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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聊城吉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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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4068529861
一個記者,一個學者尤其是人文科學的,都是糊塗。中國改革開放40年,民間財富積累巨量,這些財富總得有個存在形式吧,這天文數字財富以什麼形式儲藏?你說說,以服裝以汽車以股票以現金存在?老百姓可不是豬,他們知道貨幣貶值,他們知道服裝汽車不行,他們知道上市公司假賬圈錢,買文物買股票行嗎?土地不私有,還有啥?買火星買你頭呀?不買房行嗎?三四線不行了,那豈不財富都湧向一二線呀,房價豈不暴漲呀?不買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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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hn71
房地產稅不是向全民徵稅,應該是徵收房地產超額持有使用稅。不是按每套房收,因為套有大小之差,有一套500平,有一套50平,如這樣話富人和有錢人就會避稅。按人均面積比較公平,如人均60平免徵,以上部分按階梯方式多收。稅收的目的不僅僅是增加政府的財政收入,主要是調節貧富差距,逐步過渡到共同富裕的目標。為了公平有效,房產稅應該做到兩個細分。一、徵收物件的細分,住房面積較少者,應輕稅或免稅。住房富餘和囤房者實行階梯式的重稅。二、徵收地區的細分,城市中心區多徵,偏遠效區少徵;人口擁擠的大城市多徵,人口少不發達地區少徵。還應該鼓勵富人到偏遠的旅遊地買房。一些待開發的或開發許久仍然很蕭調的地區應該給予優惠。雖然現在的房不是永久產權,但徵收的是超額使用持有房地產稅,70年到期可繼續使用居住,但要繳使用稅。無論什麼性質的房只要超出了規定的人均面積都要收超額持有使用稅,但稅率要視情而定。
創建於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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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蘭天下的揚子江
財政部長肖捷的一篇文章,把房地產稅問題推到了風口浪尖,最近幾天各種觀點雲集爭持不下,有些無房者拍手稱快,恨不得明天開徵,把高額的房價壓下來;有些房屋較多的持有者反對徵稅。總之,立場不同觀點炯異。就我看來,房地產稅短期內(3-5年)開徵的機率基本不存在。
1.立法的依據問題。之所以這次叫房地產稅和以往的房產稅在內含上有本質的不同,主要多在這個“地”上,中國從上世紀80年代起在開發和交易過程中己經徵收了房產稅了,如營業稅,土地佔用稅,城建稅,教育附加稅,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等等,還有土地出讓金,城市配套費,房屋維修費等費用。這其中有開發單位交,也有購買者個人交。這次房地產稅有關部門明確定位是持有環節的稅!也就是說買房人持有的房子每年要按一定比例交稅!有專家表示,就是這個“地”造成房地產稅立法依據不足。他們的觀點為:在中國任何地方建造房子所用的磚砂、水泥、鋼筋、人工等成本差別不大,而房子在中國不同地方價格相差幾十倍是常態,這種差異主要是土地價格造成的!而土地是國家的,買房人在這個“地”上只是一次性交了70年租金,理論上只能用70年。其客觀事實是國家把土地租給買房人,土地漲價了,國家找買房人收稅,這在法理上是行不通的!所以有人認為要徵房地產稅必先解決70年產權問題。
