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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6909924555355

    農村之所以推行一戶一宅,主要基於4點:


    ①農村宅基地資源由集體無償分配,用來保障農戶基本住房需求的。而城鎮建設用地則需要繳納高昂的土地出讓費,且這筆費用無形之中已經“強加”到購房者的身上;


    ②人地矛盾一直是農村社會的主要矛盾,現階段宅基地資源緊缺的現狀難以改變,如若不限制宅基地的數量及使用面積,則會造成更多的集體土地資源浪費;


    ③宅基地所有權歸屬集體,一戶一宅公平公正,且土地使用權的分配絕不允許“一戶多宅”,否則,最大限度的保障土地使用分配權的公平與公正也便成了一句空話;


    ④嚴格遵守“一戶一宅”基本原則,有利於鄉村的整體規劃,同時也是鄉村建設秩序的重要保證!如果允許“一戶多宅”,則不僅加劇空心化,還會影響規劃,破壞人居環境!


    而且,一戶一宅的最根本出發點其實就是為了保護農民最基礎的宅基地權益,如若允許一戶多宅,則公平合理的準則便不復存在,屆時更多的宅基地資源恐掌握在少部分有權有勢的人的手裡!恰恰在此背景下,“一戶一宅”得到了廣泛宣傳,且嚴格執行!


    那麼,“一戶一宅”真的只有利而沒有弊嗎?對於“一戶一宅”,有沒有其它的看法或建議呢?事實上,不少農民對於“一戶一宅”其實是挺不認可的,包括清華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蔡繼明在內,針對農村“一戶一宅”也提出了自身的意見,歸結起來主要有3點:


    第①點:城裡人一戶享多宅,農民卻只能“一戶一宅”


    蔡繼明指出,許多擁有兩套房、三套房以及多套房子的城市居民沒有違法,而農民只要“一戶多宅”就違規,這是不是挺不公平的?況且,城鎮的商品房有哪一棟不是建在以前農村的土地上?既然城鄉居民都有追求美好生活的權利,怎麼就不允許農村居民享有二套住宅呢?所以,農村也應該放開“一戶多宅”,多套宅基地的價格也應該結合市場實際需要而定。


    第②點:城裡人賣房能從中受益,農房卻禁止入市交易


    城市居民賣房能從中受益城市且有權使用、出租、轉讓、處置和受益,法律賦予城市居民對住宅用地的使用權。而反觀農村居民,卻只是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農房被禁止入市交易沒有處置權和收益權。簡單來講,涉及到徵收拆遷補償,農民只是享有房屋的補償,而宅基地的補償卻全部歸屬集體,農民1分錢也享受不到!蔡繼明指出,如果宅基地的受益權問題得不到解決,則這一矛盾恐會越來越突出!


    第③點:宅基地流轉不放開,農村產權就不值錢


    據悉,中國有3000多萬畝閒置宅基地,這個數字超過了全國所有城市住宅佔地面積的總和!但目前國家的政策只侷限於宅基地在集體內部流轉,城裡人購置宅基地的行為涉嫌違法!在這種背景下,宅基地產權制度改革如何賦予農民更多的權益呢?蔡繼明認為,只有放開宅基地流轉,允許宅基地進入交易市場,宅基地資源才能儘快被盤活,否則農村閒置宅基地的產權就很難變現,不能變現也就不值錢!宅基地升值也就徒有口號,而沒有實質意義!


    綜上所述,我們並不能完全否定蔡繼明指出的這3點,就目前來看,這些的確是農村宅基地所面臨的基本現狀!

  • 2 # 開心豆苗16729


    謝邀,農村的土地是國家集體所有,農民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而農民一戶一宅的宅基地是集體免費提供給你的,雖然說你在自己的承包地裡建房,但你只有承包權,地仍舊是集體所有,而農民一戶一宅的宅基地雖然建在自己的承包地上,但不夠成任何費用,實際只花了建房的錢,而在農村的自建房,農民可以長期居住使用。


    而中國是人口大國,可用於耕種的良田面積有限,保護基本農田是國家的最基本國策,而農民已有了一戶一宅基地的免費使用權,已基本上可以滿足農民的居住條件,雖然違建超建各地時有發生,但各地正抓緊落實響應國家新的政策進行整改,相信過不了多久,各地的法規會很快落實到位。


    那麼城市居民為什麼不實行一房一戶呢,實際上城市居民擁有多套住宅房是很正常的,當然你得有經濟基礎,城市裡的住宅房本來就是由開發商提供的商品房,而商品房本來就是一種商品,那麼既然是商品,當然可以做買賣了。


    那麼商品房的土地是怎樣來的呢,你想一個城市在擴大,經濟在發展,人口在增加,那麼問題來了,人口增加了必須有住的地方,而房屋開發必須有土地,那麼地方政府透過合理合法的計劃,向城市周邊農村徵地,再透過招標拍賣的形式再提供給開發商,由開發商提供完工後的商品住宅房,再向社會公開出售,當然由於土地資源緊張,政府透過壓縮的形式進行舊城改造,既節約了土地,又美化了城市,這也是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所以農村與城市的住宅其概念和性質完全不同,根本不能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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