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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減刑假釋一點通

    女死刑犯能不能生下自己懷孕的孩子,當然可以,還可以在醫院生。而且懷孕了不可以住在看守所裡面,必須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現在我們具體來說說,女死刑犯能不能在法院判決死刑的時候,生孩子或者懷孕。

    第一:看守所裡面有沒有女死刑犯的孕婦

    看守所收押的流程很嚴格,只要是女性被關到看守所,都會安排去醫院體檢,也就是檢查有沒有懷孕。如果醫院未對血液進行檢測,未檢查出來女死刑犯懷孕了。女死刑犯到了看守所二個月才發現自己懷孕了。

    這時,看守所會向辦案機關提出:女死刑犯懷孕了,但是收押時沒檢查出來,現在必須給取保候審或者監外執行。因為看守所是不能羈押孕婦的,這是中國法律規定的。而且是必須取保,人道主義。哪怕是勞容枝懷孕了,也只能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

    取保候審在家裡;監視居住在家裡或者指定的醫院,方便監管!一直到女死刑犯生下孩子,過了疲哺乳期才可以收押到看守所!

    第二:法院判決的時候,女死刑犯又懷孕了

    女死刑犯因為懷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生下孩子後,法院準備開庭。但是在法院開庭以前,女死刑犯又不知道想了一個什麼辦法,又懷孕了。而指控女死刑犯是販賣毒品,100公斤。在刑罰上200克以上就是十五年以上、無期徒刑或死刑。

    而女死刑犯販賣的毒品已經100公斤,明擺著會判決死刑的。但是在開庭的時候,女死刑犯說自己懷孕了,這時法院就需要帶女死刑犯去醫院檢查,如果檢查出來是懷孕了,那真的沒辦法。因為中國的刑法規定:懷孕不能判決死刑。只能判決死緩或者無期徒刑,女死刑犯就撿了一條命。只能等生下來孩子收押進看守所,移送去監獄;或者判決死緩,生下來孩子再收押進看守所,再移送去監獄服刑。

    最後:女死刑犯懷孕只有一種情況,在外面已經懷孕了,再未被檢查出來收在看守所。在看守所裡面懷孕,這是絕對不可能的事!大家認為呢?

  • 2 # 空空良良

    肯定啊,沒那麼冷血,這是一屍兩命,100%會緩刑甚至減刑,由專人好好照顧,禍不及家人,罪不及妻兒,只是自由還是會受限制,也不會放出來再殺人!

  • 3 # 滄海一粟287046695

    根據中國刑法規定,一個可能被判處死刑的女犯,只要在羈押期間發現懷孕,不管是什麼時候懷的孕,哪怕最終流產,都不得執行死刑。

  • 4 # 吳哥玩遊戲吶

    根據中國的法律規定,死刑不適應於懷孕的婦女,包括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時犯罪的女嫌疑人,也包括刑事判決、上訴後的二審判決、核准死刑程式中,更包括執行死刑的環節,均不能對懷孕的婦女執行死刑。假如女死刑犯在執行死刑前,說出“我已懷孕”的話,執行機關必須要經過核實,帶其到醫院進行檢查,屬實的話,依法是可以保住性命的。

    對於新生命,大家都有希冀之心,女死刑犯無論犯下多大的罪惡,肚子裡的孩子是無辜的,上天有好生之德。孩子畢竟是一張白紙,有享受母愛的權利。中國的法律也不完全是冷冰冰的,沒有人情味,不能牽連無辜的人,孩子是無辜的。女死刑犯只要情況屬實,有可能會被同意生下孩子,並且還可以去照料孩子,這個期間不能收監,只能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待孩子長到一定年齡後再重新收監,法院也會重新審理,把死刑改判死緩或無期,性命是可以保住的。

    但這個問題只能是假設,現實中是不會出現的。收監前對於生育期的女犯人都會進行這方面的體檢,漏檢或瞞報都會要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出現懷孕而不知,導致法院判決出現失誤,很多人會被處罰。

    收監後,死刑犯在看守所裡都屬於重點關照物件,腳上帶著腳鐐,身邊有輕罪犯人看顧,頭頂有監控無死角24小時監視著,行動受限,不要說是男犯人,即使是男獄警也不可能單獨接觸到。