2.小產權房問題。中國幾十年的住房發展產生了各種各樣的房屋型別,大家在市場上買的商品房只是其中的一種。還有福利分房(土地劃撥)、折遷安置房(土地有劃拔和轉讓兩類)、經濟適用房(土地有劃拔和轉讓)、公寓住房(土地商業)、鐵路軍隊房(不瞭解土地性質)等等。土地型別多樣,性質各異!而最難處理的是小產權房問題!小產權房就是那些70年租金一分都沒交的房子,是非法的可是己交易了但國家不承認沒進不動產登記系統。全國建設面積十分巨大,總不能拆了吧?如果大家買的合法住房要交稅而非法的小產權房不交稅勢必不公平。過去小產權房各部門都不管越建越多,幾十年都沒找到好的處理辦法,近兩三年估計也找不出好的處理辦法。
3.是普稅還是有減免問題。估計像美歐等國成為普稅行不通,中國目前人人爭相去交房地產稅的局面還不成熟。只得減免!我們來討論減免,一是按面積減免,那會造成大城市的好房子別墅等供不應求,會出現湯臣一品不用交稅而其他普通住房要交稅的尷尬;二是按估值免,會出現為了讓北京的普通人只有一套房(估值高)要免交而其他小地方几套房(加起來相對估值低)也應該免的難題。三是有人提出按戶免一套或者兩套,那會造成離婚潮!四是財政部說按估值交稅肯定是一線先徵然後逐步推開,這樣估計三四五線城市符合交稅的人少之又少!假定一線免交劃定600萬,那些小地方的家庭即使有好幾套也達不到一線城市的估值,小地方絕大多數就該免了,否則就有刼貧濟富的嫌疑。
4.近幾天一些學者把開徵了房地產稅的國家房價走勢研究後得出結論,房地產稅對房價的抑制作用不大,最大可能會增加房租!但中國目前推出房地產稅的娛論環境己成熟。也是開徵房地產稅阻力較小的時候。
5.中國由於土地公有制,加上房屋型別複雜,評估時每套房子都不一樣,要把它釐清不是三年五年的事,因此我認為短期內開徵房地產稅幾無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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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白讀財經
首先到底什麼是房地產稅?
大家現在普遍存在一個疑問,我們買房時交的稅(比如土地使用稅、契稅等)不是房地產稅嗎?為什麼說還要開徵?
對於買房時具體的稅屬於哪個稅類範疇,社會上並沒有一個統一的定義。按照小白的理解,過去我們買房時要交的稅其實可以統稱為房產稅(注意不是房地稅)。所謂房產稅其實就是對房屋徵收的一類稅,我們都知道房子包含兩個層面,一個是土地,一個是土地上的建築物(房屋)。房產稅只涉及房屋,而不涉及到土地,比如印花稅、契稅、原來的營業稅等都屬於房產稅。
而房地產稅不僅只對房屋徵稅,還要對房屋下面的土地進行徵稅,所以房地產稅的範圍更廣,房產稅算是房地產稅當中的一個類別,這就是兩者之間的關係和區別。
房地產稅徵收的難點是什麼?為什麼說短期內開徵房地產稅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1、房地產稅徵收最大的難點是法律角度說不過去,我們都知道中國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我們買房擁有的土地本質上是租了國家40年、70年的使用權,房地產稅的實行意味著國家開始對土地徵稅,但土地是國家所有,如果這樣不是意味著國家對國家徵稅了嗎?這是難點一。
2、房地產稅徵收另外一個麻煩點是每套房子價格該怎麼去評估的問題,每套房子由於房型不同、周邊公共設施、環境、區位等等都不同,怎麼去衡量這些房子徵稅的基數?
