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魂夢故里

    我覺得對倆兒子的家庭不公平,因為養老不是一個人的事,是一家人的事。

  • 2 # 米琪TY

    訴諸法律,法律會按誰照顧多誰多得。女兒有權繼承遺產,但沒照顧老人不可能平方。

  • 3 # FDA27102749

    從法律角度來說,第一子女擁有平等繼承權。第二繼承權和贍養義務是兩碼事,不是交易。第三,負主要贍養義務的繼承人可以酌情多分遺產。

  • 4 # 楊朋遠ypy

    誰給老人養老,誰分老人的遺產,義務和權利本著均等的原則比較公平。

  • 5 # Zomin008

    首先女兒有權要求老人的遺產,這也是法律給予的權利!至於如何來分配老人的遺產這按照家庭實際情況分配,實在不行付至法院,由法官根據家庭情況分配的判決!

  • 6 # 漢山塘蓮

    在農村,嫁出去的女兒沒有給老人養老的責任,給老人養老是女兒孝心,所以正常老人遺產歸兒子,女兒也不會去爭。

  • 7 # 田裡的海螺

    兒子給老人養老,女兒要求平分老人的遺產,這既不合適也不公平,於情、於理、於法都說不過去。

    一,感情上說不過去。人都是父母生養大的,從呱呱墜地,一點點長,是仁慈的父母一把屎一把尿,時時刻刻細心呵護,日日夜夜精心關照才漸漸長大的。期間付出了多少心血,凝結了多少感情不言而喻。可是,當父母老了,行動不便了,需要人照顧的時候,身為女兒卻避而遠之,不聞不問,現在卻要平分遺產,情何以堪?

    二,道理上說不過去。俗話說:養兒防老,積穀防饑。既然老人生前還留有一筆遺產,那就是用來防老的,就應該誰養誰得,不養不得。沒有付出哪裡來的收穫?女兒沒有擔負養老的責任,就已經理虧詞窮了,哪裡還有平分遺產的道理?

    三,法律上也說不過去。中國《民法典》明確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的責任和義務,也有繼承遺產的合法權利。兒子盡到了責任,孝敬了老人,應該多分或全分,女兒沒有贍養老人,應該少分或不分,這才是公平、合法的。

    (網路圖片)

  • 8 # 豁達的山茶花

    按農村分俗講不合適,但按法律法規講合適,沒啥不公平的兩個兒子,結婚買房父母得掏錢吧?生孩子父母得幫帶吧?養老女兒能一點力,一分錢不花嗎?不可能吧?以前女兒們不要那是錢少,現在一套房子幾佰萬或者上千萬,誰會捨棄呢?要但要按比例大小,出力多少來分吧,合適不合適按法律規定分唄。

  • 9 # 牽住夕陽的手

    兩個兒子給老人養老,女兒們要求平分老人的遺產,雖然不公平,但是合法。

    從法律角度說,老人的遺產,兒子女兒都有繼承權。老人晚年兒子女兒都有贍養的義務和責任。兒子贍養老人,女兒不贍養,沒盡贍養義務,是女兒們不孝,當時兒子們也沒有追究女兒們的責任,老人也沒有給兒子們立遺囑,所以,老人過世之後女兒們要跟兒子們爭老人的遺產雖然不合情,但是不違法。

    在贍養老人的問題上,老人在世時就要協商好,不然,老人過世,兄弟姐妹爭老人的遺產,有些打打鬧鬧,有些甚至鬧上法庭,親情一點都沒了。

    如果說子女們沒人計較這個,那是另一回事。我 的同學兄妹五人,母女一個人晚年的時候,姐妹三個贍養,主要還是老大和老二善良,兩個哥哥都在外地,而且大哥還是在母親之前去世。母親過世,姐妹三個和二哥還有大嫂和大嫂的女兒在一起,把老家的房子賣了,分為五份,兄妹五個人人都有。

    如果說子女們計較,就要提前商量好,免得老人過世後分遺產的時候鬧矛盾。

  • 10 # 老玩童3168

    在我們老家兒子成家立業,女兒出嫁結婚出門。一般來說兒子繼承父業或者說家產是農村老家一種普遍存在的事實,基本上出嫁出去的女兒或者說待嫁的女兒不參與分配。老人家的養老主要由兒子承擔。嫁出去的女兒憑自己的條件出於自願也可以拿一部資金。這時候出資大部分是用於老人家住院治病所產生的費用,來分擔兄弟們的負擔。家庭條件不好的女兒家也可以少拿或者說不拿,這個沒有一個死條條框框來約定。我近門的叔叔家就是這樣。本家只有叔叔一人,雖然說娶妻生子啦,但本人好吃懶做家庭並不殷實,下面有五個妹妹,都己經出嫁。老二爺去逝多年,家中只有老二奶奶分門另居,老人家的衣食住行多由女兒分擔。特別是老人家住院治病先後兩次開刀做手術所產生的費用均由女兒分擔。不過我的叔叔不懂事,農村老人家住院治療費用由新農合報銷出來的錢則叔叔一人霸佔。按道理來說老二奶奶住院治療費用均由五個女兒分擔,新農合報銷出來的錢均應分給五個女兒。老人家住院治療你不出資,只參與照顧,報銷出來的錢也一樣沒有你的份。金錢固然好,但一定要取之有道,顧其別人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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