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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zy星城漫步

          電子商務涉及的主體包括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自建網站經營者、透過其他資訊網路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的經營者、電子支付服務提供者、快遞服務提供者、消費者等。

    電子商務經營者包括透過電商平臺、社交平臺、直播平臺等網際網路資訊網路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

  • 2 # O醉寶_

    電子商務經營主體


    電子商務經營主體以是否直接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為標準,可分為:電子商務經營者和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


    電子商務經營者,是指利用網際網路等資訊網路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電子商務經營者型別,是指根據電子商務經營者界定的標準而劃分出的不同類別。在中國,電子商務經營者主要包括四種類型,即: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自建網站經營者、透過其他網路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


    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是指在電子商務活動中為交易雙方或者多方提供網頁空間、網路經營場所、交易規則、交易撮合、資訊釋出等服務,供交易雙方或者多方獨立開展交易活動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


    另外,除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之外,還包括其他的電子商務經營者,即指除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以外,透過網際網路等資訊網路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與傳統的商務經營主體相比,具有其特殊性。電子商務經營活動既包括傳統的電商形式,也包括其他電商形式,如新興的微商、直播等形式。為此,中國的《電子商務法》對電子商務經營者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規範,以調整各種型別的電子商務經營者相關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以及與政府相關的監管部門之間的關係。


    (2)消費者


    消費者,是指為滿足生活需要而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的,由國家專門法律確認其主體地位和保護其消費權益的個人。在電子商務中,消費者透過網際網路消費,自然成為電子商務的消費主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條的規定:“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本法未作規定的,受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保護。”

  • 3 # tjym123

    電子商務經營者具體主體包括

    包括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以及透過自建網站、其他網路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

    《電子商務法》規定

    第十八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根據消費者的興趣愛好、消費習慣等特徵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搜尋結果的,應當同時向該消費者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徵的選項,尊重和平等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電子商務經營者向消費者傳送廣告的,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有關規定。

    第十九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不得將搭售商品或者服務作為默認同意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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