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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正史漫談

    一項政策,即使很多人反對,並不代表它就是壞的;同理,另外一種政策,就算得到了許多人支援,但也並不意味著它就是好的。

    就好比戰國時期的商鞅變法,這個後來被證明代表了歷史發展方向的跨時代變革,在實施的過程中卻遭遇了排山倒海般的反對浪潮,反對者甚至殺掉了商鞅方才解氣。

    而王安石,就有著“宋朝的申韓”這這種評價,他就是新時代的申不害、韓非子甚至商鞅。但跟法家大行其道的戰國不同,宋朝是儒家的天下,所以王安石的變法必定會困難重重。

    有這麼一種說法,宋朝的兩大變法中,反對范仲淹的全是“小人”;而反對王安石的,則大多是公認的“君子”。若不能理解,看看青苗法的遭遇就明白了。

    所謂青苗法,規定在每年二月、五月青黃不接時,由各地官府向百姓提供貸款;第一等戶每次貸款不得超過15貫,隨後的按等級遞減(北宋戶口根據財產多少分為五等,第一等最富、第五等最窮)。貸款利息二分,以半年為期,在繳納夏秋兩稅時歸還。

    為啥叫“青苗法”?因為在每年二月、五月,正值民間青黃不接時:田地裡的禾苗泛青、還沒成熟,但家裡的存糧已經吃完,老百姓正嗷嗷待哺。此時由政府出面借貸、幫他們渡過難關,待豐收後加利收回,可謂一個“雙贏”的解決方案。

    這一政策其實是對歷史傳統的繼承與發展,充分體現了王安石與時俱進的為政理念。

    在古代社會,自然條件是農業生產的頭號影響因素,人們無法控制豐、荒年的出現,因此會出現這樣一種情形:當糧食豐收時,糧價暴跌,農民利益受損,即所謂的“穀賤傷農”;但若遇上荒年,糧食供不應求、價格暴增,尋常人消費不起,這種情況被稱為“谷貴傷民”。

    其後的歷朝歷代,但凡在政局穩定時期,大都會設定“常平倉”,除了調節糧價,還是賑災、救災的一大“法寶”。

    北宋當然也延續了這一做法。但由於政治腐敗,徇私舞弊、貪贓枉法屢見不鮮,這一機制效果有限。沒辦法,人們只能找民間富商、大地主借貸,但利息普遍在五分以上,最誇張的甚至達到一年的利息與本金持平,由此不難想象那時尋常老百姓的苦難有多沉重。

    王安石在入京執掌變法前,長期在南方做官。雖是讀書人出身,但他極端務實、因地制宜,探索了許多有益舉措,積累了豐富的基層經驗,政績在當時堪稱出類拔萃。其中,在覲縣期間,他就推行了“貸谷於民,立息以償”的做法,收到了很好的反響,這就是“青苗法”的前身。

    青苗法的積極作用是顯而易見的,它一方面大大增加了政府的收入,另一方面也有效抑制了民間高利貸對農民的剝削,對於提高財政收支、改善民生、緩和階級矛盾都具有積極意義。

    其實,除了青苗法之外,王安石在經濟層面還有諸如農田水利法、免役法、均輸市易制一整套制度,這些組合拳的目的很明確,打造一個抑制兼併、國富民強的國家。

    平心而論,王安石精準找到了北宋諸如國貧民弱、兼併嚴重等經濟層面的弊端,並且提出了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可謂“救世之良法”。

    實際上,像這種由國家替代民間資本對社會物資進行調控的做法,在歷朝歷代並不鮮見,最典型的就是鹽鐵專賣制:春秋時期的管仲就提出了“官山海”的政策,政府對鹽、鐵實行專賣;秦國商鞅變法控制山澤之利,也實行這一政策;西漢初年無為而治、對鹽鐵採取放任政策;到了漢武帝時期,為了解決對外連年用兵所帶來的經濟壓力,朝廷將鹽、鐵和酒的經營收歸國有,後來酒類專賣被取消,但鹽鐵專賣一直被沿用。

    那麼,青苗法這種利國利民、且有先例可循的政策,如果引起那些地主豪強痛恨,倒也情有可原,但為什麼像司馬光這樣的一大群之名士大夫、飽學愛國志士同樣對其極力排斥呢?

