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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風吹漫步961

    美國是一個三權分立的國家,其政體與中國不同,佩洛西是眾議院議長,有點像中國的人大委員長。

  • 2 # 著作等生

    美國排名第一的是總統,第二是副總統兼參議院院長,眾議院院長排在第三位。

  • 3 # 快樂小河彎彎

    感觀上,它們似乎沒什麼大小概念,只有職權,職責分工呈現出單一的自然人個體。即便是州長,也敢不理會總統,除非有不可抗拒的理由

  • 4 # 在小河那邊

    眾議長在美國相當於華人大委員長,但也不相同,一個是西方制度,一個是社會主義制度,有本質上的區別。

  • 5 # 千年蘭亭

    眾議長在美國雖然排名第三,但實際權力僅僅小於總統,是妥妥的第二人。

    老美的三權分立

    美國實行的是三權分立體制:即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總統擁有行政權,而立法權由國會掌握,司法權則屬於聯邦最高法院。

    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既相互獨立,又相互制衡:國會可以以彈劾等多種形式來限制總統的權力,讓總統不能“為所欲為”;而總統也可以以“擱置否決權”等多種形式來限制國會的權力;聯邦最高法院則可以透過違憲審查的形式,來限制國會的立法權和總統的行政權;反過來,總統也有權提名聯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從而制約法院的司法權。

    是不是很狗血?

    參議會與眾議會

    美國國會由參議會與眾議會組成,是最高立法機構。

    參議會又稱上院,由美國50個州每個州各出2人組成,共有議員100人,任期6年,議員的任期有交錯,每兩年改選其中的三分之一。

    很關鍵的是,參議會的頭不是選舉產生的,而是法律規定由美國副總統兼任,但是,參議長又不能擔任參議員,也就是說,這個參議長純屬名義上的,沒有實權。

    眾議會又稱下院,議員名額是按各州人口分配的,總數是435名。眾議員任期兩年,眾議院議長由議員選舉產生,既然是選出來的,那肯定就是眾議會中佔多數黨那一方的人。

    瞭解美國曆史的人都知道,眾議會中,一般是反對黨佔多數,也就是說,眾議長一般都是和總統對著幹的人,所以,在川普同志當總統時,我們經常聽到他炮轟佩洛西是“瘋子”“神經病”“瘋婆子”。

    排名第三

    按照美國法律,如果美國總統出現意外,副總統也就是參議長馬上繼位,而如果副總統也出現意外,則由眾議長接任總統。

    按照這個說法,表明眾議長是排在總統、副總統(參議長)之後的第三人,是總統嗝P之後第二位有可能繼位的人。

    但這好難!目前來看,拜大爺似乎隨時都有可能出現意外,但哈里斯好年輕!80多歲的佩老太太哪能熬得過哈里斯?

    當然,即便拋開副總統的身份不提,參議長的地位至少在名義上也是高於眾議長的。既然參議會又稱上院,那麼,相對於“下院”的眾議會而言,前者也顯得更為重要。所以,參議長排號在眾議長之前,無論怎樣都是名正言順的。

    實權僅次於總統

    不知大家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沒有:媒體在報道美國時,出鏡最多的當然是總統,他是美國理所當然的第一人,是大眾關注的焦點;其次,就是川普同志口中的那個“瘋婆子”,不是和拜大爺作對,就是向東方巨龍叫囂;而名正言順的“第二人”哈里斯,卻很少出現在鏡頭中,她經常是到處遊山玩水,默默在心中祈禱:拜大爺早點出事!

    在美國,副總統有多大權力,完全取決於總統給你多大權力!總統不想給你權力,你就在家老老實實地待著。太子不好當啊!

    而眾議長則不同,他是由議員選舉產生的,那麼,他就代表了眾議會大多數人的意志,他就要帶領眾議會真刀真槍地幹,與天鬥,與地鬥,與總統鬥,否則,議員就不會買你的帳。

  • 6 # 易明Eric未必

    眾議長是全美各州民選的眾議員的總協調人,召集人,和領袖。類似於中國的全華人大主席。

  • 7 # 用33444555

    美國沒有官,官是辦事的負責人。所以也沒級別,官沒有大小之說。大官管不了小官。

  • 8 # 我們的共同乃地位平等

    眾議長在美國不算多大的官,它主要是制衡總統的權力的!討論透過總統提出的法案,它並不直接執政!相當於我們國家的政協領導那麼一個職務,因為我們和美國的體制的不同,只能說是大概是那個意思!而實際上區別還是很大的!大致就那麼一個情況吧!美國國會分參眾兩院,而我們則有人大,政協之分!我們是黨領導一切這麼一個體制!而美國搞的是所謂的三權分置的那麼一個體制!

    其實,我感覺,美國的眾議長酷似西遊記裡的孫悟空與花果山!西遊記裡,孫悟空只要回到花果山,它才有一幫隊伍,猴仔猴孫一大群的!而美國的眾議長同樣也是,她只有回到眾議院,她才能發號施令,才有哪些眾議員們給她助威,來否決總統提出的法案,搞得總統狼狽不堪的!

    當年奧巴馬任總統時,向眾議院提出提高債務上限,擴大舉債,不能讓美國的債務違約,到了眾議院了,眾議院就是不讓奧巴馬的提案透過!最後逼得奧巴馬不得向眾議院發出威脅說,將不惜動用總統權力,將法案強行闖關透過!到最後那一刻鐘,兩黨還是達成妥協了,通過了法案!實際上,美國的政治制度,就是既得利益者玩的鬧劇!當眾議長帶領眾議員向總統發難時,又酷似孫悟空大鬧天宮一樣讓玉皇大帝不得安寧!我感覺,美國的政治體制和遊戲規則,就酷似從西遊記故事裡模仿出來的!謝謝!

  • 9 # mason腓尼基

    在美國實行三權分立制度,行政、立法、司法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約。眾議院院長從法律角度來說是和美國總統平級的,所以洛佩希不屬於總統下屬,但因為總統負責對外事務,讓人常常誤解議長無關緊要,連總統繼位排名都排在副總統後面,其實眾議院議長妥妥的是美國二號人物,副總統並不是直接選舉的,是總統提名任命的(因副總統兼任參議院院長總統不能隨意解除副總統職務),說不好聽點總統在位時副總統就是個閒職,但眾議院院長管理立法機構,只要完成立法,總統也得執行。

  • 10 # 福星樓主

    眾議長全稱是美國兩院之一的眾議院議長。現議長是企圖竄訪臺灣省的佩洛西。

    美國眾議院是由各州按人頭例選出的眾議員組成的民意機關,有較大權力,如立法權、稽核同意權、彈劾權…等。其眾議長主持眾議院會議和領導院屬如外交、國防、預算…等等各委員會工作,與美國參議院(按各州分配比例選出)共同組成美國國會。

    眾議長一職,在美國權力架構中是第三順位領導人,僅次於總統、副總統(總統、副總統不能視事時,由眾議長接任)。眾議長大慨其類似我全華人大常委員委員長一職。(參議院則大慨類似於我全國政協常委會)。兩國體制不同,不適合完全類比,這裡只是說明美國眾議長在美國的地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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