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險道求生的野豬

    找到勞動仲裁部門去投訴啊。實在不行就要走法律程式,到法院去告啊。

    我有一個客戶就遇到這種類似的情況,企業倒閉了才發現沒有交社保,最後他們這些工人聯合起來請了幾個律師,一起到法院去打官司。搞的影響比較大,最終好像是政府出面給每個人每個月能補貼大概四五百塊錢,那是98年的事情。

    如果你不去投訴,不去告的話,未來就是一筆糊塗賬。

    萬一病了需要花錢,誰給掏錢治病?未來退休了,老了需要養老,誰拿養老金呢?

  • 2 # 憶藍靈

    許久未買社保須知的關鍵一點

    補繳社保如果是3個月內的,可以一次性補繳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和工傷五險,但如果是超過3個月的社保補繳,只能補繳養老保險1個險種!

    社保的涵義

    社保,就是社會保險的簡稱,也就是通常所說的“五險一金”中的“五險”,包括養老社會保險、醫療社會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保的作用

    社會保險作用就在於:老有所養、病有所醫、生有所保、傷有所療、失有所得。是一種繳費性質的社會保障。

    社保的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公司未交社保該如何辦

    首先,法律上對於不給員工交社保的行為是違法行為。

    其次,員工可以找公司協商解決,讓公司補繳或者走仲裁。

    再者,未交社保的企業沒有前途,建議另謀出路。

  • 3 # 快樂刷卡369

    對於普通工人來說,企業好多年不給交保險,普通工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了損害,就應該向國家勞動保障部門如實反應!讓國家來替我們工人做主!

    特別是從今年開始,國家強制企業必須為企業員工購買社保,如果說企業沒這樣做,那麼就等於是違返國家相關要求!

    有的企業為了減輕企業負擔,對一些工作不滿一年,或者試用期的員工,採取考核制購買社保,這也能說的過去,畢竟怕有的員工一去就買社保,號乾沒幾天就走了,這樣社保也就斷了,再去買又得轉來轉去,企業和員工本人都麻煩,但是對於一年以上的工作多年的員工,該不該買,我覺得應該買,這樣的企業才能留住人才,才能創造更好的社會價值!

  • 4 # user3909108723918

    如果遇私企,那你就倒黴了。一口咬定沒錢,找那都沒用,因為各部門都不原管,一是沒油水撈,二是得罪有頭有面的有錢人,法院,勞動仲裁,沒出人命案能推就推掉,為老百姓說話的,那是宣傳活動,實際你去試試

  • 5 # 1理念起航

    企業不交員工養老保險費用了,該怎麼辦?這個事情前幾年比較多,現在各婁政治,政策,法律途徑出臺,各級政府重視督促檢查改變了,轉變觀念為員工繳費用,不交保險費用員工可以申訴,等方面,

    但是仍然存在有些企業不給員工徼費用,特別是養老,醫療費用,當今社會,法律保護下,都要交納險種費用,企業如果堅持長期不交納的險種費用?

    我個人認為,1,員工首先向主管部門反映本單位的實際,並提出全體員工的建議和意見。2,經過反饋的意思,並提交單位織織領導反映,徵求他們的答覆。3,員工可以向司法機關諮詢的答案,如何解決比較適宜做法。4,各方面員工都反映了單位仍然不執行情況下,必須採取措施儘快安排時間到(5人代表),反映提出處理意見。

    希望員工有利,有節,有組織,有順序進行。是符合法律規定的程式。既能解決問題的問題?又不是影響工作。相信政府會解決!

  • 6 # 艾尚思語

    遇到公司幾年不給員工繳納保險,建議如下幾點處理方案:

    1、跟公司協商要求為其補繳、足額繳納保險,補繳的話要承擔未繳部分的個人應繳社保費用,如果幾年的金額還是有點多;

    2、跟公司協商要求給予合理的保險補貼,到社保局自行繳納或找代理公司繳納;

    3、如果不怕把單位關係搞僵,建議去申請仲裁,這有可能因此丟掉本工作了。

       總之,公司未繳納保險,是公司違法在先,勞動者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公司應當為勞動者繳納保險。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根據《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 ...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如果不交保險,公司同時會受到如下處罰: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無刺棗樹品種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