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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幹一行行一行

    我想那時候你親戚的條件應該比較好,然後小時候特別喜歡你,所以給你買那麼多的奶粉。但是現在可能因為某種原因,現在需要一筆錢,實在沒辦法了,才來找你的。既然在你小時候捨得給你花錢,對你也不錯的話,該給的還是要給。

  • 2 # 學生徐玉坤

    先要請問下題主今年多大了。只按題今年主二十歲,奶粉喝到3歲來算的話,那麼題主的親戚給題主買奶粉的時間段也就是2000年前後咯。

    那再算上當時的物價因素,三萬五,能買多少奶粉了(按題主親戚討要奶粉錢的行為來看,題主和你親戚家應該也不是大富之家)。這恐怕得要包圓你幾年吃的奶粉了吧?

    如果是真的的話,那說明你的這個親戚對你是真的關愛了。這可比三萬五的人民幣珍貴多了!

  • 3 # 那岸蘆葦

    不知道具體情況,第一條回答的不錯,他讓你還那麼多錢,感覺不是光吃奶粉那麼簡單,感覺你是他收養的,還在在你小時候養過你幾年,如果給你母親或者養母買的奶粉,就問你母或者在養母要了,你也沒有提這件事,那只有感覺你是他養子女,如果是給你母親或者養母買的,你還了吧,只不過一兩年還了,估計你也能賺那一點錢,以後就只是親戚了。如果是你養母或者養父,他們估計只是一時衝動說的話。

  • 4 # 閃電大刀

    要看什麼情況,如果只是你表述的情況,根本不用給,讓對方去告你,他需要證明給過你奶粉,而你不承認他就沒辦法,但出於人情就不同了,如果你小時候吃不上奶或者沒有錢買奶粉,那還給人家多少錢都不過分,看自身能力,有錢多還,沒錢少還以後有錢了慢慢還,因為恩情是還不完的,這是恩情,人不能忘恩負義,那是畜生

  • 5 # 十里桃花萬里香

    真有此事?那你這個親戚真是太過不近人情了!如果你確實是沒錢還,那麼你就還奶粉給他(她)好了!

    而且這也是很公道的一種做法!他(她)給你買了多少盒奶粉,你便還多少盒給他(她)!

    到時你便對他(她)說:三五萬我就沒有,要奶粉我就還給你!

    如果他只是要錢而不要奶粉的話,你便對他(她)說:當初你給我買了多少錢奶粉,我便還多少錢給你,最多隻是多給你一仟元幾佰元的利息,其餘的便沒有了!想你當初也未必我買夠一仟元奶粉!這樣你反而有賺沒虧的了!

    像你這種親戚,我還是第一次見!買了奶粉給你吃,還要你還奶粉錢的人,真是好極都有限!既然買了也就買了,還有什麼好還的?!要是沒心買就不要買好了,如果是打著如意算盤買的,真是很不希罕!

    做親戚做到這個份上,乾脆還了奶粉錢後一刀兩斷好了!三五萬你就千萬別還給他(她)!別說你現在沒有,就算有也不能夠給他(她)!因為像他(她)這種人,太過會精打細算了!借人一斤米,要還十斤的人!誰敢與他(她)接觸?!

  • 6 # 茶香人生

    不出意外的話,應該是你做的什麼事情讓親戚傷心了。

    親戚小時候買奶粉給你,應該是很疼愛你的,畢竟奶粉不便宜。而且從他要三萬五看,他給你買過的不止一袋兩袋。

    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讓親戚對你生這麼大的氣。也許中間有什麼誤會,可以找親戚談一下解釋清楚就好了。

    如果親戚真的做不下去要把錢算清楚,不一定是三萬五,該給多少錢還是支付多少錢,畢竟對你來說,小時候的奶粉比現在的三萬五重要的多。

    不論親情還是友情還是愛情,都需要用心去呵護,能在你最需要的時候提供奶粉是一份莫大的情誼,最好還是想辦法和好如初吧。

  • 7 # 冀之筆

    這個問題好!我教給你怎麼對付他:

    第一招:讓他拿出證據來!你記得當初給他打過借條或者欠條嗎?打的對嗎?會打嗎?他有嗎?沒有你讓他起訴你吧!法院重證據,沒證據的案件不受理!你該吃吃該喝喝該睡睡該玩玩他贏不了你!

    第二招:問他什麼牌子的奶粉?他媽這樣貴?拿來包裝來,讓原生產廠家(估計已經找不到了)的高階經濟師和註冊會計師給測算一下按現在的市值折算一下值多少錢?值多少賠多少!估計當初沒有這麼高職稱的人,即便有屍骨也化成灰了!你又贏了!

    第三招:問他當初的奶粉有生產標準碼!國標還是地標還是企標還是他媽的什麼標都沒有!沒有就是無證生產!沒有就把自己吃壞了,才變成現在的模樣,本來自己是個姑娘吃完他的奶粉他媽的變成爺們了!告他變性毀容罪!讓他變回來,再不賠償精神損失費3.5億!

    我看有這三招就行了!再不真該他給你三萬五了!

  • 8 # 美在世間

    怎麼會有這樣的問題,這個問題讓我覺得有點不可思議。想給你出個解決的辦法,你給的理由少啊,我不能從你給的條件裡知道具體是怎麼回事。我只能這麼想,你的這個親戚是你很親近的人,你小的時候家裡比較困難,你的這個親戚就經常去你家看你,並且買粉給你喝。現在你過的比較好了,你的親戚可能生活的比較拮据,所以,想到那裡想借錢(或者是他已經借了你的錢),你不借給他(或者是你想要賬),把他逼的急了,就說“你小時候我還給你買奶粉你吃了,你把奶粉錢還給我”。你就問她,多少錢,他自然就說“三萬五”。(在這裡我不知道你的親戚是男是女,就有時用他,也有時用她)。如果真是這樣,我個人覺得是你過分了,也許你很需要用錢,但是你的那個親戚一定比你還困難,所以才說出這樣的話。你的那個親戚既然在你小時候給你吃的,就說明你們的關係很好。所以,現在如果不是是鬧的很僵,建議你還是和他交流一下,如果他是不通情理的人,那你可以給他錢。也可以翻臉不認(如果是你父母,你可不能不認,無論怎樣,父母之恩比天高)。如果你現在過的好,就幫幫親戚也行的。言盡如此,一切還是你自己做主。

  • 9 # 薛巨鵬

    我認為關建不在於錢的事,你說的還不夠清楚。這麼多年過去了,你家親屬都沒跟你提此事,怎麼突然就提出跟你要奶粉錢了呢?我看這其中必有原因。而且多半是你的原因,你的親屬才於你反目成仇。要麼你是隻白眼狼,吃人家的奶粉長大,有了能力或當一官半職的,就不認親了,或嫌棄人家,.不與親屬往來,才導致親屬翻舊帳與你要奶粉錢。錢,不重要,關建是你傷到人家心了,叫人心寒。按理3.5萬不多,要不是親屬供你奶粉吃,你還有今天嗎?早餓死街頭了。

  • 10 # 橘子瓣兒糖

    首先要確認的是,親戚當年是隻給你買過幾袋奶粉啊還是小時候的你是長期寄養在人家的。要是後者,你還這有必要還錢,錢數你再跟親戚商量商量或找個中間人,根據具體情況(寄養了幾年)重新定一下。不行就走法律途徑

    如果是前者,你不過是在小時候喝了他們家幾袋奶粉,他們現在翻臉了,你就直接還他們奶粉就行了,三萬五,真沒必要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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