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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純正農家養蜂人

    作為這個問題,我認為以前的三十年土地承包期到頭後,再延期三十年,有不拖之處。

    因為透過以上三十年的土地長期承包中,顯示出來了裡面也有不足的地方。象拋荒,土地毀壞,改變種糧用途,等等事件,嚴重製約著種糧面積。

    在土地人口分配上不少地方也存在不少問題,使上訪案件增多,給社會不穩定造成不比要的後果。

    在上一輪的初期,土地承包是發輝了糧食增產的效果,但是在後期就出現了不少的不足地方。主要表現在大型機械不能使用,和統一歸化高效經濟田帶來因難,嚴重製約著農村的高速發展。

    透過上一輪的經驗總結,我現在三十年後的土地種植當中,存在問題突出。

    中國有句古語叫,久分必合,久合必分的規律,已經是久分了三十年了,下邊應該必合。

    合力量大,走集體道路在目前情況下,完全適應中國民情,民聲。

    走集體道路才能適應土地高效運轉,利用大型機械,把多餘的勞功力整合起來,走第二產業,才能增加收入,讓農民快速富裕起來。現在農民光在那一畝三分地上小打小鬧,永遠擺脫不了制約走向富裕的道路。

    只有把土地集中起來,農民永遠是這塊土地的主人,讓有經濟頭腦的人來集中耕種,才能完全發輝出土地的效益,不會使土地這塊資源白白浪費掉。

    在這一輪中總結出經驗教訓,為下一輪,九十年打好基礎,這樣才適合中國土地使用種植行情。

  • 2 # 快樂永隨48760567

    應該有變動,土地嚴重不均的多了去了,以本人本村為例,我家包產到戶時“人共承包土地.17畝,退耕還林6畝,大哥分家分走4畝9分,(夫妻兩人,現在家裡6人),我是老二,分家時分到2畝4分地,(現在家裡4口人)剩於的歸三弟和父母(父親在前兩年去逝,三弟家現在有5口人)你讓我們怎麼生活,反之,村裡共計39戶人現在實際存在26戶人,土地全讓全讓親戚佔為己有,這公平嗎:

  • 3 # 行雲無痕

    為了求穩土地再延長再延續30年。其實小塊兒塊己很難經營。成本高,機械化使不上,沒電沒水,有些事不是個人能辦到的。再說年輕人已不種地,有些老年人年世以高種不了啦,再說靠那幾分地也不能生存。很多地有人包則包,無人包種樹,不能種樹一撂荒,遍地墳塋,一片荒野。一擔糧是不能進口,都老實嘍。土地必須改革,組合經營,大農業是必由之路,30年不變的政策就是遏制農業發展。

  • 4 # 使用者6054223000469

    我認為不合適`因為我們是82年分地至今已36年了`這麼多年的變化非常大`比如當時李某家裡5口人\三個女兒1個老伴\幾年之後3個女兒陸續出嫁\過了幾年老兩口相繼去世`這麼這一家人沒有人了可他們的土地又送人了`又比如有老兩口過了幾年同樣是相繼去世\還有一個情況`比如張家兩個大人\另兩個男孩\過十多年娶了媳婦\生了孩子\每個兒子生兩個小孩\這樣添了6口人土地伊然是4口人的土地\這6個人沒有土地\這兩種情況太多了\還有一個情況\分地時人在農村分了土地可過幾年在城裡買了房\在城裡住\土地送人了\我認為土地應該調整一下`有很多戶己經沒有人了\可在死人的名下土地伊然是死者的``我贊成應該從新調整`分配土地`

  • 5 # 桂農通

    農村三十年土地承包期滿後,再延期三十年土地,這已經在2019年1月1日實施新修訂的農村土地承包法中有明確規定。

    第一,農村土地延包是為了確保農村發展的大穩定。

    大家知道,中國是個人口大國,人多地少,平均耕地並不多,遠比世界上人均耕地要少許多。中國以世界上7%左右的耕地,養活了全球約20%的人口,這足以說明中國的土地產出率已經很高了。

    在這點有限的土地裡能養活這麼多華人。但是,全國的土地面積總是有限的,總量不可能每年都增加,甚至由於城鎮化建設還會有所減少,但人口還在不斷增長中。

    連續兩輪延長承包期,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關係相對固定下來,就是為了全國農村的大穩定,不至於每個農戶的承包土地隨著人口的變化不斷改變。如果每年都調整將會造成全國農村土地的混亂,更不用說搞農業生產了。

    第二,農村土地延包更有利於鼓勵農民對農業的投入。

    農村土地承包到農戶,承包權與經營權都屬於農戶,能夠在一定時期即連續75年保持穩定的承包關係,將承包經營權合法地拿在手中,將會進一步調動農民對農業生產投入的積極性,加大對農業基礎設施的投入改造。

    特別是對於一些經濟作物,一年投入可以實現多年收成,穩定承包關係是一個“定心丸”。如果農民經常擔心土地重新調整重新分配,又怎麼會放心投入那麼多錢去養地搞生產?

