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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陌子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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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3553601341743
結婚:新中國成立前(古代)的叫法:成親,新中國成立後叫法:結婚。兩個相愛的人,結合到一起,為了愛,為了更好的生活,彼此相愛,相互理解,永遠走下去,不管生活的煩惱和快樂,廝守到老。
結婚,又稱婚姻的成立,是指男女雙方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確立夫妻關係的民事法律行為。結婚具有以下三個方面的特徵:
(1)結婚行為的主體必須是男女雙方,同性別的人之間不能結婚;
(2)結婚行為必須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方式進行,即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所規定的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則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3)結婚行為的法律後果是確立夫妻關係。
法律上對結婚的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是規定兩性依法結合的法定條件及結合後男女雙方的權利義務及由此而產生的其他責任及義務。結婚,法律上稱為婚姻成立。它是指男女雙方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依法確立夫妻關係,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權利、義務及其他責任。婚姻關係的成立有三個基本的法律特徵。
一、結婚的主體是男女兩性。不是由男女兩性生理差別的結合,便不構成結婚。
二、結婚行為是法律行為。申請結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遵守法律的規定,履行法律規定的結婚登記程式,否則,婚姻關係不產生法律後果,即:不受法律保護的無效婚姻。
三、結婚行為的法律後果是,確立雙方的夫妻關係,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責任、權利、義務。這種已確立的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任何單位、個人或夫妻雙方都無權解除夫妻關係。
(一)結婚的法定條件
1.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婚姻法第5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者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這是結婚的首要條件,是婚姻自由原則在結婚制度上的具體體現。這就要求尊重當事人的意志自由,排斥一方當事人、當事人父母或第三人的對他方進行強迫、包辦或干涉。當然,法律並不排除當事人的父母或第三人出於關心,對當事人提出意見和建議。但是,是否結婚最終應由當事人自己決定。
2.必須達到法定的結婚年齡法定婚齡是法律規定準予結婚的最低年齡。根據婚姻法第6條規定,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週歲,女性不得早於20週歲。凡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未達到法定婚齡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但根據婚姻法第50條規定的精神,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基於本民族、宗教、風俗習慣等實際情況,可以對法定婚齡作變通性規定。
3.必須符合一夫一妻制婚姻法第2、3條對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作了明確規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已有配偶的,不予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必須雙方都無配偶。無配偶包括三種情況:未婚、喪偶和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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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要求,結婚只有達到一定的年齡,才能具備適合的生理條件和心理條件,也才能履行夫妻義務,承擔家庭和社會的責任。所以,儘管中國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結婚的權利能力,但並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為婚姻法律關係的主體,只有達到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的人,才享有結婚的權利。
2021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施行。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