    進入到看守所裡想懷孕,那是不可能的。看守所裡的看管是很嚴的,行動沒有一點自由,只能每天呆在20多平米號子裡,每個監室裡有15人左右。為防止犯人自殺,同室的犯人要相互監視,發現有犯人出現自殺傾向要及時報告,監室裡就安有警鈴開關,直通看守室,按下去看守警察往往幾秒內就會開門進來。還不允許蒙著頭睡覺,一舉一動都在監視之下,監室裡的監控不僅是看守所能看到,還直通省、市公安部門和檢察院,進到裡面的人,能夠順利自殺都算幸運了,不要說再做兩個人配合的事情。

    死刑犯進入到看守所,看守所會安排輕刑犯人專門照顧,說是照顧,其實是監視,不能讓死刑犯出現任何意外,死刑犯人晚上睡覺只能睡在中間,不需要輪班值夜,每個號子裡只能有一個死刑犯人,如果死刑犯人出現了意外,值夜犯人和看守警察都會受到處罰。

    像懷孕這種事,排除了收監前受孕可能的話,進去之後基本無可能。這需要男人配合,並且相互密切經常性的接觸才能辦到。即使是男獄警,接觸女犯人也需要女警陪伴,不可能讓他們單獨相處,並且整個看守所裡到處監控,想做這樣的事,相當於暴露在眾目睽睽之下。即使是提審犯人的警察,在提審室裡,與犯人之間也隔著護欄,室內安裝有監控,提審時也不是單獨一個人。

    真要出現奇蹟,有甘願冒著風險的獄警與女犯人通姦,不被發現的可能性太小。一旦女死刑犯懷孕,翫忽職守的警察和通姦者就要為此付出代價了,輕則丟掉前程,重者會因這件事被捕入獄。

    在中國,女死刑犯只要發現懷孕,只要她自己願意,孩子是可以生下來的,生完之後法院會根據相關法律對其改判,不會執行死刑的

  • 5 # 上進鹹魚

    有些人,不過是利用這種人性化的法律的弱點,來達到自己延長生命的目的。我想說的是,這種方法沒有太大意義。原因是這樣的,一旦被判死刑,說明是罪大惡極,即便免除死刑,終生也將在牢獄中度過。這種行為,是對還沒到來的新生命的不負責任。孩子從生下來就是悲慘的命運,心就不會痛麼?

  • 6 # 李越峰

    一女囚跟獄警發生關係,最後還懷孕了,這樣能免除死刑嗎?看完漲知識了!

    (圖片與本文無關)

    記得在上初中的時候,政治老師講到法律的知識點時,跟我們講述過這樣的一個故事,他說有一名女子犯了死罪,所以被判處了死刑

    也許是之前律師跟她講過,如果在監獄裡面懷孕了,就不要處於極刑了,所以在服刑期間,發生了一件令人不可思議的事情,有一名男獄警經常接觸到她,這名女囚就想鑽法律的空子,仗著自己長相還不錯,經常引誘那名獄警

    最終獄警也是沒有把持住,居然跟她發生了關係,而且女囚還懷孕了,因為她有孕在身,所以就改判了,沒有再執行死刑,老師跟我們說,這就是典型的鑽了法律的空子

    這一點是不是讓人覺得不可思議呢?不過,獄警也因為違反了規定,遭到了處罰

    女性死刑犯懷孕了,真的可以不被判處死刑嗎?

    這種情況是真實存在的,按理來說,死刑犯被關在了監獄裡,不能跟外界的人接觸,怎麼可能懷孕呢?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這個案例

    早在2012年的時候,越南的一名女毒梟阮氏慧,就是活生生的例子,這個犯罪團伙走私毒品的數量特別的巨大,阮氏慧跟她的同夥都被判處了死刑

    但是她不想死,為了逃脫法律的制裁,就想到了一個怪招,導致自己懷孕了,那麼,她究竟是怎麼懷孕的呢?

    因為她是一名大毒梟,所以手上還是有些錢的,為了讓自己成功的懷孕,只能把4名獄警買通,否則的話,哪裡有機會啊?

