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內部審計與紀檢監察的區別
首先,內部審計,顧名思義,它是建立在內部的一個部門,同時它也是一種獨立、客觀的諮詢與監督活動,透過這種活動不僅能夠對內部的制度進行監督,並做出客觀的評價,還能夠針對內部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之處,提出相關改進措施,確保的順利運營。其次,紀檢監察。紀檢監察又分為紀檢和監察兩個方面。紀檢就是做好紀律檢查工作。根據黨章的有關規定,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主要任務就是在維護黨的章程以及有關法規的前提下,協助黨委會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監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切實維護黨章以及黨內其他法規的嚴肅性。監察就是做好監督檢查工作,其本質就是行政監察。一般來說監察工作的主要任務是維護行政紀律的嚴肅性,保證政令暢通,維護行政紀律,促進廉政建設。
二、國有內部審計部門與紀檢監察部門合署辦公的意義
首先,國有內部審計部門與紀檢監察部門合署辦公有助於充分發揮兩項職能。從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內部審計的主要工作就是對國有內部的制度進行監督,使其在實施的過程中具有一定的效力,並且能夠發現內部制度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關改進措施,確保國有的順利運營。但其也存在著侷限性,比如發現制度問題之後所採取的措施不具有同等的效力,不能很好地執行。而紀檢監察部門就是對國有包括領導幹部、黨員在內的全體工作人員的監督,保證他們的行為符合中國現有的黨的章程以及其他法規的規定。內部審計部門與紀檢監察部門合署辦公就能充分發揮這兩項工作的職能,從制度到人員都起到很好的監督與促進作用,能夠從根源上杜絕國有貪汙腐敗的現象,保證國有順利運營,為國民經濟的增長做貢獻。
其次,國有內部審計部門與紀檢監察部門合署辦公有利於提高內部監督工作的效率。國有的內部審計部門與紀檢監察部門如果獨立辦公,其本身具有的監督功能就會有重疊,造成職能的浪費。國有內部審計部門與紀檢監察部門合署辦公就不會出現上述問題,相反還能夠加強內部監督的力度。透過合署辦公可以分享審計結果,並針對該結果對國有內部制度或者人員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全面的研究與分析,並根據問題的性質以及影響,提出合理的科學的解決辦法,在最短的時間內解決該問題,保證國有的順利執行。
最後,國有內部審計部門與紀檢監察部門合署辦公有助於內部審計與紀檢監察良性互動,能促進事業健康發展。國有的內部審計部門與紀檢監察部門合署辦公就能實現良好的互動,從而提高監督的效力,也使的整個規章制度以及人員的素質有一個很大的提升。同時,這兩個部門的合署辦公也在一定程度上使這兩項工作之間也有一種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關係,促進各項工作的辦事效率,推動的整體辦事效率,為創造更多的經濟利益。
三、發揮國有內部審計部門與紀檢監察部門合署辦公效果的方法
(一)重視建章立制,保證內部審計與紀檢監察順利結合
國有內部審計部門與紀檢監察部門的合署辦公其必要性日趨明顯,實現這兩個部門的通力合作也是大勢所趨。但是,沒有制度的保證就不能充分行使其職能,內部審計部門與紀檢監察部門合署辦公也是如此。只有建章立制,才能保證這兩個部門之間能通力合作,最大限度實現資源共享,提高監督力度。
(二)實現部門溝通,開展資訊交流
在實際工作當中,不難發現內部審計與紀檢監察的很多工作以及資訊存在著交叉的現象,所以,要實現部門溝通,加強資訊的交流與合作。內部審計部門在進行財務收支審計、經濟效益審計、幹部離任審計以及其他審計工作的過程中,如果發現任何問題或者重要的資訊,要及時地反饋給紀檢監察部門,這樣就能為紀檢監察部門提供有用的監督方向以及監督依據;同樣地,紀檢監察部門將所掌握的資訊及時反饋給內部審計部門,這樣內部審計部門就能在最短的時間內獲得工作情報,能夠有目的地開展審計工作。實現兩個部門的溝通,加強部門之間的資訊交流不僅能夠減少一部分工作量,還能保證監督流程變得順暢,同時還能夠明確工作的目的,提高辦公效率,在一定程度上還能夠減少犯錯的機率。長此以往,國有內部的凝聚力就會增強,內部的氛圍也會越來越融洽,有助於文化以及形象的培育。
(三)加強部門聯合,定期排查風險
要加強國有內部審計部門與紀檢監察部門的合署辦公效果,就要加強部門之間的聯合,內部審計部門與紀檢監察部門在成立小組之後一定要統一部署行動,在實際操作中也要注意密切配合,使兩個部門都從全域性出發,以客觀公正的態度,監督各個方面的執行情況,對的各部門以及各個人員進行嚴格的風險排查,及時發現問題、預見潛在的風險和問題,並將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報領導,如有需要將其曝光。還要根據的實際情況,提出解決措施,不僅要做到及時發現問題,更要做到將問題扼殺在萌芽狀態,做到防患於未然。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在聯合行動的過程中發現重大違紀違規的人員,應該立即交給紀檢監察部門進行查處,降低的經營風險,為的健康長遠發展營造良好的氛圍。
(四)密切部門配合,做好乾部離任審計工作
在離任審計工作開展之前,就要從紀檢監察部門瞭解該離任幹部的個人情況以及工作期間的表現情況。在離任審計工作開展的過程中,也要不斷強調黨風廉政建設。為了確保領導幹部離任審計工作的順利進行,可以建立健全離任審計的報告制度,將審計結果及時傳達到上級黨政機關有關部門,如果離任幹部在離任審計中出現任何問題,上級有關部門就可以根據問題的性質,對其進行相應的查處。
