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明結婚10年不上班,靠妻子每個月2000多塊的工資養活他和他與前妻生的女兒。妻子患癌之後,郭某拒絕拿錢給她治病,只想將她送去寺廟靜養。妻子病亡之後,郭某又要分割她父母買的房子。
徐麗是家裡的老二,上面有一個姐姐,父母是普通工人。她家屬於中產階級家庭,父母有退休金,家裡有幾套房子,其中有一套房子的房產證上有她的名字。
徐麗36歲時經同事介紹認識了郭某明,並與他結婚。郭某明之前有過一段婚姻,他與前妻生了一個女兒。
徐麗認識郭某明的時候,他的女兒才幾個月大。兩人結婚後,郭某明以照顧女兒為由拒絕上班。
其實,當時郭某明的母親才60多歲,他可以把女兒交給母親帶的,但是他以母親年齡大為由,不讓母親帶女兒。
無奈之下,徐麗只好暫時同意郭某明在家帶孩子。她想著等女兒上了幼兒園之後,郭某明就可以上班了。
可誰知道,女兒上了幼兒園之後,郭某明仍然不上班,天天只接送女兒上下學,買菜做飯給女兒吃。
徐麗每個月只有2000多塊,根本不夠家庭的開支,她叫郭某明找工作。他拒絕了,說他上班之後就無法全心全意照顧女兒了。
親朋好友見到郭某明一個大男人長期不上班,他們都看不下去了,叫他去找工作。對此,郭某明還嫌他們多管閒事,他根本還沒到揭不開鍋的程度。
郭某明叫他的親朋好友不要杞人憂天,若他真的揭不開鍋,他可以賣房子換生活費的。而且還有徐麗在撐著,他根本不需要工作。
郭某明不上班,養家的重擔全壓在徐麗身上,讓她非常壓抑,心情不好。有時候,徐麗實在支撐不下去了,她又叫郭某明找工作,郭某明不樂意了,還把她打了。
郭某明已經打過徐麗好多次了,有一次把她打進了醫院,住了25天醫院。
徐麗住院期間都是她80多歲的母親和姐姐照顧的,母親晚上守夜,姐姐白天給她送飯。
而郭某明只在家繼續著日復一日地照顧他的女兒,從來沒去醫院看望過徐麗。
被家暴過幾次之後,徐麗不敢再叫郭某明找工作了,被逼接受賺錢養家的事實。有時候,徐麗過得實在壓抑,她向父母訴苦。
父母很心疼徐麗,他們除了會補貼她一些生活費之外,還建議她與郭某明離婚。
徐麗把父母的建議告訴了她的同事,那個同事就是當初介紹她認識郭某明的人。
徐麗的同事叫她看開一點,郭某明除了不上班之外,他沒有什麼不良嗜好,而且他們夫妻之間又沒有原則性的問題,不要輕易離婚。
徐麗想了想,覺得同事說得沒錯,而且她已經年紀不輕了。她怕萬一離婚以後找不到合適的伴侶,於是她就將就著和郭某明過日子了。
就這樣徐麗很壓抑地和郭某明過著日子,他們結婚幾年,許麗都沒有生育自己的孩子。
哪個女人不想做母親,徐麗也很想生育一個孩子。但是郭某明不同意,他覺得他們好好培養他與前妻生的女兒就可以了,沒必要再生一個孩子增加負擔。
徐麗和郭某明結婚十年了,他一直都沒有上班。由於長期的壓抑,讓徐麗心情非常差,身體不舒服。
2017年11月,徐麗由於身體不舒服,到當地的醫院被查出癌症。查出癌症之後,徐麗非常害怕,當時她沒有錢,然後她跪在郭某明的面前求他給錢她去北京治療。
郭某明一分錢都不給。無奈之下,徐麗只能夠用自己的信用卡取了12000。然後,她的父親從他的一個外甥那裡借了三萬塊錢。
徐麗的姐姐又拿出來一萬塊錢,就這樣,他們湊了幾萬塊去北京了。
湊夠手術費之後,徐麗的家人要求郭某明陪她去北京治療。郭某明為了照顧他的女兒,他沒陪徐麗去北京。
郭某明怕別人說閒話,他愛面子,只好讓他母親去照顧徐麗。郭某明說他是一個男人,徐麗是女人,他不方便照顧女人。
郭某明作為一個丈夫,丈夫照顧妻子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有什麼不方便的?不是不方便照顧徐麗,只是他不想給她治病而已。
郭某明不方便照顧妻子,但他卻方便照顧他的女兒。
他的女兒也是個女人,而且已經10歲,開始發育了。他照顧他女兒卻沒說不方便,接送她上下學,每天做好一頓三餐,反而把女兒照顧得非常好。
郭某明說他讓他母親去照顧徐麗的,而且他母親帶了三萬塊,他們家是有出錢出力的。
但是他沒想到,一個70多歲的老人本身就需要別人照顧,怎麼反過來照顧一個病人呢?
