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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東友律師團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比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更有保障,對用人單位的約束力更強,用人單位如果想要開除簽署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可要掂量一下補償金的問題。

    兩種合同有什麼不同,下面來說一下。

    一、簽署條件:

    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間簽訂的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合意,就可以簽訂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與用人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以下三種情形: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自願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

    3、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4、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當中約定的期限。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沒有一個確切的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但並不是沒有終止時間。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就要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三、解除合同補償:

    勞動合同: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不再與勞動者續簽合同,需要支付勞動者補償金,標準是在該單位工作1年補償1個月。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除法定解除的情形外,解除合同需要支付勞動者賠償金,標準是在該單位工作1年補償2個月。

  • 2 # 眾合雲科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相同點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在很多方面的規定都是相同的:

    1、解除和終止的條件相同

    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都可以在法定情形下解除和終止。

    2、經濟補償和賠償的標準相同

    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或不支付經濟補償金;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都是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標準進行賠償。

    不同點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下,當用人單位不再想留用某個員工時,可以在勞動合同期滿時不再續簽勞動合同,只支付經濟補償金即可。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下,要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必須得有法定理由。若有法定理由就只支付經濟補償金即可,如果無法定理由則要支付經濟賠償金,即兩倍的經濟補償金。

  • 3 # 前程無憂學生版APP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這裡所說的無確定終止時間,是指勞動合同沒有一個確切的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但並不是沒有終止時間。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就要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一旦出現了法律規定的情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同樣能夠解除 。由於缺乏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制度的正確認識,不少人認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勞動者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視為“護身符”,千方百計要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另一方面,用人單位則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看成了“終身包袱”,想方設法逃避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義務。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三種情形。(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二)在法律規定的情形出現時,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勞動者已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3)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三)《勞動合同法》第14條第3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區別:A.勞動合同不約定存續期限,這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區別於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顯著特徵;B.除非存在法定或約定合同解除的情形,否則該合同直至勞動者退休才終止。因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具有很強的穩定性。該勞動合同可以在勞動者的法定勞動年齡範圍內和企業的存在期限記憶體在,只有符合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特殊情況,勞動合同才解除。需要提及的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出現約定解除的情況時。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

    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標準和賠償標準有差異: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時不再續簽勞動合同,只支付經濟補償金即可,補償標準為N(工作年限)*月薪。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下,要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必須得有合法的理由。若有法定理由就只支付經濟補償金即可演算法和固定期限一樣。

    如果無法定理由則要支付2倍經濟補償金,2*N(工作年限)*月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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