一、內部審計與紀檢監察的區別
首先,內部審計,顧名思義,它是建立在內部的一個部門,同時它也是一種獨立、客觀的諮詢與監督活動,透過這種活動不僅能夠對內部的制度進行監督,並做出客觀的評價,還能夠針對內部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之處,提出相關改進措施,確保的順利運營。其次,紀檢監察。紀檢監察又分為紀檢和監察兩個方面。紀檢就是做好紀律檢查工作。根據黨章的有關規定,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主要任務就是在維護黨的章程以及有關法規的前提下,協助黨委會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監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切實維護黨章以及黨內其他法規的嚴肅性。監察就是做好監督檢查工作,其本質就是行政監察。一般來說監察工作的主要任務是維護行政紀律的嚴肅性,保證政令暢通,維護行政紀律,促進廉政建設。
二、國有內部審計部門與紀檢監察部門合署辦公的意義
首先,國有內部審計部門與紀檢監察部門合署辦公有助於充分發揮兩項職能。從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內部審計的主要工作就是對國有內部的制度進行監督,使其在實施的過程中具有一定的效力,並且能夠發現內部制度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關改進措施,確保國有的順利運營。但其也存在著侷限性,比如發現制度問題之後所採取的措施不具有同等的效力,不能很好地執行。而紀檢監察部門就是對國有包括領導幹部、黨員在內的全體工作人員的監督,保證他們的行為符合中國現有的黨的章程以及其他法規的規定。內部審計部門與紀檢監察部門合署辦公就能充分發揮這兩項工作的職能,從制度到人員都起到很好的監督與促進作用,能夠從根源上杜絕國有貪汙腐敗的現象,保證國有順利運營,為國民經濟的增長做貢獻。
其次,國有內部審計部門與紀檢監察部門合署辦公有利於提高內部監督工作的效率。國有的內部審計部門與紀檢監察部門如果獨立辦公,其本身具有的監督功能就會有重疊,造成職能的浪費。國有內部審計部門與紀檢監察部門合署辦公就不會出現上述問題,相反還能夠加強內部監督的力度。透過合署辦公可以分享審計結果,並針對該結果對國有內部制度或者人員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全面的研究與分析,並根據問題的性質以及影響,提出合理的科學的解決辦法,在最短的時間內解決該問題,保證國有的順利執行。
最後,國有內部審計部門與紀檢監察部門合署辦公有助於內部審計與紀檢監察良性互動,能促進事業健康發展。國有的內部審計部門與紀檢監察部門合署辦公就能實現良好的互動,從而提高監督的效力,也使的整個規章制度以及人員的素質有一個很大的提升。同時,這兩個部門的合署辦公也在一定程度上使這兩項工作之間也有一種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關係,促進各項工作的辦事效率,推動的整體辦事效率,為創造更多的經濟利益。
三、發揮國有內部審計部門與紀檢監察部門合署辦公效果的方法
(一)重視建章立制,保證內部審計與紀檢監察順利結合
國有內部審計部門與紀檢監察部門的合署辦公其必要性日趨明顯,實現這兩個部門的通力合作也是大勢所趨。但是,沒有制度的保證就不能充分行使其職能,內部審計部門與紀檢監察部門合署辦公也是如此。只有建章立制,才能保證這兩個部門之間能通力合作,最大限度實現資源共享,提高監督力度。
(二)實現部門溝通,開展資訊交流
在實際工作當中,不難發現內部審計與紀檢監察的很多工作以及資訊存在著交叉的現象,所以,要實現部門溝通,加強資訊的交流與合作。內部審計部門在進行財務收支審計、經濟效益審計、幹部離任審計以及其他審計工作的過程中,如果發現任何問題或者重要的資訊,要及時地反饋給紀檢監察部門,這樣就能為紀檢監察部門提供有用的監督方向以及監督依據;同樣地,紀檢監察部門將所掌握的資訊及時反饋給內部審計部門,這樣內部審計部門就能在最短的時間內獲得工作情報,能夠有目的地開展審計工作。實現兩個部門的溝通,加強部門之間的資訊交流不僅能夠減少一部分工作量,還能保證監督流程變得順暢,同時還能夠明確工作的目的,提高辦公效率,在一定程度上還能夠減少犯錯的機率。長此以往,國有內部的凝聚力就會增強,內部的氛圍也會越來越融洽,有助於文化以及形象的培育。
(三)加強部門聯合,定期排查風險
要加強國有內部審計部門與紀檢監察部門的合署辦公效果,就要加強部門之間的聯合,內部審計部門與紀檢監察部門在成立小組之後一定要統一部署行動,在實際操作中也要注意密切配合,使兩個部門都從全域性出發,以客觀公正的態度,監督各個方面的執行情況,對的各部門以及各個人員進行嚴格的風險排查,及時發現問題、預見潛在的風險和問題,並將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報領導,如有需要將其曝光。還要根據的實際情況,提出解決措施,不僅要做到及時發現問題,更要做到將問題扼殺在萌芽狀態,做到防患於未然。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在聯合行動的過程中發現重大違紀違規的人員,應該立即交給紀檢監察部門進行查處,降低的經營風險,為的健康長遠發展營造良好的氛圍。
(四)密切部門配合,做好乾部離任審計工作
在離任審計工作開展之前,就要從紀檢監察部門瞭解該離任幹部的個人情況以及工作期間的表現情況。在離任審計工作開展的過程中,也要不斷強調黨風廉政建設。為了確保領導幹部離任審計工作的順利進行,可以建立健全離任審計的報告制度,將審計結果及時傳達到上級黨政機關有關部門,如果離任幹部在離任審計中出現任何問題,上級有關部門就可以根據問題的性質,對其進行相應的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