郭某明自己不去照顧徐麗,他又叫了徐麗的姐姐去北京照顧她。徐麗的姐姐說他作為丈夫的應該去照顧徐麗,但是他堅決要以照顧孩子為由,拒絕去北京。
徐麗的姐姐說孩子可以交給她來照顧,讓郭某明照顧徐麗。但郭某明堅決反對,他說女兒從小到大都是他照顧的,他不放心別人照顧他女兒。
徐麗患癌,作為丈夫的應該立馬過去照顧和陪伴。畢竟他女兒可以交給其他人照顧,但是郭某明就是不願意這樣子。徐麗的孃家人知道那是郭某明想拋棄她,不給她治病。
郭某明結婚後一直沒上班,徐麗沒有想過拋棄他,而她一患癌了,郭某明立馬要拋棄她,這讓徐麗的孃家人非常生氣。
最後,徐麗的姐姐不得不去北京照顧她。事後,郭某明還說他不是不願意去,而是他已經跟徐麗的孃家人商量過了,他們沒有反對,所以他就認為這是最好的辦法。
郭某明不認為自己拋棄妻子,他對妻子的生病也是非常積極的,也很想把妻子的病治好。
徐麗在北京,郭某明在江西,他為了女兒,可以不去照顧徐麗。但是徐麗回到江西之後,他仍然以照顧女兒為由拒絕去醫院照顧徐麗,這真的讓人說不過去。
徐麗在北京治療一個星期之後回到江西,她身體還很虛弱,病情又嚴重,還插著食管,回來時在火車上已經暈倒了。
郭某明沒有把徐麗送去醫院,或者送回自己的家,而是把她送回了孃家。
郭某明說,他這樣做是有原因的。因為徐麗的孃家人比較多,照顧她的話比較方便。
當時,徐麗已經暈倒了。這麼嚴重送進醫院不是更加方便嗎?有醫生在照顧,有危險可以隨時叫醫生。
徐麗被送回孃家,她的孃家人雖然很生氣,但是沒有拒絕照顧徐麗,也沒有說什麼。
但是就是因為他們沒有說什麼,導致郭某明認為他們是同意他把徐麗送回去的。
事後郭某明還說,如果他知道他們不同意他把徐麗送回孃家的話,他完全可以自己照顧徐麗的,而且就算他沒時間照顧徐麗,他也可以請人的。
主持人問郭某明把徐麗送回孃家,有沒有經過徐麗本人的同意?
郭某明說,他沒和徐麗溝透過,是他媽媽這樣提議的,而且他覺得他媽媽的提議也是合理的。
郭某明覺得徐麗是同意的,她做完手術後不能夠說話,他去看她的時候,因為她沒有表現出不願意住在孃家,所以他就同意送徐麗回孃家。
郭某明認為把徐麗送回孃家是最好的安排,因為他要照顧他10歲的女兒,每天要接送上下學,還要做飯給女兒吃。如果把徐麗送回婆家的話,他就沒有時間顧及到徐麗了。
主持人問郭某明,把徐麗送回孃家的時候,有沒有和她孃家人商量過?
他說沒有商量過,沒有這個必要。因為徐麗和她的孃家人的關係不錯,而且他自己也和徐麗的孃家人的感情非常好,他把徐麗送回孃家的時候,她孃家人都沒有拒絕。所以他就認為徐麗的孃家人是接受她回孃家的。
徐麗80多歲的父母看到她被郭某明強硬送回孃家,他們除了心疼女兒之外,對郭某明的做法還是很憤怒的,但他們還是沒有說什麼,畢竟那個是自己的女兒。
就因為他們沒有說話,導致那個人面獸心的郭某明認為他們沒有意見。
郭某明說他們的家的房子小,徐麗孃家的房子很大,而且是新的,送回去有助於她養病。
可是徐麗孃家樓上那一家人正好在裝修,每天都非常發出很多噪音,嚴重影響了徐麗休息,導致她恢復得不好。
有一天,徐麗80多歲的母親幫她洗澡,發現她脖子上有一片鮮紅的。
老母親急了,猜到她可能病情復發了。徐麗也猜到了,但是她還是安慰老母親,說不要急,不要害怕。
老母親立馬打電話給大女兒,叫大女兒帶徐麗去當地的腫瘤醫院複查。
隨後,徐麗還打電話給郭某明,叫他給點錢去看病。郭某明拒絕拿出一分錢,而且還不同意徐麗治病了。他想讓徐麗接受保守治療,喝中藥,他不相信西醫。後來他甚至連中醫都不信了,想直接送徐麗去寺廟自生自滅。
徐麗在當地轉了好幾家醫院,住院出院都是孃家人幫她辦的,做手術還是她的姐姐幫她簽字的,看病的錢刷她的信用卡。
郭某明拒絕去醫院看望,並且拒絕簽字做手術。他要求送徐麗去寺廟靜養,說這樣對身體好,病人就應該這樣。
徐麗在當地幾家醫院住院做手術,郭某明仍然沒有去照顧她。他還是一心一意的照顧他的女兒,他說他的能力有限,他無法顧及到妻子。
他不想既要照顧妻子,又要照顧女兒,這樣的話會影響家庭的生活質量,他不想因妻子的事而影響到他的家庭。
因此郭某明堅決反對徐麗的孃家人說他對徐麗不管不顧,這一切只因他能力有限,他要照顧他的女兒。
