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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詩意鉛筆ae

    大集體時期,農村管理模式是"三級所有,隊為基礎"。即公社、大隊、生產隊三級。實際核算分配單位是生產隊。公社和大隊,只負責對下級的組織管理,並向生產隊提取一定量的管理費(公益金)。

    公社就是現在的鄉(鎮),是國家最低行政機關。大隊就是現在的村,下轄10個左右的生產隊,主要有大隊黨支部書記,大隊長(也有稱主任的),會計三個幹部職位,稱為三支幹部(他們可享受國家的少量金貼),負責管理各生產隊的組織管理、人事安全、計劃稽核及村內民事糾紛的調解等。

    生產隊就是農村最基本的生產、分配核算組織,它直接關係到農民的生活質量。生產隊一般設有五個管理人員,即生產隊長、副隊長、會計、出納、保管,稱為五支幹部。另外還有2、3個生產作業組長。

    大隊幹部和生產隊幹部的待遇:他們的待遇(即誤工補貼)都是從生產隊提取的公益金中產生。生產隊五支幹部的誤工補貼額大致相當於該隊一個全勞動力全年工分的2/3。大隊三支幹部的誤工補貼大致相當於一個全勞動力一年的工分值(或稍多一點)。當然,幹部間的補貼是略有高低的。

  • 2 # 老周說三農

    生產隊、村小組、村集體等農村基層機構是怎麼規定和管理的?

    1958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舉行了擴大會議。經過討論,會議通過了《關於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決定在全國農村普遍建立人民公社。人民公社下轄管理區、生產大隊、生產隊,實行四級管理制。以管理區為基本核算單位,人民公社實行耕地、耕牛、農具、山林樹木等生產資料(包括社員的自留地、宅基地、零星樹木、家禽家畜)一律入社,歸集體所有。農業生產計劃由人民公社制訂,農業生產資料由人民公社統一使用,勞動力由人民公社統一安排,開展共產主義大協作。1960年冬對國民經濟實行“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方針,制定和頒佈了《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1961年,開始進行整風整社,對人民公社體制進行調整,確定了人民公社“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管理體制,生產大隊把土地、勞動力、耕牛和農具固定到生產隊,生產隊向大隊包產、包工和包投資,大隊對生產隊實行超產獎勵。實行“三級所有,隊為基礎”,以生產隊為基本核算單位。

    1984年2月,公社管理委員會更改為鄉鎮人民政府,生產大隊及生產隊更改為村民委員會、村民組。結束了人民公社 25年的歷史。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後,農村的經營體制發生了根本變化。一是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農戶在履行承包合同的前提下,自行決定經營方向、經營專案、生產計劃以及日常的經營管理,農戶對經營成果負全部責任,農民真正成為擁有經營自主權的獨立商品生產者。二是統一發包和為農戶生產經營提供系列服務的集體企業、公共企業及集體經營管理的第二、三產業,形成統一經營的層次,把家庭經營引入農村合作經濟,使集體統一經營與家庭分散經營相結合。這種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發揮農民集體和個體的兩個積極性,發揮集體統一經營和家庭分散經營的雙重優勢,從而極大地解放了農村生產力。1989年,為穩定和完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明確土地公有制性質不變,承包期使用權不變,對國家和集體的任務不變。對承包的耕地本著大穩定、小調整的原則,僅對農轉非戶、死亡無戶戶、外遷戶和農轉非人員的承包地收回作有償轉包。

  • 3 # 愚夫80

    農村生產隊和村小組、村集體是兩個時期的村級組織形式,不能混為一談。因為生產隊是上世紀八十年代的村級組織機構,分為人民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而村小組是現在的村級組形式,在村委會領導之下。

  • 4 # 湖北大老方

    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末期,村集體叫“大隊”,大隊的組織機構叫“大隊管委會”,隸屬於某某公社,某某公社下轄若干個大隊,大隊從一的順序排列,一大隊,二大隊﹌,比如一大隊,叫一大隊管委會,以此類推。一個大隊人口少則幾百,多則幾千,幹部由書記、副書記、大隊長、財經主任、民兵連長、婦女主任、團支部書記、主辦會計、出納會計,共7~9人組成。

    那時,一個大隊下轄若干個小隊,小隊也是按一二三四……順序排列,一個小隊人口,少則幾十,多則一兩百,小隊組織機構叫某某小隊隊委會,隊委會幹部由隊長、財經隊長、記工員、民兵排長、婦女隊長,等5~7人組成。那時的收支核算單位,是以小隊為單位,叫隊為基礎。

    到了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期,《村委會組織法》實施後,原來的大隊改為村委會,村委會幹部不再是過去由上級任命,而是由本村選民依法換屆選舉產生,村委會幹部由支部書記、村主任、民兵連長、婦女主任、報帳員等3~7人組成。

    那時的小隊隨之改為某某村民小組,一個小組只設組長一名幹部。因為,農村自從換屆選舉後,核算單位迴歸到村委會,小組沒有核算單位,所以小組長只負責上情下達,再沒有其它的事了。

    過去的大隊與現在的村委會,都是村民自治機構,都是平起平坐的單位。

    過去的小隊與現在的小組,也是平級單位。不會5日田總5分鐘經濟5點健康的叫我看就5塊8途經叫5日5年解決了看叫看5

    至於說怎麼規定和管理,這個與《村委會組織法》有關,村委會組織法名為規定,村民委員會與過去的小隊長,現在的小組都是村民自治機構構成的質是,進行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為主。