    原因其實在於“人”這個因素上。再好的政策,如果執行的人有問題,那也會帶來問題。

    當初范仲淹推行慶曆新政時,主張“先重治人而後及於治法”,即先整頓吏治,再開展具體變法,但北宋計程車大夫何其強勢?整治他們談何容易?更何況當時在位的是“老好人”宋仁宗。因此,范仲淹擔任參知政事不到一年,就在來自四面八方的指責聲中黯然隱退。

    與范仲淹相反,王安石一上來並不管什麼吏治,而是將目標聚焦於保證變法政策的推行落實,而不管那些落實者都是些什麼樣的人。宋神宗對此也表示支援,聲稱:“終不以吏或違法之故而為之廢法”。

    其實這也是現實的無奈:假如先拿那些官場老油條開刀,變法甭想推得動。因此,不如在變法中結合成績考核官員、順便肅清吏治。

    但帶來的弊端也是顯而易見的:一些官員大力配合推行青苗法,並不代表他們支援這一政策,只是為了迎合王安石來討好宋神宗。

    當時,推行青苗法被當做考核官員政績的指標之一。一些地方官為了完成任務,強迫本不需要借貸的富戶貸款;而對於那些實際需要借貸的窮人,官員擔心他們還不起錢,故意不借給他們,這種奇葩現象被稱為“抑配”。

    為了解決這種情況,朝廷透過嚴格的立法進行打擊,但很難從根本上消除。不過,這並不出乎王安石的設想,他的本意就是不追求十全十美:“使十人理財,其中容有一二敗事,要當計利害多少。”也就是說,只要能整體實現改革目標,就可以容忍些許不完美。這種態度,可謂盡得“務實”之精髓。

    但像司馬光這種清流派可不樂意了,在他們看來,青苗法名為抑富民之兼併、增國家之收入,但本質上跟漢武帝時期的鹽鐵酒專賣一樣,屬於典型的“朝廷與民爭利”,有為政府斂財的嫌疑,這哪有讀書人朝廷的樣子?

    同時,一些士大夫反對王安石的變法,其實是出於對他做事風格的反感。像司馬光,雖然也一樣主張改革,但向來提倡循序漸進;在經濟層面,尤其注重“節流”,也就是省錢,與王安石的“開源”是兩種思路。

    實際上,這兩種思路並不衝突,一個好的理財思路,必定是既開源又節流,但王安石可是有名的“拗相公”,強調“自古治世未嘗以財不足為患,患在治財無其道”,對司馬光的意見嗤之以鼻。凡是反對他的,都被他視為“不讀書”的“流俗”,並提出了“”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議論不足恤”的主張,對那些反對者一律予以打壓,以至於當初許多支援、幫助他計程車大夫都站到了對立面,如前輩歐陽修、好友司馬光、曾高度欣賞他的程顥、大文學家蘇軾等等。

    最終出現了這麼一種情形:支援王安石變法的,大多是官場中積極鑽營的“小人”;反對他的,很多則是公認的“君子”。即:當初反對范仲淹的,如今支援王安石;當初支援范仲淹的,如今反對王安石。

    其實,只要能解決北宋的現實問題,何所謂“小人”、“君子”?王安石變法之爭,反映了北宋政治的割裂,治國思路的差異演變為道德高下之爭。宋神宗死後,王安石被排擠、司馬光執政,包括曾取得巨大成功的青苗法等一攬子變法被悉數廢除,帶有明顯的“為了反對而反對”之嫌,連當初批評王安石的蘇軾都轉而對司馬光不滿。就這樣,曾經一度讓北宋國富兵強的王安石變法,就這麼付諸東流,這實在是歷史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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