訊的主觀因素。
因此,必須分清楚什麼是感覺,什麼是事實,透過客觀存在的事實,弄清事物的本質,識別事情的真相。

三、如何區分事實和感覺
1.透過表述來區分。
事實通常用資料和中性詞來描述,而不是蘊含某種觀點的抽象詞語。對事實的描述,要具體和精準,這樣,別人才能從中快速地瞭解事實的真相。
感覺通常包括一些表達某種觀點的抽象詞語,可能不具體,也可能不精準,但從中能看出一個人的情緒、觀點和價值觀,甚至可能看出一個人對待某件事是否公平公正,是否存有私心,是否包含某種情緒在其中。
2.從對方的表達中發現真相
對方的表述,可能有事實存在,也可能只是對方的一些想法和看法,或者還有對方的某種情緒。
所以,我們必須學會從對方的表述和話語中,找到事實的真相。
聽到對方的表述,一定要從中區分哪些是客觀事實,哪些是主觀感覺,哪些是對方的私心和態度。
要學會利用事實來發現真相,同時也要透過感覺來了解對方的是非觀、對事物的衡量標準和體現出來的價值觀,給對方一個基本判斷。
透過識別過程,不僅可以瞭解事實的真相,還可以瞭解對方的情緒,判斷對方的人品如何。
3.學會自我反思,找出自己思維中的誤判。
俗話說,當局者迷,旁觀者清。當我們站在旁觀者的角度觀察他人溝通時,很容易就可以判斷出對方說的是否是事實,是否混淆了事實和感覺,但到自己頭上時,則往往很難區分清楚自己處理資訊時,哪些是事實,哪些是感覺。
我們能輕易地察覺出別人說話時的不分青紅皂白,卻不知道自己經常被某種感覺牽著鼻子走,經常會忽視、放棄和錯過事實的真相。
因此,我們必須學會經常反思自己,學會跳出來,站在旁觀者的角度,來審視自己的思維過程和認知判斷,弄清楚哪些判斷是基於事實的,哪些判斷是基於感覺的。
要區分清楚事實和感覺,不被自己的主觀感受,或者他人的感受影響,在我們思考時,能夠透過事實發現事情的真相,透過感覺對一個人做出基本的、儘可能客觀的判斷。
事實上,我們不缺乏解決問題的思維,而是缺乏界定事實,找到真相、有效區分的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