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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許嘉多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所以企業讓員工繳納保證金的做法是違法的,如果協商不下,可以向勞動部門舉報,勞動部門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對用人單位罰款。

  • 2 # 職場天下

    首先,按一般的勞動關係,公司與勞動者之間,當然不合法,相關勞動法就有明確規定,任何以招工或工作名義,收取押金,工作服,壓身份證等明顯不合常理的行為都是違法的,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但是,此題問的是保險公司,這裡要仔細分晰一下:

    1,現在的保險公司,在國內來講,基本上都是實行的是保險代理制,即僱傭保險業務員來跑單,從而分得提成,這是一種非勞動關係的合作制度,保險業務員在獲取保險資格代理證後,你才有資格代理保險公司的產品,拿到提成,當然,一些保險公司要求的規章制度,如同廠紀廠規相同,約束每個業務員天天報到,形式上看似是員工一樣,但其本質是並不是,估計很多業務員並不清楚這一種關係,如果單純就這一種關係,發生勞資糾紛,會對業務員不利;

    2,就本題來講,保險公司要求員工交開單保證金,這句話就有一個前提,你是保險公司的員工,保險公司給與你簽訂的是勞動合同,而非保險代理合同,所以,這一點絕對重要,要分清楚是哪一種關係,如果是保險公司員工非保險業務員的話,交保證金肯定是非法的,完全可以舉報投訴,一般會成功的。但是,你如果是保險業務員升級起來的話,保險公司要你交開單保證金,那就要看保險代理合同上有沒有寫上這一條款,務必仔細看清楚。如果沒有這一條款,完全不用理它。

    3,很多事情中,明顯違揹人之常情或事理的行為,一般都是不合法的,具體問題 ,具體分晰對待,不能一棒子打死。下面是連結說明:http://www.lawtime.cn/info/laodong/shehuibaoxian/2010071238525.html

  • 3 # 說三道四話保險

    保險公司要求員工交開單保證金,不交就降級,合法嗎?

    問題中的員工應是指保險代理人。保險代理人與保險公司籤的是代理合同。代理合同不會有交開單保證金一說。據我所知,保險公司不會做出這種引火燒身的動作。因為保險業務員只要將此舉上報仲裁機構,保險公司是穩輸的。一般而言,只有保險代理人所在的營業區或營業部有可能做出這種偏激的動作。這也沒關係。保險代理人儲存好交開單保證金的相關證據(檔案、收據等),遞交到保險公司分管業務員的部門,就會有有利於保險代理人的結果。

    其實,此問題的癥結不是在合法與否的層面上,而是在保險公司急功近利的層面上。如果保險代理人交了開單保證金,勢必會產生盲目的展業衝動。在這種衝動下,為完成保險公司的業績,向客戶推銷了不合適的產品,結果誤導產生。由此會產生一系列的後遺症。這倒是需要引起決定這一政策的人的注意的。

  • 4 # 愛與責任的人文契約

    向那些敢於打破保險業傳統金字塔模式的傢伙們致敬!

    他們特立獨行,

    他們桀驁不馴,

    他們惹是生非,

    他們格格不入,

    他們不人云亦云,

    他們不墨守成規,

    他們也不安於現狀。

    你可以稱讚他們,

    引用他們,

    反對他們,

    質疑他們,

    頌揚或是詆譭他們,

    但唯獨不能漠視他們。

    因為他們敢於打破27年來給束縛在保險代理人身上的枷鎖。

    他們創新,

    他們想象,

    他們探索,

    他們啟迪,

    他們推動中國保險業向前發展。

    也許,他們必需要瘋狂。

    你能盯著白紙,就看到美妙的畫作麼?

    你能靜靜坐著,就聽見美妙的歌曲麼?

    你能凝視行星,就想到太空巡迴科學實驗麼?

    我們為這些傢伙創造的保險新模式。

    或許他們是別人眼裡的異類,但他們卻是我們眼中的天才。

    因為只有那些瘋狂到以為自己能夠改變世界的人,才能真正的改變世界。

    今天,我們向這2.3萬保通代理人致敬!http://url.cn/5s3O5N3

  • 5 # 變形金魚

    上午好!

    這個問題其實有一個概念一直被混淆。就是“保險公司員工”。這裡有兩種情況:

    和保險公司籤勞動合同的內勤員工。這類員工一般是保險公司的內勤崗位,依法籤勞動合同,繳納“五險一金”,這種員工如果被要求交押金肯定是不合法的。保險公司的銷售人員,準確的說是“代理人”。我想提問者肯定也是問的是這種“員工”。保險代理人一定要清楚自己的身份,是“代理人”,不是員工!代理人和保險公司籤的是代理合同,不是勞動合同,沒有五險一金等。簡單的說就是代理人是保險公司的一個代理商,代理銷售保險公司的產品,自負盈虧,拿的是銷售分成。所以,保險公司要求代理商繳納保證金一類的,是不違法的。這種事屬於合法但不合理的情況,說明這家保險公司的管理制度不交苛刻,如果不喜歡,可以不做,換做其他公司。

    最後,再次強調一下,保險公司代理人不是保險公司員工!不是員工!不是員工!你們不是打工的,你們是自負盈虧的經營者!幹保險代理人之前一定要弄清楚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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