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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手寫的從前

    諡號是指人死之後,後人按其生平事蹟進行評定後給予或褒或貶評價的文字,始於西周,曾廣泛通行於漢字文化圈。評價一個人物的是非功過,往往不是隻言片語就能敘述清楚,古人為了方便對歷史人物蓋棺定論,選擇用諡號來進行概括。

    總的來說,古代歷史上的皇帝、皇后以及諸侯大臣等社會地位相對較高人物,在其去世之後朝廷會依據其生前所作所為,從而給出一個具有評價意義的稱號,這就是通常意義的諡號。諡號用來高度概括一個歷史人物的生平。

    根據對西周青銅銘文的研究,約周穆王時期,給地位較高或較有身份的死者加諡的做法已比較普遍。

    周朝天子、各國諸侯、卿大夫及夫人有得諡資格;

    漢朝規定只有生前封侯者有得諡資格;

    唐朝規定職事官三品以上有得諡資格;唐朝二品以上官員有得諡號資格;

    一般文人學士或隱士的諡號,由其親友、門生或故吏所加,稱為私諡,與朝廷頒賜的不同。

    獲諡

    皇帝的諡號是在嗣位皇帝的參與下得到的;末代皇帝的諡號由下一王朝的帝王追贈,或者由遺民政權上諡,比如明崇禎帝的諡號。南明上的是“紹天繹道剛明恪儉揆文奮武敦仁懋孝烈皇帝”,清代定鼎中原後,追贈崇禎的諡號為“莊烈帝”。

    大臣的諡號是朝廷賜予的,一般由禮部(禮官)主持,在皇帝同意的情況下賜諡。諡號,就是王、公、卿、大夫(自漢代起則是皇帝、大臣、親貴、士大夫)死後依其生前事蹟給予的稱號。

    按傳統說法,諡號起始於周,比廟號要早八百年,而諡的範圍也不限於帝王。商代亡國之君是紂王。紂王姓子名辛,《史記·殷本紀》說:“帝乙崩,子辛立,是為帝辛,天下謂之紂。”在“辛”前加一“帝”字,是後人敘史時加添的,並非諡號。周代有諡,則確鑿無疑,但周武王不是諡號,是自稱。

    秦朝曾經廢諡號,秦始皇認為,讓諡是子(嗣皇帝)議父(先帝)、臣議君、下議上,就是不敬,所以秦朝皇帝無諡號(亦無廟號),對大臣也不賜諡。及至漢初又恢復諡法。先帝下葬前由禮官議諡,嗣皇帝定諡。漢代“以孝治天下”,自惠帝起,諸帝諡號都有“孝”字,稱孝惠帝、孝文帝、孝景帝等。

    史家敘史作省稱,或略去“孝”字,或略去“帝”字,例如“孝惠”、“惠帝”。廟號、諡號連稱時,廟號在前、諡號在後。例如漢武帝的全稱是“世宗孝武皇帝”。

    諡號最初用一個字,後來有兩個字的,例如戰國時趙武靈王、魏安釐王(魏安僖王),還有三個字的,例如貞惠文子;後世又有增字,甚至多至一長句的。諡號含有褒貶之意,最高的褒揚就是文、武,還有成、桓、昭、穆、景、明等也是褒字:厲、幽、煬都是貶字,衝、殤、愍、哀、悼等諡表示同情且兼有不同程度的貶意。

    按前人記載,議諡是在將葬之時。未死而諡的特別例子是有的:楚太子弒父,諡父為靈,豈料其父尚未瞑目,雖然不能開口說話,卻急巴巴地睜著眼睛似有所語,太子即改諡為成(史稱楚成王),他這時才瞑目。因為成字比靈字要好得多。

    另外,衛靈公因衛國發生變亂而逃亡到鄰近的諸侯國,北宮喜與析朱鉏幫助他平亂歸國,衛靈公如願以償,喜不自勝,為了褒獎平亂功臣。竟別出心裁,立即賜北宮喜諡為貞子、析朱鉏為成子(子是爵位)。二人生而得諡,也屬例外。還有一個特例,魏明帝曹叡死前兩年就欽定自己為“魏明帝”。

    親貴、大臣死後賜諡,唐宋有議駁制度,即由太常博士議上,若名實不相符,給事中可以駁奏再議;明清則由禮部擬諡,皇帝核定,禮部有時也會多擬幾個以備皇帝選擇。

    朝廷賜諡,很多時都是有褒有貶的,有的還既揚善、又不諱惡。例如唐代蕭瑀諡號貞褊,貞表示他端直,褊表示他多猜疑。美諡亦可追奪,如秦檜死後,宋高宗賜諡忠獻,意思是褒揚他危身奉上、智質有聖,至宋寧宗時追奪原諡,改諡繆醜,那是指斥他名實相悖、怙威肆行。

    明清的情況則較為特別,規定禮部奏請才能得諡。換句話說,獲得請諡者必是朝廷眷念憐惜之臣,其諡號自然沒有貶意,只不過讚美程度有輕重之別。

    也有一人多個諡號的情況,像是漢孝獻帝,蜀漢對其的諡號就是孝愍皇帝,但是後世通常以“獻”字為主。

    最後,一個頗有趣的問題是,歷代失政的帝王、失國者是否惡諡隨身呢?答案又未必。失政者亦有得美諡的,例如弒父的楚穆公、東漢的桓帝。假若失國者由新朝定諡,他們才較容易得到惡諡。然而,清朝由於打擊李自成的需要,必須給崇禎皇帝定褒諡,所以清朝為崇禎皇帝定諡號為“守道敬儉寬文襄武體仁致孝莊烈愍皇帝”。

    除了正式的諡號外,也有私諡。私諡始於東漢。私諡不出於朝廷,而由門人、故吏為著名文士學者所立,如東晉陶淵明的私諡是靖節徵士,北宋林逋的私諡為和靖先生,世稱陶靖節、林和靖。宋明時期私諡也屢見不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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