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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歲的格蘭娜·達勒姆因殺死自己的丈夫馬丁·達勒姆,被密歇根法庭判為一級謀殺罪。格蘭娜被控對丈夫開了五槍,然後調轉槍口試圖自殺未遂。辯護律師企圖說服法官,格蘭娜正在服藥,因而殺人時頭腦不夠正常。但這一辯護並未成功。被害者前妻凱勒稱,夫妻倆的寵物鸚鵡“巴德”聽到了馬丁死前乞求饒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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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宣武大爺

    本題的關鍵是把鸚鵡所學之舌做為當庭證據是否合法,而不是所學內容可信與否的問題。

    證據的合法性。

    證據是能證明事實真象的一切資料。資料本身不存在合法與非法的問題。

    但是,因為在證據獲取的過程中,其真實性極易被人們有意無意地破壞、從而影響證據的證明力。

    所以,國家為了確保證據真實,以立法的形式,對刑事證據的種類、認定、取得、保全、使用等各個環節進行了嚴格的規定。這樣,才有了證據的法律性。

    如某項證據在收集運用過程中,違反了或者不符合法律的要求,則該證據視為非法,不能在刑事訴訟中使用。

    鸚鵡所學之舌可信,怎樣處理。

    顯然,鸚鵡既不是物證也不是人證,不能做為"當庭證據″使用。那麼,怎樣利用鸚鵡透露的重要資訊呢?

    在司法實踐中,很多關係案件真象的證據,是不能直接用來證明案件真實性的。例如,某犯人羈押期間,向政府揭發了另外案件。辦案人員不能僅憑被羈押人員在"非自然環境"中所提供的證言,判定該案件相關人員有罪。他們可以憑藉被羈押人員所提供的線索收集相關證據,直至匯成證明力強大的證據組,偵破該案。

    我們說,任何案件的偵破過程,都是破案人員發現證據、收集證據、使用證據,證明案件事實真象的過程。諸如本題"鸚鵡所學之舌″以及"在押人供述揭發”等情況,雖然存在著證據法律性上的"瑕疵",不能做為司法證據直接使用。但卻能為繼續偵查提供線索,仍然是今天偵破案件所不可缺少的輔助證據。

  • 2 # 一線天

    我認為,僅憑一隻鸚鵡學舌得來的資訊是成不了判定真凶的確鑿證據的,它只能成為警察破案的一個參考線索。且不論律條裡有沒有動物模仿人類的言語可作為"證詞"的規定,即使法官真的把鸚鵡學舌的東西作為呈堂證供來認定犯罪,從執法角度來說,那是不是太兒戲、太不嚴謹了!因為,誰也難保鸚鵡沒有被人當槍使,做的不是"偽證"!

  • 3 # 蘋果耗子

    很有趣的案例,但蘊藏著很深刻的證據方面的法律原理。

    鸚鵡說話恐怕不能作為證人證言來看待,因為證人證言要滿足至少三個條件:一是人,二是能夠清楚表達,三是明辨是非。

    鸚鵡是能夠清楚表達,但它不是人且不能明辨是非。

    在此情況下,鸚鵡說的話應該與鸚鵡自身成為一個整體,作為物證提交法庭。

    換言之,可將鸚鵡看做錄音機,而它的話,看做是錄音機中磁帶上的資訊。

    這樣的話,鸚鵡說的話在法律上應當還是有可信度的。

  • 4 # 一封家書名店

    應該有一定的可信度。如果主人當時身邊沒有其他可以留下遺言的方式。憑他與鸚鵡的朝夕相伴,和哺育之恩!他相信鸚鵡會記住他們之間的默契的。這是平時互動的結果。作為刑偵人員,應該把這作為一個線索。

  • 5 # 播州布衣

    兄臺!這個問題您得先去問問鸚鵡先生,而後再去問問法官先生,而後再去問問鳥類學家,瞭解一下鸚鵡究竟屬不屬於人類,而後再去問問人類學家,人類到底和鸚鵡有何淵源。最後您再去問問律師先生,鸚鵡先生提供的證據法官會不會採納。哈哈哈哈哈哈!

  • 6 # 涵江66261669

    警方調查時,這種情況會作為線索,而不會也不能作為呈堂證據。至少在中國大陸是這樣,在英美法系適用地區,有把這種作為證據的案例

  • 7 # 世界147280370

    首先,鸚鵡的話要要被怎麼定性?證詞嗎?錄音嗎?顯然什麼都不是,那只是動物的一種行為而已,那種行為源於動物的記憶。那麼源於哪一段記憶呢?誰又能證明鸚鵡那刻的行為又是源於一段完整的記憶呢?這頂多是提供了一個調查方向而已。以此為證定罪?只能說明外國那夥傻逼的智商終於趕上一隻鳥了。

  • 8 # 夜雨聞心102627577

    做為一隻鳥說的話只可以懷疑、不足以做為證據,它指定的某人只是嫌疑人、並不是罪犯,小編被謀殺、沒有任何線索,小編的狗狗卻對某人窮追不捨,警察完全可以懷疑這人與被害人有關,但如果小編養了只二哈,那可能是見人就追、是不足信的……

  • 9 # 海邊w

    很可能啊,非洲灰鸚鵡是鸚鵡裡最聰敏的,學句話也就是上廁所的功夫,而且模仿的很像,各種聲音的模仿,相當於小孩子三四歲的智力,所以我完全相信能給警方提供幫助的可能性,這個新聞我不知道真假,但是有這個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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