徐麗在當地治療的時候下了兩次病危通知書,郭某明仍然都沒有去醫院看望過她。徐麗的孃家人就打電話叫她的婆婆去看一下她,後來她的婆婆去看過了,但是郭某明還沒有去。
2018年7月27日早上,徐麗喝了一點點牛奶之後,身體不舒服,呼吸困難,要馬上搶救。
徐麗臨走之前,她才看清楚郭某明的為人。那時候她特別後悔,不過後悔已經晚了。
徐麗跟媽媽說,她沒有想到郭某明是這樣對她的。
老母親知道徐麗病情嚴重了,她跪在醫生面前,求醫生救徐麗,並哭暈過去了。
後來,徐麗因搶救無效走了。直到她走之前,郭某明仍然沒有出現。
對此,郭某明給出的解釋就是徐麗的孃家人只告訴他的媽媽,沒有告訴他,所以他不知道徐麗下過兩次病危通知書。
而且他的媽媽又沒將這件事告訴他,所以他沒去醫院這不能怪他,只怪徐麗的孃家人做得不夠好,他們只通知他的母親,而不通知他。他作為丈夫,首先應該要通知他的。
由此至終,郭某明對於自己的行為都沒有一絲絲愧疚,他甚至還覺得自己很委屈。他覺得他做任何事情都是合情合理的,做到了最好的安排。
徐麗80多歲的父母在現場聽著郭某明瞭振振有詞地為自己辯解,他們氣得老淚縱橫,一度想離開現場。
徐麗走的那天,當時還在醫院,郭某明出現了,但他不是為了處理徐麗的後事,而是第一時間就把徐麗的所有資料都拿走了。
徐麗的姐姐看到郭某明,非常氣憤,立馬給了他一個大嘴巴子。郭某明覺得自己有點理虧,所以他沒有還手。
徐麗去世後,郭某明拿著她所有的資料跑去她的單位,向她的單位要她的遺產。
徐麗的遺產包括社保、養老金、撫卹金,重大疾病基金,還有少量工資和喪葬費。
徐麗的單位覺得她的遺產不能夠讓郭某明一個人全拿走,必須要讓郭某明和她的孃家人共同協商確定怎麼分配她的遺產。
由於兩家人要求分割徐麗的遺產沒有一個統一的意見,所以她的單位拒絕把她的遺產拿出來。
隨後,郭某明把徐麗的單位起訴到法院,要求她的單位馬上把她的遺產給他。
徐麗的父親有一個古董的花瓶,還有一個古銅鎖,古錢幣和一套連號的人民幣。本來,這些古董都是由徐麗的父親保管的。
有一次,徐麗聽說有古董鑑寶專家到了南昌,並住在南昌的一個酒店。然後徐麗諮詢過父親的意見,拿著那些古董給專家鑑別真假。
之後,徐麗就把那些古董帶回婆家。她有一個保險櫃,她跟父親說讓把那些古董放進她的保險櫃,父親同意了。
就這樣,徐麗父親的古董就放進了她的保險櫃,由她保管。但是徐麗去世之後,郭某明立馬把她所有的東西都收走了,連那個保險櫃的鑰匙也收走了。
徐麗的孃家人害怕那些古董被郭某明佔為己有,郭某明不承認見過那些古董,他說之前聽徐麗說過她家有一個古董花瓶,但是他不承認自己見過。
而事實上,郭某明是有見過那個古董花瓶的,他還說那個古董花瓶是假的,不是真品。而在現場,他口口聲聲不承認自己見過那個花瓶,就是為了想獨佔那個花瓶。
後來,徐麗的孃家人到她婆家找那個古董花瓶,可惜沒找到,那個花瓶已不知去向了。
徐麗的孃家人要求郭某明把屬於他們的古董都要還給他們,如果不還給他們的話,徐麗的遺產就必須要三七分,孃家人佔70%,郭某明佔30%。
郭某明不同意這個分配方案,他堅持說他的女兒也夠繼承徐麗的遺產。
徐麗的孃家人覺得郭某明的女兒不是徐麗的親生女兒,沒有繼承權。所以兩家人最終沒有統一意見,並僵持了兩年。
到了2020年,郭某明見這樣耗下去也不是辦法,於是就要求上《金牌調解》。
徐麗的姐姐說她患上癌症,那是因為郭某明結婚10年不工作而導致她抑鬱而患病的,郭某明是罪魁禍首。
郭某明承認自己結婚10年沒有工作,但是他沒有工作,並沒有增加徐麗的負擔,因為他是有積蓄的,他還有房子,他賣房子來度過難關。
而且他覺得他不上班,他的家庭還能正常運轉,夫妻感情也很好,雖然他們也有吵架,但是他們主要是因教育女兒的問題而引起的吵架。
他不需要別人來評價他的家庭,他有權選擇他喜歡的生活方式,他也不喜歡別人評價他的生活方式,他不想上班就不上班。
徐麗去北京做手術,在南昌當地多家醫院治療,他都沒有及時出現,那是因為他要照顧他的女兒。
他不想因為徐麗患癌而忽略了他的女兒,他不想把自己的家庭搞得這麼崩潰,而且他們兩夫妻的感情很好,不存在有什麼矛盾。
他覺得他不去醫院照顧徐麗,徐麗也應該會體諒他的。他們的感情非常好,如果感情不好的話,早就離婚了。
其實徐麗生病之後,郭某明就和她分居了。郭某明怕徐麗拖累他,不願意掏錢為她治病。
