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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翠綠嫩韭菜

    毋庸置疑,絕對是小貸公司的錯!

    任何情況下,人的生命權是最主要的,為了要回欠款可以透過法律途徑解決,但是很多小貸公司不合法,沒有放貸資質和利率超過國家規定很多。

    目前經濟形勢下,失業人口眾多,確實不容易賺錢了,小貸公司放貸這屬於做生意,做生意本身就帶不確定風險,在放貸之前應該考慮好收不回欠款的風險,就跟銀行有一定呆賬一個道理,欠款人還不起不全是故意耍賴不還的,當然有部分擼口子的除外,還是應該給足欠款人掙錢的機會和時間,爆通訊錄等把欠款人的人際關係搞的亂七八糟對於小貸公司沒有任何好處,造成欠款人死亡更是得不償失,欠款人死亡了,小貸公司的欠款也不一定能收回來。

    所以還是應該給予欠款人休養生息的時間和機會,一旦欠款人有穩定收入了會處理欠款的,沒有人天生想欠款不還。

  • 2 # 微笑百香果3

    小貸公司騷擾式暴力催收,欠債人崩潰自殺,小貸公司的錯,而小貸公司暴力催收,導致欠款人崩潰自殺已經構成刑事犯罪?公司是要受牽連承擔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的

  • 3 # Sunny燦爛Cheng

    什麼暴力催收要負責任,扯淡。老賴就是這樣慣出來的,對老賴的寬容就是對社會、對子孫後代不負責任,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對老賴採用任何催收方式都不為過。

  • 4 # 我的世界缺點光

    沒欠催收的錢,卻被催收暴力催收自殺,只能說催收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追究起來,坐牢吧。而債權方把債務人資訊出售透露給第三方催收公司,一樣要擔責。

  • 5 # 橘子味的椰子

    個人認為雙方都有錯,小貸公司隨意貸款,不考慮借款人的實際償還能力就放款,這個本來就是不合理,再一個暴力崔催債也是違法,感覺小貸公司好像是以前放高利貸的換了個殼,老是打著法律的擦邊球,其次,借款人也有很大問題,不考慮自己能不能還,就借這個錢,天天媒體新聞都報道,你明知道逾期會被暴力催債,你還借,你敢借又知道自己無法償還,那你就應該有這個心裡準備,欠債而已,又不是欠命,敢借就不要怕,又想要錢,又不想還,還不許別人追債,哪有這樣的好事?

  • 6 # 悔不如初

    假如欠款人因為不能承受網貸機構各種暴力催收而選擇自殺,那這些網貸機構就必須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這種罪行包括但不侷限於以下幾種:

    1、敲詐勒索罪。如果催收人員採用一些威脅、脅迫、欺騙的方法,強行索要財物,這就涉嫌敲詐勒索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非法拘禁罪。如果催收人員限制借款人的人身自由,或者帶走借款人的家人、親戚,如果借款人不還錢就一直扣押,這種涉嫌非法拘禁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罪】規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3、搶劫罪。如果網貸催收人員採用各種暴力手段趁機打砸搶財物,有可能涉嫌搶劫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4、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以前經常會有這種催收方法,就是一群人闖入借款人家中,賴著不走,嚴重影響借款人的日常生活。

    5、故意傷害罪。如果網貸機構在催收的過程當中使用各種手段致欠款人身體受到傷害的就構成故意傷害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這幾條罪行當中,如果網貸公司採用暴力手段致使欠款人產生壓力而自殺,那就很有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這意味著他們將會被判處3~10年有期徒刑甚至無期徒刑。

  • 7 # sans與染

    誰對誰錯?站在道德高度欠款人的錯沒有及時還款。站在情理的角度小貸公司的錯逼的別人自殺。一切錯誤的開始從雙方都有利可圖。不借不貸讓世界充滿愛!

  • 8 # 東方紫柏風

    前不久,央媒曾經引述監管部門領導的話:目前市場上的金融企業過度放貸、超低門檻放貸、誘惑慫恿式放貸,需要加強監管。同時,引導有貸款需求的特別是青年人群,合理貸款,理性消費。

    這說明在金融市場,貸款從嚴格稽核到需要擔保人、財產擔保等降低風險、提高貸款門檻的防控手段,統統失守了。如今的金融行業,尤其是信用卡和網貸,門檻低到一張身份證一個手機號碼就可以輕而易舉借到幾萬幾十萬元。在借款的時候,金融機構將明明驚人的利息和各種捆綁的手續費等刻意隱瞞,等到借款人發現入了坑時悔之晚矣,已經被金融機構機構套牢,除了承受敲骨吸髓般的盤剝之外,無力掙脫束縛。