    然後她又花錢跟男囚犯購買精液,在獄警的幫助下,她也順利地獲取了精液,然後允許她單獨呆在一廁所裡操作,獄警還為她提供了工具

    想不到在獄警的多次幫助下,她拿到了精液,然後還受孕成功了,被發現的時候,都快半年了

    這個時候就不能判處死刑了,因為越南的法律就有明文的規定,懷孕的女囚是不能被判處死刑的

    她不但沒有被判處死刑,就連孩子也被允許生了下來,阮氏慧雖然逃脫了死刑,但是依然被判處了無期徒刑,只能一直待在監獄裡,不會因為她有了孩子就把她放出來,4名獄警也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

    如果這種情況發生在中國,又該怎麼處理呢?

    中國基本上也是大同小異,如果是女囚犯懷孕了,也是不能判處死刑的,但是可以改判為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的年限特別長

    很多國家也都是這樣做的,畢竟判處死刑的是女囚犯本人,不能夠牽連到肚子裡面的孩子,這也是人道主義的體現,而且她不但不會被判處死刑,孩子也是可以出生的

    如果不讓孩子出生,那麼,標誌著他的生命也被剝奪了,但孩子可是無辜的,法律是不能剝奪他生命的,孩子出生後,他的媽媽是可以哺乳的,因此,可以離開監獄一段時間,等到哺乳期結束之後,再回到監獄裡面服刑

    所以如果女死刑犯懷孕了,並不意味著就可以徹底地逃脫法律的制裁,最多就是免除了死刑,不過這對死刑犯來說,已經是最大的寬慰了

    但是在哺乳期間,當地的公安機關或者居委會都要起到監督的責任,如果是在監獄服刑期間才懷孕的,必須追查監獄方面的責任,要做出嚴肅的處理,更要查明懷孕的原因

    總結

    根據中國刑法的規定,懷孕的女囚,是不適用於死刑的,記得我們在讀初中的時候,還沒有學習過法律知識,以為女死刑犯,哪怕是懷孕了,依然要判處死刑,但是老師跟我們講懷孕的女囚不會被判處死刑了,所以有的人才鑽了法律的空子,得知這個結局後,真的是出人預料,畢竟當時什麼也不懂,更沒有聽說過什麼正當防衛,直到在初中的政治課上,才學到了很多法律的知識

    懷孕的死刑犯就不能住在監獄裡面了,需要取保候審,回到家裡面哺乳,不過必須受到監督

    而且哪怕是到了刑場,只要死刑犯說她懷孕了,都不得再執行死刑,中國法律有一條《暫停死刑立即執行的命令》,然後把她帶回去做詳細的檢查,如果確立懷孕是真的,就要改判了,如果經過鑑定,這是假的,經過再次審判,依然會維持死刑的決定

    如果是在監獄裡面懷孕的,要追究獄警翫忽職守罪!

  • 7 # 平原姍姍

    按照中國刑法的相關條款,女死刑犯如果懷孕可以免予死刑緩期執行,待孩子生下後,很大可能由死刑改為無期徒刑。

    有些女犯人在監獄內是望眼欲穿的想透過懷孕免予一死,歷史上也真有這種情況發生,比如近年來出現的“湖南美女第一鉅貪蔣豔萍”就是在監獄候審期間,透過美色勾搭上監獄副所長而成功懷孕,因此躲過一劫。

    蔣豔萍不是在監獄中懷孕的第一人,在此之前也曾發生過多例監獄中懷孕案例,如海南一看守所女囚、鉛山女囚等,都是透過懷孕躲過最為嚴厲的刑罰處罰,當然透過此等手段手段達到目的還有一些個別案例,其結果就是對相關責任人以及翫忽職守者都給予非常嚴厲的的處罰。

    在中國刑罰中明文規定,審判時針對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並明文規定女囚有生孩子的權利和義務,並提供給女囚生孩子的場所,也可以保外就醫的方式達成分娩的目的。如果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女囚,應改判死刑為緩期二年執行,二年期滿後,如果沒有故意犯罪行為,可以減為無期徒刑,如此以來,被判死刑的女囚就可以逃得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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