而徐麗去世之後,他就立馬去她的單位要求拿走她的遺產。
徐麗的孃家人說郭某明的女兒不是徐麗的親生,他女兒不能夠繼承她的遺產。
對此,郭某明就跳了起來,他說之前他的女兒一直叫徐麗的父母為外公外婆,而如今許麗一走,他們就不承認這個外孫女了。這樣的話,他不想調解了。
女兒是郭某明的的底線,誰說到女兒的利益或者是誰說女兒的半句不好,他都會跟誰急。
郭某明又拿出了一堆資料,說明他女兒是有權繼承徐麗的遺產。
法律規定無論是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或者繼子女都有繼承遺產的權利。
現場的律師看了郭某明提供的資料之後,證實他的女兒確實是有權繼承徐麗的遺產。這樣郭某明懸著的心放下來了,於是他又坐下來接受調解。
郭某明要求分割徐麗的遺產,既包括她的喪葬費,撫卹金,還有工資,重大疾病基金,又包括她名下的一套房子。
他說不僅他要分割徐麗的遺產,而且他的女兒也要分割,反正他女兒能權繼承徐麗的遺產的,他都必須要爭取,一分都不能少。
徐麗名下的那套房子是她媽媽一次性付款買的,房產證上寫她父母,還有她姐姐和她,四個人的名字。
徐麗的孃家人覺得這套房子是她母親買的,絕對不會給郭某明和他的女兒。
郭某明卻不這麼認為,他說不管房子是徐麗的婚前財產,還是她的婚後財產,反正他和他女兒都有繼承權,一定要分割房子。
郭某明不僅想分徐麗的所有的遺產,而且還想著她孃家人的兩套房子,她孃家人拆遷了還有100多萬的現金,這些他也想得到。
徐麗的姐姐罵他無恥,這些都跟他沒有關係的,叫他想都別想。
徐麗的父母說,郭某明的女兒不是他們的親生外孫女,如果是他們的親生外孫女的話,他們可以送她一套房子也無所謂。
而且郭某明不是一個好人,他們的女兒有這個結果,與他有一定的關係,所以他們絕對不可以把房子分給郭某明兩父女。
郭某明只想平分徐麗的遺產,而徐麗的父母則是要三七分。
徐麗名下的房子雖然不是她購買的,但是房產證有她的名字,也就是說她有份額的。她去世之後,這個份額就成為了遺產。她的丈夫,女兒和父母都可以分配她的遺產。
因為房產證有四個人的名字,徐麗只佔1/4的份額,所以郭某明兩父女和她的父母一起分配。分配的比例如無意外一般都是平均分配。這樣的話,郭某明和他的女兒就可以各得到1/16的份額。
徐麗的家人聽到律師這個意見之後,他們堅決不接受。
郭某明和徐麗結婚之後,他母親也出錢給他買了一套房子,那一套房子寫了郭某明和他母親的名字。徐麗的孃家人也要一起分割這一套房子。
對此,郭某明卻說這個房子是他母親贈予給他的,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徐麗父母不能分割他的財產。
之前徐麗的父母向法院上訴,要求分割郭某明的那套房子。但是後來他們撤訴了,據說是諮詢過有關專業人員的意見,說郭某明名下的房子與徐麗名下的房子性質不同,他們不可以分割。
現場的律師叫郭某明拿出證據,證明那個房子是他母親贈予給他的,如果拿不出證明就無法說明那個房子是他個人的,這樣必須要拿出來分割。
現場的調解人員建議郭某明放棄分割徐麗名下的房子,不管出於親情也好,還是出於感情。一開始郭某明接受了調解人員的建議,放棄了分割房子。
可最後,當主持人拿出一張協議叫郭某明簽名,說明他自願放棄分割徐麗名下的房子時,他卻反悔了。
他說感情歸感情,但是那套房子他還需要分割的,因為他還要為他女兒的考慮,他要留一點財產給他女兒,所以他必須要爭取。
調解沒有結果之下,郭某明拿著行李離開了現場。
本來那套房子不是徐麗買的,只有房產證有她的名字,最後卻搞出了這麼大的麻煩。
如果徐麗的孃家人多一點法律知識,要知道婚前財產和遺產的區別,早點做好準備,郭某明和他的女兒就不能分割他們的房子了。
徐麗和她的孃家人早就知道郭某明是這樣的一個無恥之徒,如果徐麗立一個遺囑的話,郭某明兩父女就不會分割他們的房子了。
如果徐麗早之前聽取父母的意見,和郭某明離婚,那郭某明兩父女就不會分割他們的房子了。
如果……
只可惜人生沒有如果,希望郭某明能以德報怨,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不要爭。
環境可以塑造一個人!
