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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向懷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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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如我心意隨我願
從我倆結婚後到現在退休後,一直都是由我來管理和支配,每月我倆每人都有200元的零花錢,這由自己來支配,如果他家有事或我家有事,都由我來買,我倆一同去送。
我倆從來沒有因為錢,鬧矛盾,我該給他添置的衣服褲子,鞋子都不用他說話,孩子自己掙的錢我也一分不要,由她自己管理和支配,孩子也很孝順,過年會給我倆每人一個紅包,每人1000元,我倆的生日,她會給我倆每人500的購物卡,父親節母親節每人200元的購物卡,我很知足,家裡的東西該買的由我來買,包括柴米油鹽,水果,零食。
我們一直都是用這種方式,過了三十多年,家庭非常和睦與溫馨,絕對沒有什麼個人存在小金庫的現象,做事光明磊落,不偏不向,不管家裡發生什麼事,我倆都是協商,意見統一,一致後再去做。
我和老婆有兩個“公共賬戶”,每個人也都有自己的小金庫,結婚這麼多年,沒有在花錢上發生過爭執。
第一個公共賬戶,是以我身份證註冊的,因為我掙得比她多。
儲蓄卡在我手裡,老婆不知道卡號,但取款密碼是老婆設定的,我不知道,預留手機號也是老婆的。
這個公共賬戶,主要是用來存放大額、長期不用的錢。
第二個公共賬戶,是用老婆身份證註冊的銀行卡,因為她用錢的時候多。
這張卡在老婆手裡,我不知道卡號,但取款密碼是我設定的,老婆不知道,預留手機號也是我的。
這個賬戶裡的錢,主要用來採買家庭共用的東西,比如米麵糧油、瓜果蔬菜、數碼電器、床上用品等等。
簡單說就是,用誰身份證辦的卡,誰就保管那張銀行卡,密碼、預留手機號由另一方設定。
其它像網銀、電話銀行等等都沒有開通,樓下就是ATM機,所以這些用處不大,主要是為了減少被盜刷的可能。
我們倆會把各自收入的60%,存入第一個公共賬戶,把收入的30%存入第二個公共賬戶,剩下的10%就是零花錢,也可以算是自己的私房錢。
如果誰有本事能掙到額外的收入,全歸自己支配。
假設,我月收入3萬,老婆月收入2萬。
第一個賬戶要存60%,我1.8萬,老婆1.2萬,加起來每月存3萬。
第二個賬戶要存30%,我9000,老婆6000,加起來1.5萬。
最後的10%是小金庫,我3000,老婆2000。
我購買自己需要的東西,比如手機、襯衣、西裝、書、培訓等等,每月就3000。
老婆購買他自己的化妝品、包包等等個人用品,每月2000頂頭了。
如果朋友結婚隨禮或請朋友吃飯,也是用各自的零花錢。
逢年過節、走親訪友、電器維修、房屋維護、老人看病、孩子上學、壓歲錢、暖氣費、物業費等等,都是用第二個賬戶裡的錢。
當需要用錢購置公用的大件商品,比如車、房、投資理財等等,才會用第一個賬戶的錢。
因為第二個賬戶的錢,每月都會結餘下來一部分。
所以我們約定,當結餘金額達到2萬元時,就把它轉入第一個賬戶。
我們就是這麼管錢的,包括對孩子,也是怎麼要求的。
沒給孩子辦銀行卡,但他有自己的儲蓄罐,買玩具、文具、書、零食飲料等等,都花他自己的錢。
遇到特殊情況,比如節日、生日、紀念日等等,對方給愛人、孩子買禮物,雖然錢花在家人身上,但這是他自願的,所以,這部分錢也只能用他自己的小金庫。
總的原則就是,為家人和家庭服務的開銷,從公共賬戶拿錢;為自身花錢的,或自願為家人花錢的,就用自己小金庫,
剛開始的頭一兩個月,有些混亂,往後就越來越清晰、越來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