另外,在不動產登記還沒有完全建立的情況下,每個人有多少房子,房子在哪些區位,也沒有完全搞清楚,又能如何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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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邊走邊笑008
1、房產稅如果開徵,範圍太大。平房也要徵,農村的房屋也要徵,因為都是房產。讓農村低收入家庭年年交稅,阻力太大,你認為可能嗎。2、價格如何評估,以什麼計價合理?別墅、平房是帶地皮土地證的,樓房……3、以什麼手段徵?靠老百姓每年自覺去事務局繳費,不交你敢強制收房嗎?4、以上情況帶來的社會安定問題。5、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倡導全民奔小康,保障人民的吃穿住行,強徵房產稅會剝奪一大部分人唯一住房,於我們國家性質不符。所以,房產稅不具有普遍徵收的可能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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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渭河之濱
百姓買個房太不容易了。不但價格高的離奇。而且只有50到70年。別人都是終身。我們的房子。稅收太多太多。而且還有許多不合理的收費,土地價格本身就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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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醉井觀商
你好,如果對古代歷史有所瞭解的話,就知道一個最基本的道理:任何觸動保守派利益的做法,在推行時都會受到嚴重的阻礙。
古代類似的舉措,一般形容為“改革”或者“變法”,變法的成功與否,與來自頂層的支援力度息息相關。但是即便有皇上的支援,改革和變法往往也以失敗居多,為數不多的成功案例也付出了巨大的代價,而其受到阻礙正是因為舊勢力的保守派。比如大家瞭解的“商鞅變法”,廢除了對舊貴族有利的井田制,編訂戶口,鼓勵軍功,推行縣制和統一度量衡,增強了集權統治力,提高了平民種地打仗積極性。
但變法很明顯地觸動了舊貴族的利益,秦孝公去世,商鞅失去靠山,落得車裂的下場,但秦惠文王繼續推行了新法,使“商鞅變法”成為為數不多改革成功的案例。
再比如轟轟烈烈的王安石變法,這次變法由宰相主導,在皇帝的支援下,意圖改變北宋官僚臃腫,士兵多而不精,財政支出過高的“三冗”情況,還有土地兼併,苛捐雜稅等各種局面,這次變法是我讀歷史的時候覺得動靜最大的。
最後,因為舊勢力過於強大,即便有皇帝的支援也難以推行,新法被一一廢止,最後伴隨王安石辭去宰相,宋神宗駕崩,變法徹底失敗,北宋徹底陷入黨爭和積貧積弱之中。
再說一個大家比較熟悉的,雍正時期的攤丁入畝,還有“官紳一體當差,一體納糧”,看過《雍正王朝》的應該會有所瞭解。
攤丁入畝的目的在於,改革土地兼併局面下,人頭稅導致的“農民無地但是賦稅沉重”的局面,讓無地和少地的農民賦稅負擔降低,類似於房產稅中“沒房子的人不納稅”的做法。
至於“官紳一體當差,一體納糧”,這個改革就更徹底了,要知道在古代,貴族地主是不繳納賦稅的,歷朝歷代都沒敢動這個最根本的規矩,類似於現代富人需要繳納稅收,甚至專門徵收“富人稅”的做法。
至於結果,因為改革是雍正推動的,雍正成為了野史最多,史料名聲最差的皇帝之一,攤丁入畝進展緩慢,直到晚清時期仍有部分省份尚未完成。至於“官紳一體當差一體納糧”,目前認為在雍正死後就基本廢除。包括歐美老牌發達國家,也是用了一兩百年時間,在生育率斷崖,勞動成本上升,經濟大蕭條,一戰二戰等各種因素下,才逐漸落實八小時工作制和房產稅遺產稅等針對富人的稅收。
所以說,房產稅徵收短期可能性幾乎為零,也是壓力大,難以推廣是意料之中的。
全家供弟弟上大學以後,弟弟衣錦還鄉回饋家庭都是件困難的事情,就更不要說指望素未謀面的富人主動割讓利益給窮人緩和矛盾的做法了。 -
9 # 山老頭123456
作為社會主義國家,人們自已貸款、借債買一套房十分不易,有的要還幾十年的房債欠帳,而在買房時已經就交了多種稅費,所以,不應該再重複徵收房產稅,加重人民群眾的生活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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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地產稅真的是房地產業的大殺器
那麼首先在經濟上就要面臨“在維持房地產市場興旺與開徵房產稅之間的二選一”,因為存在著房產稅一開徵,依靠投資保值來維持的巨大房地產泡沫就有破裂的可能。
而隨著房地產20年的發展,形成龐大的既得利益集團,不僅僅是開發商與土地財政之間,還包含了大量擁有多套房的居民。
然後就是要完成不動產統一登記,這會不會讓一些人害怕,會不會讓一些人阻撓呢?
但房地產稅的到來已經不可阻擋了。
昨日官方開始定調了,財政部長肖捷在人民日報撰文《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中再次提到房地產稅。其中,關於房地產稅他到說:“房地產稅立法、個人所得稅改革、健全地方稅體系改革工作穩步推進”。並且提到“力爭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式,2020年完成“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改革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