郭某明十年沒有上班,就算家裡有金礦,也會挖空,所以他心裡就變得非常焦慮,能夠爭取的東西就一定要爭取,一分也不能少。
做事要先學會做人。如此貪婪無恥的人,只會給女兒樹立一個榜樣,將來身邊的人也會這樣對待他。
郭某明結婚10年不上班,靠妻子每個月2000多塊的工資養活他和他與前妻生的女兒。妻子患癌之後,郭某拒絕拿錢給她治病,只想將她送去寺廟靜養。妻子病亡之後,郭某又要分割她父母買的房子。
徐麗是家裡的老二,上面有一個姐姐,父母是普通工人。她家屬於中產階級家庭,父母有退休金,家裡有幾套房子,其中有一套房子的房產證上有她的名字。
徐麗36歲時經同事介紹認識了郭某明,並與他結婚。郭某明之前有過一段婚姻,他與前妻生了一個女兒。
徐麗認識郭某明的時候,他的女兒才幾個月大。兩人結婚後,郭某明以照顧女兒為由拒絕上班。
其實,當時郭某明的母親才60多歲,他可以把女兒交給母親帶的,但是他以母親年齡大為由,不讓母親帶女兒。
無奈之下,徐麗只好暫時同意郭某明在家帶孩子。她想著等女兒上了幼兒園之後,郭某明就可以上班了。
可誰知道,女兒上了幼兒園之後,郭某明仍然不上班,天天只接送女兒上下學,買菜做飯給女兒吃。
徐麗每個月只有2000多塊,根本不夠家庭的開支,她叫郭某明找工作。他拒絕了,說他上班之後就無法全心全意照顧女兒了。
親朋好友見到郭某明一個大男人長期不上班,他們都看不下去了,叫他去找工作。對此,郭某明還嫌他們多管閒事,他根本還沒到揭不開鍋的程度。
郭某明叫他的親朋好友不要杞人憂天,若他真的揭不開鍋,他可以賣房子換生活費的。而且還有徐麗在撐著,他根本不需要工作。
郭某明不上班,養家的重擔全壓在徐麗身上,讓她非常壓抑,心情不好。有時候,徐麗實在支撐不下去了,她又叫郭某明找工作,郭某明不樂意了,還把她打了。
郭某明已經打過徐麗好多次了,有一次把她打進了醫院,住了25天醫院。
徐麗住院期間都是她80多歲的母親和姐姐照顧的,母親晚上守夜,姐姐白天給她送飯。
而郭某明只在家繼續著日復一日地照顧他的女兒,從來沒去醫院看望過徐麗。
被家暴過幾次之後,徐麗不敢再叫郭某明找工作了,被逼接受賺錢養家的事實。有時候,徐麗過得實在壓抑,她向父母訴苦。
父母很心疼徐麗,他們除了會補貼她一些生活費之外,還建議她與郭某明離婚。
徐麗把父母的建議告訴了她的同事,那個同事就是當初介紹她認識郭某明的人。
徐麗的同事叫她看開一點,郭某明除了不上班之外,他沒有什麼不良嗜好,而且他們夫妻之間又沒有原則性的問題,不要輕易離婚。
徐麗想了想,覺得同事說得沒錯,而且她已經年紀不輕了。她怕萬一離婚以後找不到合適的伴侶,於是她就將就著和郭某明過日子了。
就這樣徐麗很壓抑地和郭某明過著日子,他們結婚幾年,許麗都沒有生育自己的孩子。
哪個女人不想做母親,徐麗也很想生育一個孩子。但是郭某明不同意,他覺得他們好好培養他與前妻生的女兒就可以了,沒必要再生一個孩子增加負擔。
徐麗和郭某明結婚十年了,他一直都沒有上班。由於長期的壓抑,讓徐麗心情非常差,身體不舒服。
2017年11月,徐麗由於身體不舒服,到當地的醫院被查出癌症。查出癌症之後,徐麗非常害怕,當時她沒有錢,然後她跪在郭某明的面前求他給錢她去北京治療。
郭某明一分錢都不給。無奈之下,徐麗只能夠用自己的信用卡取了12000。然後,她的父親從他的一個外甥那裡借了三萬塊錢。
徐麗的姐姐又拿出來一萬塊錢,就這樣,他們湊了幾萬塊去北京了。
湊夠手術費之後,徐麗的家人要求郭某明陪她去北京治療。郭某明為了照顧他的女兒,他沒陪徐麗去北京。
郭某明怕別人說閒話,他愛面子,只好讓他母親去照顧徐麗。郭某明說他是一個男人,徐麗是女人,他不方便照顧女人。
郭某明作為一個丈夫,丈夫照顧妻子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有什麼不方便的?不是不方便照顧徐麗,只是他不想給她治病而已。
郭某明不方便照顧妻子,但他卻方便照顧他的女兒。
他的女兒也是個女人,而且已經10歲,開始發育了。他照顧他女兒卻沒說不方便,接送她上下學,每天做好一頓三餐,反而把女兒照顧得非常好。
郭某明說他讓他母親去照顧徐麗的,而且他母親帶了三萬塊,他們家是有出錢出力的。
但是他沒想到,一個70多歲的老人本身就需要別人照顧,怎麼反過來照顧一個病人呢?
