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須採集完整的標本。剪取或挖取能代表該種植物的帶花果的枝條或全株,大小掌握在長40釐米,寬25釐米範圍內。有的科如傘形科、十字花科等植物,如沒有花、果,鑑定是很困難的。
(2)對一些具有地下莖(如鱗莖、塊莖、根狀莖等)的科屬,如百合科、石蒜科、天南星科等,在沒有采到地下莖的情況下難以鑑定,因此應特別注意這些植物的地下部分。
(3)雌、雄異株植物,應分別採集雌株和雄株,以便研究時鑑定。
(4)木本植物的採集 木本植物一般是指喬木、灌木或木質藤本植物而言,採集時首先選擇生長正常無病蟲害的植株作為採集的物件,並在這植株上選擇有代表性的小技作為標本。所採的標本最好是帶有葉、花或果實的,必要時可以採取一部分樹皮。要用枝剪來剪取標本,不能用手摺,因為手摺容易傷樹,摘下來的枝條壓成標本也不美觀。但必須注意,採集落葉的木本植物時,最好分三個時期去採集才能得到完整標本。例如:
①冬芽時期的標本;
②花期的標本;
③果實時期的標本。
因為有些植物是先開花後長葉,象迎春、臘梅、紫荊等。那麼採集時先採花,以後再採集葉和果實,就得到完整的標本了,一般地說,沒有花和果實的標本不能作為鑑別種類的根據,所以必須採葉、花(或葉、果)齊全的枝條,同時標本上最好帶著二年生的枝條,因為當年生的枝條,變態比較大,有時不容易鑑別,此外同種植物雌雄異株的關係如楊樹和柳樹等,這種植物特別注意要採齊雌株和雄株的標本。所採標本的大小,一般長度約42cm,高29cm為最適宜。這樣合乎白紙的長度和寬度壓幹後裝訂比較美觀。
(5)草本植物的採集 高大的草本植物採集法一般與木本植物同。除了採集它的葉、花、果各部分外,必要的時候必須採集它的地下部分,如根莖、匍匐枝、塊莖和根系等,應儘量挖取,這對於確定植物是一年生或多年生的,在記載時有很大幫助,有許多草本植物是根據地下部分而分類的,象禾亞科、竹亞科、香附子等植物,不採取地下部分就很難識別。
(6)水生植物的採集 很多有花植物生活在水中,有些種類的葉柄和花柄是隨著水的深度而增長的,因此採集這些植物時,有地下莖的則可以採取地下莖,這樣才能顯示出花柄和葉柄著生的位置,但採集時必須注意有些水生植物全株都很柔軟而脆弱,一提出水面,它的枝葉即被此貼上重迭,攜回室內後常失去其來的形態,因此採集這類植物時,最好成束撈起,用草紙包好,放在採集箱裡,帶回室內立即將其放在水盆或水桶中,等到植物的枝葉恢復原來狀態時,用舊報紙一張,放在受水的標本下輕輕將標本提出水面後,立即放在乾燥的草紙裡好好壓制,最初幾天,最好每天換3-4次的幹紙,直至標本表面的水分被吸盡為止。
(7)特殊植物的採集 如棕櫚科或芭蕉科,這類植物的葉子很大,葉柄長,採來的標壓制非常困難,因此採集時只能採其葉、花、果,樹皮中一部分,但是必須把它們的高度,莖的直徑、葉的長闊和裂片的數目,葉柄、葉鞘的長度、形態等必須全部記錄下來,最好把它攝影,將照片附在標本上。
(8)對寄生性植物的採集,必須連寄主上被寄生的部分同時採下來,並且把寄生的種類、形態同寄生的關係等記錄上,如桑寄生、列當、菟絲子等標本的採集。
(9)採集標本的份數:一般要採2-3份,給以同一編號,每個標本上都要繫上號籤。標本除自己儲存外,對一些疑難的種類,可將其中同號的一份送研究機關。請代為鑑定