  • 5 # 寧靜致遠98291

    村小組,在我們這裡沒有。人民公社,生產大隊,生產小隊三級所有,隊為基層的管理架構。分配方式是交夠公社的,留足集體的,剩餘的分給社員。以工分制,日工分10分。以體質勞動力定工分值,分10分工,8分工等級,以時間定分數,分早上,上午,下午,加班加工,等等。生產小隊為核算單位,以本年生產物值代入本年分值,多勞多得。生產隊有隊長,隊長負責生產按排,人員分配,等。有會計,實物保管,付隊長等。生產大隊有大隊長,保小隊幹部,會計,委員等,一般5-7人,負責上情下達,指導工作,完成年額定任務,大隊也有生產農機具,企業,灘點,增加收入。

  • 6 # 頑強原野N7

    首先要說說集體時的土地和組織,他是三級所有,隊為基礎形式。小隊有正隊長一名,副隊長數名,其中婦女隊長一名,負責具體生產會計一名,出納保管各一名,大隊有書記一名,副書記一名,委員數名其中一名女委員,大隊長一名,委員數名其中也有女委員還有一名檢察委員,會計和出納各一名,主管村工農業發展及部局和上傳下達,公社有書記一名,副書記數名,社長一名,副社長數名,婦聯主任,文書,會計,出納,工作人員均下鄉主隊吃主在村,招集回公社,那時縣公社每年終都有一次四清,人們喜稱秋後算帳,這就是那時候的規定和管理體制。

  • 7 # 張大叔在農村

    在大集體時代,農村建制,公社,大隊,生產隊。每村都有大隊領導班子,下分幾個生產隊,有的村子很小,就一個生產隊,也有大隊班子建制。

    所謂三級所有,隊為基礎。說的就是集體的意思,隊為基礎是以本生產隊的收益,分配給本生產隊社員,各生產隊單獨核算。

    大隊級的管理人員來自各生產隊,跟所在隊社員平等分配。

    大隊級需建廠,或購置機械,所屬各生產隊攤派,每年都有總收益百分之十的公積金提出。

  • 8 # 遊四方73

    生產隊領導核心人員,隊長一個,副限長,快記一個,保管員一個組成的。隊長抓生產,按排全隊工作,保管員管財務進岀開支,快記管帳目登計,一切岀進都過三個經過為準,到年底清結一帳目。生產效律,按撈分配,多撈多得,不撈不得,糧食7,3開。按人口分配,人人有生活保障。

  • 9 # 螻蟻眾生

    現在的村,那時叫大隊,隸屬於人民公社,大隊下邊有小隊,小隊長負責本生產隊的所有事務管理及安排。依據農時,男女勞力情況結合上級指示管理工作。隊長一樣參加勞動記工分。沒有啥特權,每個社員都能發表自己的意見。青年社員身體健康的都是民兵,素質高的叫基幹民兵。農閒時候由公社武裝部負責軍事訓練,全民皆兵!

  • 10 # 林下風

    大集體時,我們這裡一個村是一個大隊。村裡有支書、大隊長、民兵連長、大隊會計、大隊保管員、婦女主任。

    大隊下面是生產隊。生產隊裡有隊長、副隊長、會計、保管員。

    七十年代中後期,我們村有600多口人,分成三個生產隊。

    村裡管事的主要是村支書,大隊長、民兵連長平時並沒有多少事情可做。大隊會計、大隊保管員的事情也不多。

    生產隊裡裡最忙的自然是隊長,組織社員幹活,一天到晚很忙。生產隊裡的會計、保管員要比大隊裡的會計保管員忙得多。因為那時候分糧食、分東西都是以生產隊為單位,每家分多少都是根據生產隊的會計計算出來的。

    生產隊裡裡的保管員在收穫季節,在場院裡組織家庭婦女幹活、儲存糧食等。

    承包後,村裡的幹部有支書、村主任、大隊會計、婦女主任,生產隊長成了小組長。我們村由三個生產隊變成了三個小組。

    承包後,村幹部的工作少了很多,基本上沒有多少事可做了。以前交提留、計劃生育時,村裡的幹部還比較忙,現在平時基本上是沒有事了。

  • 11 # 老胡麻武

    生產隊,村小組,村集體是在不同時期,對農村的不同稱呼!

    生產隊,生產大隊是在人民公社時期,形成的最基層管理組織。生產隊基本上是以就近的自然村,組成一個生產隊,隊裡在隊長,副隊長,生產隊會計,婦女隊長,黨小組長,組成隊委會負責管理本隊的事務。其中包括組織生產勞動,農作物的播種除草收割入庫。並負責給本隊社員分發口糧等!當然了!生產隊長是負責全面工作的。

    村小組是從土地下戶以後,八十年代開始的稱呼使用的。

    村集體以後就是個名字了!

  • 12 # 燦爛麻醬J9

    這個問題有點亂,村小組應該是叫村民小組,它的前身叫生產隊。

    在生產隊集體時期,我們縣管十一個公社(八十年代改為鄉),我們公社管理八個大隊(八十年代後改為行政村),我們大隊管十一個生產隊(就是現在的村民小組),它的管理模式當然是大隊直接管理生產隊,公社直接管理大隊。

    八十年代初在分田到戶的浪潮衝擊下,當時的政府一再強調“三級所有,隊為基礎”,這三級就是指的是公社大隊和生產隊,集體經濟包括土地資源都歸這三級所有的,基礎的是生產隊。當時公社和大隊辦的林場、經營場、社辦或隊辦企業都是從生產隊調人出工的,生產隊當沒得到半點利益。當時我們公社開了十幾年礦,我們大隊後來也開了兩到三年礦,抽調的都是生產隊的工,賣了礦也沒有給各生產隊一分錢,可惜這些集體經濟在分田到戶後,九十年代被當時的幹部賣光,就連當時全部是生產隊社員挑出來的水庫,本來是農田灌概設施,都承包給了別人養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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