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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紙家書

    看了題主大段對情況的描述,尤其是最後一部分各方觀點,其實答案是既清楚又模糊的:這種事情,沒有標準答案。應了那句話:家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所以,這裡僅從個人角度,談談對此類事情的看法。

    個人結論是:

    父母對自己財產分配,引起子女之間矛盾的情形,大量存在。題主描述的,絕不是個例。如果對於家人感情看淡的話,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按照法定的來。

    這裡不去對這一家人,父母、兒子、女兒作評價,稍微擴大一些概念,從兩個方面闡述上述觀點:

    關於父母對自己財產分配的問題

    父母自己的財產,自己願意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從道理、從法律上,沒有任何毛病。

    但是,如果放大到一個家庭之中,就會產生因人而異的結果。父母分錢,其實不是在分錢,而是在分“人”——既分出了父母,也分出了子女

    從父母角度,如果過於偏袒某個子女,幾乎不可避免地會引起其他子女嫉妒、不滿。更有甚的,一個子女在身邊盡心盡力伺候,父母卻把財產給了另外的孩子。每個人從內心上來講都會有一個不自覺的“比較”,尤其是跟自己相關的人做比較,這是人的天性。比較也就是在尋求公平感。所以,如果父母不能公平地“自主”處理自己財產——如題主描述的家庭,父母把錢都給了不太著調的女兒,其中還包括兒子孝敬父母的錢,引起兒子的不滿很正常。結論也很清楚:這個家庭成員之間,已經產生了間隙,父母難咎其責。從子女角度,或者說從得利者的角度,對利益的偏好很正常,這也是人的天性。為父母做得多的孩子,能夠多分得父母財產,這是合理的結果;不為父母付出甚至還不斷索取的孩子,還想著法地從父母那裡要錢、拿錢,這種行為,除了用爹孃來“綁架”爹孃,沒有別的更合適的解釋。如果父母還給錢,是在縱容、鼓勵不道德行為,引起其他子女的不滿,怨不得別人。所以,子女該不該分父母的錢,評判標準並不完全掌握在子女手裡,因為對於子女而言,在理性與感性、理智與貪婪之間,誰能佔上風,很難講,很難評判。

    談及這些,是想表達一個結論:父母分配自己的錢財,實際上代表的是為這個家庭立的規矩,到底是鼓勵好的、搞平衡、甚至反著來,都會影響這個家庭現在、未來的關係

    所以,父母在分配自己財產的時候,不要把“我的錢財我做主”作為任性分配的絕對理由,而是要把握一個原則,抱有一個目的:

    原則上,要講求公平。注意,公平≠平均。目的上,要把家庭關係放在首要地位。注意,平衡、平均不是搞好家庭關係的手段,讓好孩子滿意才是關鍵。

    關於子女之間的處理問題

    父母把錢分給子女,子女心有不滿,如何處理?

    自己能把這種不滿逐漸消解了、仍看中手足情分的,也就這麼著了。這種處理因人而異,因家庭而異,權當一個不是結論的結論。

    如果這道坎兒過不去,最簡單的處理辦法,就是依法而行:

    法律規定的義務,諸如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法定範圍之內的事情,該做必須做。至於願不願意多額外分擔,自己選,不違法。一般情況下,法律上並沒有規定兄弟姐妹之間的強制性義務。至於未來是否繼續往來、相互幫扶,自己選,不違法。法律規定的應分得父母的財產(例如,繼承、多贍養者多分等),該爭取的爭取。當然,要與不要,也自己選,不違法。

    法律不一定是公平的,但是相對而言,它還算是一個比較通用的“尺子”。家事裡,當用“理”解決不了問題的時候,“法”是能起到作用的。

  • 2 # 米凡哥

    這個問題真的說明了兩個問題:

    首先說明了子女的財富水平和認知水平非常重要。如果子女財富已經遠不屑父母的財產,那麼這個問題不存在了。所以子女多的父母應該在教育中下狠心,如果教出來的孩子既窮又懶還自私,那就會怎麼處理都處理不好財產分配!

    然後說明了懶於教育的父母,應該把生育數量控制在1-0,哈哈哈獨生子女也很好。在生育率本來就逐漸下滑的今天,請不要因此句對我拍磚。社會中,大多數父母都是想要養兒防老,但是如果沒有好的教育,不管有沒有財產來分配,子女多的時候都是一團糊啊,養了白養啊

    呃……怎麼財產分配扯到教育問題上了。哈哈哈,懂的人自然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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