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易美玲律師

    一、婚前全款買房,本屬於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二、婚前個人房產,婚後加了另一方的名,原則上是婚前購房一方對於個人財產的處分,贈與給對方,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房產要予以分割。

    三、婚前財產,婚後加名,風險很大,建議綜合考慮為之。

    @易美玲l婚姻繼承律師

  • 2 # 武漢婚姻律師張付堅

    在結婚之前購買的房產仍然屬於個人財產。在結婚後,把對方的名字加進去了,房屋的產權屬性變更為夫妻共同財產。

    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一般都是平均分割。但婚後房產加名屬於特殊情況,法院會考慮雙方對房屋的貢獻程度確定房屋份額,對於房產加名,有些法院會判決五五開,四六開、三七開,我也遇到過一次二八開的,法官的自由裁量權很大。

  • 3 # 律政園

    不動產的物權變更,以登記為準。婚姻存續期間將原屬於個人婚前的房產加上配偶名字,為贈與行為,並且登記完成。房產所有權由單獨所有變為共同所有,即成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涉及到離婚,分割時各地做法不同,有些法院會考慮結婚時間長短對上述型別房產進行分割。

  • 4 # 法海一粟

    4、離婚時,女方對於涉案房屋有權請求依法分割。這是因為,涉案房屋已經由男方婚前個人財產轉變為夫妻共同財產。既然如此,女方作為共有權人,當然有權請求依法分割。

  • 5 # 獅子貓她爹

    全款買房,是你買的?還是父母買的?如果是父母買的,房名改成你的情況下,離婚了,男女各一半,因為房子屬於贈與關係,屬於你和老婆的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你自己全款買的房子,房子有沒有老婆的名字都無所謂,離婚了還是你的。和她無關。當然你要是公證了,願意把房子產權給老婆一半,那就沒辦法了。這時候,老婆的名字就不是加上那麼簡單了。

  • 6 # 法律知識知多少

    一般房產在婚後加名,是預設一人一半的,應該是共同共有。如果這樣的話,離婚女方也是有權要求分割房產的,因房產的特殊性,無法實物分割,可以作價補償對方。

    無論是婚前全款還是貸款買房,婚後辦理了夫妻加名業務,不動產登記部門對於婚後房產的夫妻加名,就預設是雙方共同共有,分別佔一半份額。這種情況下,跟婚後買房基本沒有區別。當然,如果房產有貸款辦不了加名業務,也可以先辦理夫妻財產約定的公證,協議該房產屬於夫妻雙方共有,分別佔一半份額,等還清全部貸款,再去辦理加名業務,也是可以的。如果還清貸款了,對方反悔了,在離婚的時候,另一方持公證書可以向法院主張該房產的一半份額。

  • 7 # sunny

    作為一名長期和不動產打交道的小廝,絕對有權回答這個問題。

    離婚後的房產如何析產,關鍵是根據離婚協議或者法律判決書的決定進行析產的。

    所以說離婚的房產怎麼分配,就看這些資料上是怎麼判決的。

    雖說房子是婚前全款買的,但是婚後加了女方的名字,此房屋就變成夫妻共同共有了,這時的產權已經發生轉移了。

    第一、離婚協議的話,就是雙方自己協定財產的分配和分割,雙方在協議中寫明 。

    第二、法律途徑的話,就是法院依據情況進行判決了,因為題目寫的並不明確,具體情況不知,所以無法細說。

  • 8 # 東友律師團

    房子屬於婚前全款購買,婚後加上了女方的名字,因為中國房屋產權以登記為準,現在房子已經加了女方的名字,那麼就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加上女方名字的行為,屬於是男方對女方的贈與。

    所以雖然房子屬於男方婚前全款購買,但是由於贈與行為的成立,所以房產變為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不想婚前房產變為共同財產,最好的方法是與另一方簽訂婚前財產協議,對於雙方的婚前財產進行約定。

  • 9 # 婚姻法律師姜威

    婚前的房產,在婚後為了表達對對方的愛意,或者被對方強烈的要求,一方把婚前的房產加上了對方的名字,那這樣的房產,在離婚時該怎麼分?一人一半?

    一、婚前房產為什麼要加上對方名字?

    曾經遇到一個案件,是男方過來諮詢的,之所以印象深刻,是因為第一次遇到在離婚案件中,男方會哭的這麼傷心的,男方是公務員,女方是教師,兩個人有一個女兒,在我們這邊,這樣的家庭都是小康的了,家庭條件非常不錯。

    可是,不知道為啥,女方老是提出離婚,經常吵鬧,因為男方婚前有套房產,女方心裡感覺沒有安全感,採取各種方式逼迫男方加上名字,最終無奈男方把女方名字加在房產證上。讓人跌破眼鏡的是,加上女方名字後,不到一個月女方就去法院起訴離婚了。男方諮詢:房子還能要回來嗎?

    通常情況下,婚前房產加上對方的名字,有兩個原因,第一個原因是自願,為了表示對對方的愛,對於雙方感情的堅信,婚前房產的一方自願把房產加上對方的名字;第二個原因是被迫,甚至是對方提出結婚的一個條件,必須要把房產加上名字才願意結婚,否則,不願意結婚,另一方迫於無奈,只能同意,把對方的名字加在房產證上。

    二、婚前房產加上另一方名字,有法律風險?

    最大的法律是離婚時,另一方也可以分割這套房產了,比如男方婚前有一套房產,婚後把女方的名字加在了房產證上,在離婚時,女方就可以分割這套房產了。因為根據合同法規定,這樣的行為屬於贈與,而對於不動產的贈與,在房管局過戶後就生效了,所以,贈與已經完成,無法撤銷了。

    當然,離婚案件中,我看到有判決書對這樣的房產,不是判決一人一半份額,雖然,雙方在房產證上都有名字,而且雙方對於份額沒有特殊的約定,所以應該是一人一半,但是,有些法院考慮到,如果真的是一人一半的話,對於男方的確不利,因為男方為了婚姻能夠長久繼續下去,才把自己所有的房產加上女方的名字,現在女方離婚分走一半房產,對於男方不公平,所以,判決女方可以少分一些份額。

    但是,從法律上講,一旦房產加上了對方的名字,在離婚時,對方是可以分割房產。

  • 10 # 意揚設計師

    兩個情況

    第一:如果是女方是帶著分財產的目的,哪兒來回哪兒去,不過三金首飾留下,彩禮留下,帶上其他的滾蛋,賴著不走的,必要時法院見。

    第二:如果男方蓄意騙婚,男方有隱病,或是隱瞞有缺陷則另當別論,三金彩禮作為賠償,女方可對簿公堂,要求男方另外賠償,就看法院支援不!

  • 11 # 黃金時代當家

    這是男方支付給女方的彩禮。

    一、男方提出離婚的,女方不退彩禮。房屋各得50%,女方離婚不離家,悔婚責任男方自負。

    二、女方提出離婚的,自女方搬出該房分居日起,女方自動放棄房屋居住使用權;籤領《離婚證》日起,或女方起訴離婚日起,先退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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