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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國最冷小鎮周磊
治安處罰雖然情節較輕,但是也屬於行政處罰,是會被記入檔案的。
對以後考取事業單位編制、公務員時可能會有一定影響。對於應聘私企、個人經商等其他工作則無影響。
擴充套件資料
治安管理處罰,是指中國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法規對擾亂社會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權利,侵犯公私財產,情節輕微尚不夠刑事處罰的違法行為所實施的行政處罰。1986年9月5日第六屆全華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透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治安管理處罰有三種:
1.
警告;
2.
罰款,1元以上,200元以下;
3.
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
從比較法的角度看,中國治安管理處罰具有以下四個顯著特點:
1.
從處罰主體看,中國治安管理處罰實行“一元制”的處罰體制,中國治安管理處罰權集中由公安機關行使。
2.
從處罰程式看,中國治安管理處罰完全採用行政處理程式。
3.
從制裁的角度看,中國治安管理處罰屬於中間制裁。中國的治安管理處罰作為較重的一種行政處罰,與刑罰有著密切的關係。在中國法定的制裁手段體系中,治安管理處罰屬於中間制裁
4.
從處罰的強制性看,中國治安管理處罰具有警察強制性
治安處罰不會記入檔案。
治安處罰,不是刑事責任,並不代表治安處罰會記入個人檔案,不會記入,不會影響,對於今後不會帶來其他問題的,對生活及工作沒有影響。
治安管理處罰,是指中國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法規對擾亂社會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權利,侵犯公私財產,情節輕微尚不夠刑事處罰的違法行為所實施的行政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一百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的,可以當場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
第一百零一條 當場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的,人民警察應當向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出示工作證件,並填寫處罰決定書。處罰決定書應當當場交付被處罰人;有被侵害人的,並將決定書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前款規定的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被處罰人的姓名、違法行為、處罰依據、罰款數額、時間、地點以及公安機關名稱,並由經辦的人民警察簽名或者蓋章。
當場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的,經辦的人民警察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報所屬公安機關備案。
二、因違法收到治安處罰包括哪些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條規定:“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
(一)警告;
(二)罰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
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華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
(1)警告。是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一種最輕的處罰,適用於初次違反治安管理,情節輕微,違法後態度較好的人。警告更多體現出的是教育的功能,但又不同於一般的批評教育,仍屬行政處罰,不論受處罰者是否同意,具有強制性,並遵循處罰程式。
(2)罰款。這是比較普遍的一種處罰形式,是要求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在一定期限內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行政處罰。
(3)行政拘留。也稱治安拘留,是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依法在一定時間內拘禁留置於法定處所,剝奪人身自由的一種治安行政處罰方法,適用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嚴重的人,是治安管理處罰中最重的一種處罰。
(4)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在處罰性質上屬於資格罰的範疇,被處罰的主體因此失去了繼續進行某種活動的資格。
(5)限期出境或驅逐出境。適用物件僅限於外華人,且屬於附加處罰,一般不得獨立適用,驅逐出境的程度強於限期出境,不履行限期出境的,可再行驅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