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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玥玥美美

    人社部、各地人社局紛紛頒佈通知對疫情期間工資進行了專門規定,專人人士肖峰進行整理如下:

    一、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

    1、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2、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法定標準支付,財政補助單位因此發生的費用,由同級財政予以補助。

    二、隔離、觀察期間

    3、企業應當支付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

    4、企業原則上不得以提前三十日預告解除或預通知金方式解除勞動合同。

    5、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三、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

    6、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

    可以透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

    7、企業停工停產

    (1)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

    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

    (2)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

    1)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2)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四、勞動仲裁

    8、仲裁時效中止

    (1)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

    (2)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9、仲裁審限順延

    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難以按法定時限審理案件的,可相應順延審理期限。

    檔案一:《關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

    人社部函〔2020〕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財政廳(局)、衛生健康委:

    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治工作,保障防治人員的權益,現就在此次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因履行工作職責而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的有關保障問題通知如下:

    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已參加工傷保險的上述工作人員發生的相關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和單位按工傷保險有關規定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法定標準支付,財政補助單位因此發生的費用,由同級財政予以補助。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密切配合,搞好服務,及時共同做好上述人員的工傷認定和待遇支付工作。

    2020年1月23日

    檔案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

    人社廳發明電[2020]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處理好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二、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透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三、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難以按法定時限審理案件的,可相應順延審理期限。

    四、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的勞動用工指導和服務,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20年1月24日

    希望可以幫到你

  • 2 # EHS小白

    最近這段時間,相信大家對工資的問題都有疑問,還存在工資少發、不發甚至直接被裁、公司倒閉的情況也有,二月、三月更是高峰。

    實在太難了。關於疫情期間,工資該如何搭檔呢?我整理了一些相關資料,大家可以看看:

    2月1日—2月2日:

    2月3日—2月9日:

    居家辦公、因疫情按政策實施隔離、治療的:

    因疫情停工停產、無法上班的:

    這次新冠疫情,對國家、企業、個人的影響都很大,身邊很多企業都表示經濟困難,有控制加班的、放長假的、裁人的,實在堅持不下去的就面臨倒閉了。

    所以呀,且工作且珍惜,如果企業確實很困難,如果老闆沒有一毛不拔,沒有做的太絕,員工就不要逼的太緊了吧,倒閉了可能會顆粒無收哦。如果員工堅持維護自己的權益,也無可厚非,畢竟這也是你應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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