郭某明自己不去照顧徐麗,他又叫了徐麗的姐姐去北京照顧她。徐麗的姐姐說他作為丈夫的應該去照顧徐麗,但是他堅決要以照顧孩子為由,拒絕去北京。
徐麗的姐姐說孩子可以交給她來照顧,讓郭某明照顧徐麗。但郭某明堅決反對,他說女兒從小到大都是他照顧的,他不放心別人照顧他女兒。
徐麗患癌,作為丈夫的應該立馬過去照顧和陪伴。畢竟他女兒可以交給其他人照顧,但是郭某明就是不願意這樣子。徐麗的孃家人知道那是郭某明想拋棄她,不給她治病。
郭某明結婚後一直沒上班,徐麗沒有想過拋棄他,而她一患癌了,郭某明立馬要拋棄她,這讓徐麗的孃家人非常生氣。
最後,徐麗的姐姐不得不去北京照顧她。事後,郭某明還說他不是不願意去,而是他已經跟徐麗的孃家人商量過了,他們沒有反對,所以他就認為這是最好的辦法。
郭某明不認為自己拋棄妻子,他對妻子的生病也是非常積極的,也很想把妻子的病治好。
徐麗在北京,郭某明在江西,他為了女兒,可以不去照顧徐麗。但是徐麗回到江西之後,他仍然以照顧女兒為由拒絕去醫院照顧徐麗,這真的讓人說不過去。
徐麗在北京治療一個星期之後回到江西,她身體還很虛弱,病情又嚴重,還插著食管,回來時在火車上已經暈倒了。
郭某明沒有把徐麗送去醫院,或者送回自己的家,而是把她送回了孃家。
郭某明說,他這樣做是有原因的。因為徐麗的孃家人比較多,照顧她的話比較方便。
當時,徐麗已經暈倒了。這麼嚴重送進醫院不是更加方便嗎?有醫生在照顧,有危險可以隨時叫醫生。
徐麗被送回孃家,她的孃家人雖然很生氣,但是沒有拒絕照顧徐麗,也沒有說什麼。
但是就是因為他們沒有說什麼,導致郭某明認為他們是同意他把徐麗送回去的。
事後郭某明還說,如果他知道他們不同意他把徐麗送回孃家的話,他完全可以自己照顧徐麗的,而且就算他沒時間照顧徐麗,他也可以請人的。
主持人問郭某明把徐麗送回孃家,有沒有經過徐麗本人的同意?
郭某明說,他沒和徐麗溝透過,是他媽媽這樣提議的,而且他覺得他媽媽的提議也是合理的。
郭某明覺得徐麗是同意的,她做完手術後不能夠說話,他去看她的時候,因為她沒有表現出不願意住在孃家,所以他就同意送徐麗回孃家。
郭某明認為把徐麗送回孃家是最好的安排,因為他要照顧他10歲的女兒,每天要接送上下學,還要做飯給女兒吃。如果把徐麗送回婆家的話,他就沒有時間顧及到徐麗了。
主持人問郭某明,把徐麗送回孃家的時候,有沒有和她孃家人商量過?
他說沒有商量過,沒有這個必要。因為徐麗和她的孃家人的關係不錯,而且他自己也和徐麗的孃家人的感情非常好,他把徐麗送回孃家的時候,她孃家人都沒有拒絕。所以他就認為徐麗的孃家人是接受她回孃家的。
徐麗80多歲的父母看到她被郭某明強硬送回孃家,他們除了心疼女兒之外,對郭某明的做法還是很憤怒的,但他們還是沒有說什麼,畢竟那個是自己的女兒。
就因為他們沒有說話,導致那個人面獸心的郭某明認為他們沒有意見。
郭某明說他們的家的房子小,徐麗孃家的房子很大,而且是新的,送回去有助於她養病。
可是徐麗孃家樓上那一家人正好在裝修,每天都非常發出很多噪音,嚴重影響了徐麗休息,導致她恢復得不好。
有一天,徐麗80多歲的母親幫她洗澡,發現她脖子上有一片鮮紅的。
老母親急了,猜到她可能病情復發了。徐麗也猜到了,但是她還是安慰老母親,說不要急,不要害怕。
老母親立馬打電話給大女兒,叫大女兒帶徐麗去當地的腫瘤醫院複查。
隨後,徐麗還打電話給郭某明,叫他給點錢去看病。郭某明拒絕拿出一分錢,而且還不同意徐麗治病了。他想讓徐麗接受保守治療,喝中藥,他不相信西醫。後來他甚至連中醫都不信了,想直接送徐麗去寺廟自生自滅。
徐麗在當地轉了好幾家醫院,住院出院都是孃家人幫她辦的,做手術還是她的姐姐幫她簽字的,看病的錢刷她的信用卡。
郭某明拒絕去醫院看望,並且拒絕簽字做手術。他要求送徐麗去寺廟靜養,說這樣對身體好,病人就應該這樣。
徐麗在當地幾家醫院住院做手術,郭某明仍然沒有去照顧她。他還是一心一意的照顧他的女兒,他說他的能力有限,他無法顧及到妻子。
他不想既要照顧妻子,又要照顧女兒,這樣的話會影響家庭的生活質量,他不想因妻子的事而影響到他的家庭。
因此郭某明堅決反對徐麗的孃家人說他對徐麗不管不顧,這一切只因他能力有限,他要照顧他的女兒。
徐麗在當地治療的時候下了兩次病危通知書,郭某明仍然都沒有去醫院看望過她。徐麗的孃家人就打電話叫她的婆婆去看一下她,後來她的婆婆去看過了,但是郭某明還沒有去。