    第三,農村土地延包並非是個死規定,還是有人性人情的一面的。

    在延長農村土地承包期的同時,土地承包法又允許不想耕地的農戶自願將土地經營權流轉出去。這既然保證了農村承包土地不丟荒,又能讓有地農民有一定的收益,讓無地的農民以此獲得土地耕種。

    如果村集體留有機動田、開荒地,或是依法收回有承包地,新增人口可以申請分配承包地,等等。但不管如何小調整,農村土地承包總體要保持穩定。

  • 6 # 閒人水瓶座

    合不合適,不是咱小老百姓說了算,個人覺得不合適,土地承包三十年,在原基礎上再延期三十年,就是對土地承包合同期候出生的人不公,變相剝奪了這部分年輕人擁有土地的權力,同時,在合同到期之內逝的人也相應的佔用了年輕人的土地,形成有人的沒有土地,沒人的佔有土地,土地本就是村集體所有,是所有有戶籍現有人口的土地,現在成了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如果是在合同到期內,大家也沒什麼好說的,現在還要延長,就是對後人的不公。

    再有就是,現在人民對種糧的認識,有一部分農民其實以不是真正意義的農民,他們雖有土地,但多給了親戚朋友種,不在乎土地的產出,但他們在意是土地的掌控,也可以說在意是土地的突然升值,所以不願放棄土地擁有權,現在大家都知道,種地不掙錢,走家庭農場是必然趨勢,所以在不損害大家利益的前提下,合同到期該分分,誰分多少就是多少,但都是虛擬的,也是實際的,虛擬的是自己不擁有土地,實際的是自己擁有該得的土地畝數有,一但村集體的土地有升值佔用了,大家可以按自己的畝數比例分錢,其實就相當於土地的股權,如果你想種地可以提前向村集體申請,從集體農場的土地中分出你的土地,這樣一來,新生兒也有了土地的權力,不想種地的也有人種地,也能保障他們土地萬一的升值能拿到自己該得到的一部分。

  • 7 # 深山小築

    農村三十年土地承包期滿在延期三十年,首先要認為這是不合適的,為什麼呢?

    農村的土地承包三十年期已到,但是這三十年中的前20年農村人口增長很多,而因為土地在以前已經分配完成,導致很多新出生的或嫁過來的媳婦並沒有分配到土地。而以前分配到土地的很多老人也已經去世,還是就是嫁出去的女兒戶口也不在村中,而這些人的家庭繼承了他們的土地。

    現在很多農村有三口人只有一人有土地,也有部分家庭三口人佔用了五口人的土地,這導致土地分配失衡。雖然說很多村莊有機動土地,但是這部分機動土地又有誰分到了呢?

    現在唯一的辦法就是重新按人口比例分配,但是有的家庭土地被徵用或建了住房的,那麼將不在分配土地。如果這部分在重新分配到土地,那麼對那些沒有徵用和建房的農戶不公平。分配土地主要是針對老人已經去世或已經出嫁的的人佔用的土地,當然,分配的標準依然是按三十年前的畝數分配,不夠的土地可以把村裡的機動土地拿出來分配。

    以前我們村裡人均土地1.4畝,後來動了一次土地人均卻只分了7分地,過了幾年又重新分配,每人又分到1.3畝,但是村裡還是有上千畝的機動土地。但是我們村凡是出嫁和去世人口的土地,都是在三年內收回重新分配。

    但是很多地方並不是我們村這樣,因為我們村經過一次村民對土地分配嚴重不滿,導致村書記下臺被抓,所以現在都沒有人敢佔用土地。

  • 8 # 平凡的農夫

    我認為合適的,因為在剛開始承包土地的時候,要向國家交公糧,要把最好的糧食交給糧管所,而且價格很低,一年要交各種稅費,種地的收益入,基本上都交給了國家,現在種地有點補貼了,也算是以前的補償吧,辛苦種地的農民老了,啥都沒有,一個月100元能維持基本生活嗎?再延長三十年的承包期,也是應該的,就算自己老了,不能種地了,種地補貼的錢,也是一點收入吧

  • 9 # 青風藤

    個人觀點,我覺著是不公的,三十年到期了,就應該重新分配,合同也是規則,不應該再沿長三十年,一個人一生能有幾個三十年,三十年的變化有多大,有的家庭老人都去世了,但地還照樣有,有的家庭生兒育女,都成人了,確沒有地,死人有地而活人沒有地,你說這樣合理嗎?

  • 10 # 成熟清風ll

    談這個問題太早了!坦率地說,土地承包延期三十年不變是黨和政府對農村人的最大關懷,其宗旨是保證戶戶有田種人人有飯吃!

    農村早已全分了,連河塘都分了!免交糧稅自種自得,打工開店擺攤等收入全揣進自已兜裡,國家不收農村一分錢,政府不收農民一分稅,據瞭解農行建行裡農村百萬儲戶一大堆,當代農村人享受了改革開放的巨大紅利!

    有一點可以肯定,如果當代農村人撂荒家裡田地,讓國家發生糧食安全危機,執政黨和任何一屆政府都不會坐視不管,土地政策必將迎來暴風聚雨!...這是忠言但很逆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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