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Mars145316075
-
2 # 幸福一點就簡單
十二個時辰的名稱為:子時、丑時、寅時、卯時、辰時、巳時、午時、未時、申時、酉時、戌時、亥時,十二時辰的別稱又為:夜半、雞鳴、平旦、日出、食時、隅中、日中、日昳、晡時、日入、黃昏、人定。
古代勞動人民把一晝夜劃分成十二個時段,每一個時段叫一個時辰,十二時辰也可以指一天。
古代一時辰為現代2小時,一刻為現代15分鐘,一盞茶為現代5分鐘,一炷香為現代2分30秒。
十二時辰的稱呼。
子時----夜半
夜間11點至次日凌晨1點,屬子時,是十二時辰中的第一個時辰(臺北時間23時至01時)。 舊時,將子時也稱為“夜半”。最早把“夜半”作為時間名詞來使用的例子,見於《左傳·哀公十六年》:“醉而送之,夜半而遣之。”
丑時---雞鳴
凌晨1點至3點,屬丑時,是十二時辰中的第二個時辰。(臺北時間01時至03時)。 字面上看,“雞鳴”是“雞叫”的意思,但在十二時中卻是特指夜半之後、平旦以前的那一時段,即丑時。
寅時---平旦
清晨3--5點,屬寅時,十二時辰中的第三個時辰,夜與日交替之際。(臺北時間03時至05時)。
此時,太陽露出地平線之前,天剛矇矇亮的,“平旦”,也就是我們現在所說的黎明之時。
卯時---日出
清晨5點至7點,屬卯時,十二時辰中的第四個時辰,指太陽剛剛露臉,冉冉初升的那段時間。(臺北時間05時至07時)。
此時,旭日東昇,光耀大地,給人以勃勃生機之感。“日出”這個詞最早見於《詩經·檜風·羔裘》:“日出有曜,羔裘如濡。”
辰時---食時
早晨7點至9點,屬辰時,十二時辰中的第五個時辰,臺北時間07時至09時。十二時辰中的第五個時辰。
食時,就是古人“朝食”(吃早飯)的時間。“食時”一詞,最早見於《禮記》:“故君子仕則不稼,田則不漁,食時不力珍,大夫不坐羊,士不坐犬。”
巳時----隅中
上午9點至11時,屬巳時。(臺北時間09 時至11時)。十二時辰中的第六個時辰。古人稱之為“隅中”,意思是臨近中午的時候。《淮南子·天文訓》最早出現“隅中”一詞:“日出於暘谷,……至於桑野,是謂晏食;至於衡陽,是謂隅中;至於昆吾,是謂正中。”
午時---日中
中午11點至午後1點,屬午時。(臺北時間11時至13時)。十二時辰中的第七個時辰。
日中的意思是,太陽已經執行到中天,為正午的時辰。《易·繫辭下》記載:“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
未時---日昳
午後1點至3點,屬未時。(臺北時間13時至15時)。十二時辰中的第八個時辰。
“昳”,《說文》解釋為“日昃也。”“昃,日在西方時,側也。”“日昳”的意義是,太陽過了中天偏斜向西邊。以中天為界,這時的太陽與隅中之日相對。
申時---晡時
下午3點至5點,屬申時。(臺北時間15食至17時)。 十二時辰中的第九個時辰。
古人進餐習慣,吃第二頓飯是在晡時。因此,“晡時”的意思是“第二次進餐之時”。“晡時”一詞,始見於《淮南子·天文訓》篇:“(日)至於悲谷,是謂晡時。”
酉時----日入
下午5點至7點,屬酉時。(臺北時間17是至19時)。 十二時辰中的第十個時辰。
“日入”,意為太陽落山的時候,雞在此時歸巢。古人將“日出”和“日入”分別作為白天和黑夜到來的標誌。“日出為晝,日入為夜。”
戌時----黃昏傍晚7點至9點,屬戌時。(臺北時間19時至21時)。 十二時辰中的第十一個時辰。這時,太陽已經落山,天色慾黑而未黑之時,天地昏黃,萬物朦朧,故稱黃昏。
亥時---人定
夜間9點至11點,屬亥時。(臺北時間21時至23時)。十二時辰中的最末一個時辰,此時夜色已深,人們已經停止活動,安歇睡眠了。人定也就是人靜。“人定”一詞,最早見於《後漢書·來歙傳》:“臣夜人定後,為何人所賊傷,中臣要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