2018年7月27日早上,徐麗喝了一點點牛奶之後,身體不舒服,呼吸困難,要馬上搶救。
徐麗臨走之前,她才看清楚郭某明的為人。那時候她特別後悔,不過後悔已經晚了。
徐麗跟媽媽說,她沒有想到郭某明是這樣對她的。
老母親知道徐麗病情嚴重了,她跪在醫生面前,求醫生救徐麗,並哭暈過去了。
後來,徐麗因搶救無效走了。直到她走之前,郭某明仍然沒有出現。
對此,郭某明給出的解釋就是徐麗的孃家人只告訴他的媽媽,沒有告訴他,所以他不知道徐麗下過兩次病危通知書。
而且他的媽媽又沒將這件事告訴他,所以他沒去醫院這不能怪他,只怪徐麗的孃家人做得不夠好,他們只通知他的母親,而不通知他。他作為丈夫,首先應該要通知他的。
由此至終,郭某明對於自己的行為都沒有一絲絲愧疚,他甚至還覺得自己很委屈。他覺得他做任何事情都是合情合理的,做到了最好的安排。
徐麗80多歲的父母在現場聽著郭某明瞭振振有詞地為自己辯解,他們氣得老淚縱橫,一度想離開現場。
徐麗走的那天,當時還在醫院,郭某明出現了,但他不是為了處理徐麗的後事,而是第一時間就把徐麗的所有資料都拿走了。
徐麗的姐姐看到郭某明,非常氣憤,立馬給了他一個大嘴巴子。郭某明覺得自己有點理虧,所以他沒有還手。
徐麗去世後,郭某明拿著她所有的資料跑去她的單位,向她的單位要她的遺產。
徐麗的遺產包括社保、養老金、撫卹金,重大疾病基金,還有少量工資和喪葬費。
徐麗的單位覺得她的遺產不能夠讓郭某明一個人全拿走,必須要讓郭某明和她的孃家人共同協商確定怎麼分配她的遺產。
由於兩家人要求分割徐麗的遺產沒有一個統一的意見,所以她的單位拒絕把她的遺產拿出來。
隨後,郭某明把徐麗的單位起訴到法院,要求她的單位馬上把她的遺產給他。
徐麗的父親有一個古董的花瓶,還有一個古銅鎖,古錢幣和一套連號的人民幣。本來,這些古董都是由徐麗的父親保管的。
有一次,徐麗聽說有古董鑑寶專家到了南昌,並住在南昌的一個酒店。然後徐麗諮詢過父親的意見,拿著那些古董給專家鑑別真假。
之後,徐麗就把那些古董帶回婆家。她有一個保險櫃,她跟父親說讓把那些古董放進她的保險櫃,父親同意了。
就這樣,徐麗父親的古董就放進了她的保險櫃,由她保管。但是徐麗去世之後,郭某明立馬把她所有的東西都收走了,連那個保險櫃的鑰匙也收走了。
徐麗的孃家人害怕那些古董被郭某明佔為己有,郭某明不承認見過那些古董,他說之前聽徐麗說過她家有一個古董花瓶,但是他不承認自己見過。
而事實上,郭某明是有見過那個古董花瓶的,他還說那個古董花瓶是假的,不是真品。而在現場,他口口聲聲不承認自己見過那個花瓶,就是為了想獨佔那個花瓶。
後來,徐麗的孃家人到她婆家找那個古董花瓶,可惜沒找到,那個花瓶已不知去向了。
徐麗的孃家人要求郭某明把屬於他們的古董都要還給他們,如果不還給他們的話,徐麗的遺產就必須要三七分,孃家人佔70%,郭某明佔30%。
郭某明不同意這個分配方案,他堅持說他的女兒也夠繼承徐麗的遺產。
徐麗的孃家人覺得郭某明的女兒不是徐麗的親生女兒,沒有繼承權。所以兩家人最終沒有統一意見,並僵持了兩年。
到了2020年,郭某明見這樣耗下去也不是辦法,於是就要求上《金牌調解》。
徐麗的姐姐說她患上癌症,那是因為郭某明結婚10年不工作而導致她抑鬱而患病的,郭某明是罪魁禍首。
郭某明承認自己結婚10年沒有工作,但是他沒有工作,並沒有增加徐麗的負擔,因為他是有積蓄的,他還有房子,他賣房子來度過難關。
而且他覺得他不上班,他的家庭還能正常運轉,夫妻感情也很好,雖然他們也有吵架,但是他們主要是因教育女兒的問題而引起的吵架。
他不需要別人來評價他的家庭,他有權選擇他喜歡的生活方式,他也不喜歡別人評價他的生活方式,他不想上班就不上班。
徐麗去北京做手術,在南昌當地多家醫院治療,他都沒有及時出現,那是因為他要照顧他的女兒。
他不想因為徐麗患癌而忽略了他的女兒,他不想把自己的家庭搞得這麼崩潰,而且他們兩夫妻的感情很好,不存在有什麼矛盾。
他覺得他不去醫院照顧徐麗,徐麗也應該會體諒他的。他們的感情非常好,如果感情不好的話,早就離婚了。
其實徐麗生病之後,郭某明就和她分居了。郭某明怕徐麗拖累他,不願意掏錢為她治病。
而徐麗去世之後,他就立馬去她的單位要求拿走她的遺產。
徐麗的孃家人說郭某明的女兒不是徐麗的親生,他女兒不能夠繼承她的遺產。
對此,郭某明就跳了起來,他說之前他的女兒一直叫徐麗的父母為外公外婆,而如今許麗一走,他們就不承認這個外孫女了。這樣的話,他不想調解了。