(1)必須採集完整的標本。剪取或挖取能代表該種植物的帶花果的枝條或全株,大小掌握在長40釐米,寬25釐米範圍內。有的科如傘形科、十字花科等植物,如沒有花、果,鑑定是很困難的。
(2)對一些具有地下莖(如鱗莖、塊莖、根狀莖等)的科屬,如百合科、石蒜科、天南星科等,在沒有采到地下莖的情況下難以鑑定,因此應特別注意這些植物的地下部分。
(3)雌、雄異株植物,應分別採集雌株和雄株,以便研究時鑑定。
(4)木本植物的採集 木本植物一般是指喬木、灌木或木質藤本植物而言,採集時首先選擇生長正常無病蟲害的植株作為採集的物件,並在這植株上選擇有代表性的小技作為標本。所採的標本最好是帶有葉、花或果實的,必要時可以採取一部分樹皮。要用枝剪來剪取標本,不能用手摺,因為手摺容易傷樹,摘下來的枝條壓成標本也不美觀。但必須注意,採集落葉的木本植物時,最好分三個時期去採集才能得到完整標本。例如:
①冬芽時期的標本;
②花期的標本;
③果實時期的標本。
因為有些植物是先開花後長葉,象迎春、臘梅、紫荊等。那麼採集時先採花,以後再採集葉和果實,就得到完整的標本了,一般地說,沒有花和果實的標本不能作為鑑別種類的根據,所以必須採葉、花(或葉、果)齊全的枝條,同時標本上最好帶著二年生的枝條,因為當年生的枝條,變態比較大,有時不容易鑑別,此外同種植物雌雄異株的關係如楊樹和柳樹等,這種植物特別注意要採齊雌株和雄株的標本。所採標本的大小,一般長度約42cm,高29cm為最適宜。這樣合乎白紙的長度和寬度壓幹後裝訂比較美觀。
(5)草本植物的採集 高大的草本植物採集法一般與木本植物同。除了採集它的葉、花、果各部分外,必要的時候必須採集它的地下部分,如根莖、匍匐枝、塊莖和根系等,應儘量挖取,這對於確定植物是一年生或多年生的,在記載時有很大幫助,有許多草本植物是根據地下部分而分類的,象禾亞科、竹亞科、香附子等植物,不採取地下部分就很難識別。
(6)水生植物的採集 很多有花植物生活在水中,有些種類的葉柄和花柄是隨著水的深度而增長的,因此採集這些植物時,有地下莖的則可以採取地下莖,這樣才能顯示出花柄和葉柄著生的位置,但採集時必須注意有些水生植物全株都很柔軟而脆弱,一提出水面,它的枝葉即被此貼上重迭,攜回室內後常失去其來的形態,因此採集這類植物時,最好成束撈起,用草紙包好,放在採集箱裡,帶回室內立即將其放在水盆或水桶中,等到植物的枝葉恢復原來狀態時,用舊報紙一張,放在受水的標本下輕輕將標本提出水面後,立即放在乾燥的草紙裡好好壓制,最初幾天,最好每天換3-4次的幹紙,直至標本表面的水分被吸盡為止。
(7)特殊植物的採集 如棕櫚科或芭蕉科,這類植物的葉子很大,葉柄長,採來的標壓制非常困難,因此採集時只能採其葉、花、果,樹皮中一部分,但是必須把它們的高度,莖的直徑、葉的長闊和裂片的數目,葉柄、葉鞘的長度、形態等必須全部記錄下來,最好把它攝影,將照片附在標本上。
(8)對寄生性植物的採集,必須連寄主上被寄生的部分同時採下來,並且把寄生的種類、形態同寄生的關係等記錄上,如桑寄生、列當、菟絲子等標本的採集。
(9)採集標本的份數:一般要採2-3份,給以同一編號,每個標本上都要繫上號籤。標本除自己儲存外,對一些疑難的種類,可將其中同號的一份送研究機關。請代為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