    金融機構敢於無門檻借款給各個階層的人員,其自信來源於如下方面:首先是從借款人答應借款和填報手續時,其通訊錄、聯絡人等手機裡一切的資訊,已經被金融機構在不易察覺的隱蔽方式下複製竊取了,並且實時監控著借款人最新的聯絡人、通訊錄,甚至此時此刻身在何處等。借款人一旦逾期,那麼金融機構就用爆通訊錄等方式全方面騷擾羞辱借款人,以達到逼債的目的。然後,就是法律在保護出借人的利益方面,法規法律很健全。借款人處在末端,是菜板上的肉,任由宰割,無力反抗。

    前年公佈的蘭州某金融機構,透過發放貸款、逼債,最終導致近百名上當受害者不堪忍受選擇自殺求得解脫!最終這個害人無數的金融機構被警方一鍋端了,目前可以查詢到的判決結果是,這個金融團伙的首要份子獲得的最高刑期是無期徒刑!看清楚,逼死近百人的金融犯罪團伙,目前已知的獲刑的最高刑期是無期徒刑。誰都知道,無期徒刑只要老老實實聽從管教,以及其他運作,十年左右就出來了。但被逼死的那近百條人命,卻永遠也回不來了!

    所以,題主 的提問實際上很難有一個明確的答案。小貸公司不管是合法的還是非法的,其目的就是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法律法規在它們眼裡可有可無;而能夠伸手借小貸公司錢的人,用途或者想法各異,但極少有借錢者能夠從這些金融機構全身而退,借一千還幾十萬、傾家蕩產保住性命的算是幸運兒。被催債逼得走投無路的自殺者,在自殺之前往往是被層層割韭菜之後,才不得不赴黃泉路!終極解釋是: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所以,很難說得清楚誰對誰錯。

    希望政府像禁毒一般嚴控各種金融機構無門檻誘惑放貸,也希望人們控制自己的慾望,不可向網貸、信用卡等伸手。

  • 9 # 險知險覺

    暴力催收,一個多麼敏感的詞彙,如果再加上一個暴力催收導致欠債人崩潰自殺,更是敏感的不要不要的,而且大多數人都會痛斥催收公司,同情欠債人。

    在這裡,我們先看看什麼樣的催收算是暴力催收。

    第一、工作時間以外的時間催收,早上8點-晚上9點,如果在這個時間段以外的時間催收,就涉嫌暴力催收了。

    第二、同一天打電話、發簡訊超過3次,涉嫌暴力催收。

    第三、騷擾家人、朋友,一般都是爆通訊錄,給親戚朋友打電話,甚至是上門催收,涉嫌暴力催收。

    第四、郵寄信件、卡片等等相關的內容到債務人單位,社群的,涉嫌暴力催收。

    第五、公開侮辱,例如去債務人的居住所在地、單位等等地方,掛條幅,貼大字報屬於暴力催收。

    第六、恐嚇威脅,去單位或者家裡面潑油漆,貼條子,寫大字,上門騷擾,語言威脅等等都屬於暴力催收。

    第七、損害名譽,透過PS或者是將債務人比較隱私的照片,影片傳播到網路上,或者是進行傳播屬於暴力催收。

    第八、拘禁毆打債務人,這個就不用說了,妥妥的暴力催收。

    如果在現實情況中確實遇到這樣的暴力催收,可以選擇報警,可以選擇和小貸公司協商。

    如果在實際中,確實是因為貸款公司催收的原因,導致債務人死亡的,催收公司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不過在實際情況中是很難鑑定的,一般這種情況下自殺,大機率會是欠多家網貸公司的錢,多家公司都會催款,至於是哪家公司催收導致債務人死亡,鑑定起來非常困難。

    對於網貸,最好不要碰,珍愛生命,遠離網貸!

  • 10 # 黃山蒼狼

    國家就不應該有私人放貸的存在,一是打擊私人放貸,二是對私人放貸法院不受理,三是倡導全華人民理性消費,量力而行,儲蓄有獎,勤勞節儉,安居樂業。

  • 11 # 悟道卜銷魂

    個人認為雙方都有錯,小貸公司佔百分之八十的錯,不考慮借款人的實際償還能力就放款,這個本來就是不合理,再一個暴力崔催債也是違法,借款人也有很大問題,不考慮自己能不能還,就借這個錢,天天媒體新聞都報道,你明知道逾期會被暴力催債,你還借,你敢借又知道自己無法償還,那你就應該有這個心裡準備,欠債而已,又不是欠命,敢借就不要怕,又想要錢,又不想還,還不許別人追債,哪有這樣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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