女兒是郭某明的的底線,誰說到女兒的利益或者是誰說女兒的半句不好,他都會跟誰急。
郭某明又拿出了一堆資料,說明他女兒是有權繼承徐麗的遺產。
法律規定無論是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或者繼子女都有繼承遺產的權利。
現場的律師看了郭某明提供的資料之後,證實他的女兒確實是有權繼承徐麗的遺產。這樣郭某明懸著的心放下來了,於是他又坐下來接受調解。
郭某明要求分割徐麗的遺產,既包括她的喪葬費,撫卹金,還有工資,重大疾病基金,又包括她名下的一套房子。
他說不僅他要分割徐麗的遺產,而且他的女兒也要分割,反正他女兒能權繼承徐麗的遺產的,他都必須要爭取,一分都不能少。
徐麗名下的那套房子是她媽媽一次性付款買的,房產證上寫她父母,還有她姐姐和她,四個人的名字。
徐麗的孃家人覺得這套房子是她母親買的,絕對不會給郭某明和他的女兒。
郭某明卻不這麼認為,他說不管房子是徐麗的婚前財產,還是她的婚後財產,反正他和他女兒都有繼承權,一定要分割房子。
郭某明不僅想分徐麗的所有的遺產,而且還想著她孃家人的兩套房子,她孃家人拆遷了還有100多萬的現金,這些他也想得到。
徐麗的姐姐罵他無恥,這些都跟他沒有關係的,叫他想都別想。
徐麗的父母說,郭某明的女兒不是他們的親生外孫女,如果是他們的親生外孫女的話,他們可以送她一套房子也無所謂。
而且郭某明不是一個好人,他們的女兒有這個結果,與他有一定的關係,所以他們絕對不可以把房子分給郭某明兩父女。
郭某明只想平分徐麗的遺產,而徐麗的父母則是要三七分。
徐麗名下的房子雖然不是她購買的,但是房產證有她的名字,也就是說她有份額的。她去世之後,這個份額就成為了遺產。她的丈夫,女兒和父母都可以分配她的遺產。
因為房產證有四個人的名字,徐麗只佔1/4的份額,所以郭某明兩父女和她的父母一起分配。分配的比例如無意外一般都是平均分配。這樣的話,郭某明和他的女兒就可以各得到1/16的份額。
徐麗的家人聽到律師這個意見之後,他們堅決不接受。
郭某明和徐麗結婚之後,他母親也出錢給他買了一套房子,那一套房子寫了郭某明和他母親的名字。徐麗的孃家人也要一起分割這一套房子。
對此,郭某明卻說這個房子是他母親贈予給他的,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徐麗父母不能分割他的財產。
之前徐麗的父母向法院上訴,要求分割郭某明的那套房子。但是後來他們撤訴了,據說是諮詢過有關專業人員的意見,說郭某明名下的房子與徐麗名下的房子性質不同,他們不可以分割。
現場的律師叫郭某明拿出證據,證明那個房子是他母親贈予給他的,如果拿不出證明就無法說明那個房子是他個人的,這樣必須要拿出來分割。
現場的調解人員建議郭某明放棄分割徐麗名下的房子,不管出於親情也好,還是出於感情。一開始郭某明接受了調解人員的建議,放棄了分割房子。
可最後,當主持人拿出一張協議叫郭某明簽名,說明他自願放棄分割徐麗名下的房子時,他卻反悔了。
他說感情歸感情,但是那套房子他還需要分割的,因為他還要為他女兒的考慮,他要留一點財產給他女兒,所以他必須要爭取。
調解沒有結果之下,郭某明拿著行李離開了現場。
本來那套房子不是徐麗買的,只有房產證有她的名字,最後卻搞出了這麼大的麻煩。
如果徐麗的孃家人多一點法律知識,要知道婚前財產和遺產的區別,早點做好準備,郭某明和他的女兒就不能分割他們的房子了。
徐麗和她的孃家人早就知道郭某明是這樣的一個無恥之徒,如果徐麗立一個遺囑的話,郭某明兩父女就不會分割他們的房子了。
如果徐麗早之前聽取父母的意見,和郭某明離婚,那郭某明兩父女就不會分割他們的房子了。
如果……
只可惜人生沒有如果,希望郭某明能以德報怨,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不要爭。
環境可以塑造一個人!
郭某明十年沒有上班,就算家裡有金礦,也會挖空,所以他心裡就變得非常焦慮,能夠爭取的東西就一定要爭取,一分也不能少。
做事要先學會做人。如此貪婪無恥的人,只會給女兒樹立一個榜樣,將來身邊的人也會這樣對待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