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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遊意

    在如今的環境下,網遊實在是一個非常低成本的娛樂方式,對於普通家庭的孩子來說,他們並沒有條件去追尋更高層次的娛樂,比如鋼琴等。

    只有網遊,兼具社交屬性與娛樂屬性,是土豪充錢玩個快樂,是屌絲沒錢玩個開心。

    說到底,網路遊戲沒有罪,有罪的都是人。

    即使沒有網遊,意志不堅者自然會找到其他的娛樂方式,比如小說啊,電視劇啊,到時候你可能就會說,電視很可惡啊,小說很可惡啊。

    但物品本身不存在意義,只是人給他賦予了意義,網遊同樣如此,適度為消遣,過度遭天譴吶。

  • 2 # 使用者5871058400

    我將這個問題分開回答。

    1、網路遊戲很可惡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遊戲不可惡,網路遊戲屬於遊戲,同樣不可惡。

    但可惡的是什麼?可惡的是部分遊戲公司利用網路遊戲謀取錢財,在遊戲中新增一些非法內容(比如青色內容),從而吸引使用者(特別是學生)。

    所以國家才對網路遊戲進行大力度的監管,很多不符合社會價值觀,遊戲有非法內容的都需進行整改,甚至關閉。

    還有,有些人將網路賭博也劃分為網路遊戲,從而一概而論為網路遊戲非常可惡。這個就很明顯是混淆概念了,顯示生活中也沒有將賭博劃分為遊戲啊。

    2、玩了4年遊戲

    說實話,我個人一直以來都沒怎麼玩過網路遊戲,玩的時間最長的是現在玩的《小米槍戰》,也才玩了三四個月。以前上學時也就玩過cs,並且偶爾、偶爾玩一下,屬於很菜的那種。

    但是,我不覺得上了4年大學,玩了4年遊戲就不對。

    玩也要分怎麼玩。我認識的人中,不乏從初中就玩遊戲,一直玩到現在的人。其中一部分遊戲玩的非常出色,BUT,在學習、工作、生活中也是十分精彩。而有些人,不但遊戲玩的不怎樣,生活比遊戲更糟糕。

    為什麼?

    我個人認為主要原因還是在人。學生的主要任務是學習,但是合理安排學習時間並且達成學習目標的情況下,合理安排時間進行遊戲無可厚非。而有些人並不是這樣,我見過坐在電腦跟前沒日沒夜玩遊戲的,玩的實在困的不行了就睡覺,睡醒了接著玩。這兩種情況都屬於大學玩了4年遊戲,但是結果卻完全不同。

    3、把家長給的學費都花在了遊戲上

    這個我都不想多說。遊戲充費情有可原,畢竟遊戲公司做的是生意,需要盈利。

    但是,作為大學生(在中國大學生已經成年,那種神通的個別特例除外)不清楚學費是用來幹什麼的麼?不清楚學費怎麼來的麼?

    如果連個人行為都要怪罪到遊戲身上,那我覺得再多的解釋都是多餘。

    因此,我個人的觀點是:網路遊戲沒有什麼可惡不可惡,可惡的是讓自己沉迷於網路遊戲無法自拔的人!!!

  • 3 # 一世蜉蝣672

    股市很可惡啊,更有甚者工作了大半輩子,炒了一年股票,把畢生的積蓄都賠在股市上?

    婚姻很可惡啊,更有甚者結婚一年,吵鬧一年就離婚,把家長給的彩禮都賠進去?

    題主看了上面兩個問題,是不是覺得我腦殘-_-||。你有這種想法,那就對了,說明你的思維還正常。

    網路遊戲是當今社會中一種商品,是為人們提供休閒娛樂的一種服務。既然是商品、是服務,那肯定是有償的。俗話說,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題主把身邊個別病態的人,病態的事歸咎到商品本身(當然,那些設定陷阱引導玩家充值的劣質遊戲除外),那又和不敢正視自己的問題,轉而指責社會的失敗者有什麼區別呢?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有人認為大學生的生活太過舒適,你認為應該給大學生“增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