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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自由重慶人紅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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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被叫作黃老師的1948
大學老師為什麼要辭職?我一直認為:女孩子的最佳出路是:當老師,且是大學老師。
原因:1、地位高,受人尊敬。2、沒有中小老師的升學率要求。3、寒暑假和不錯的工資。
可是我一個朋友的女兒,做了12年的碩導,還是辭職了。她同在的研究生院,辭職不在少數。
這三種情況,1和2,領導是攔不住的。上調不必他同意。工作都不要了,也不在乎領導態度。唯有跳槽,領導不給跳板,你也跳不了,所以好好溝通很重要。
人往高處走,在走之前,就要做好鋪墊,不要臨時抱佛腳,就被動了。
在仼何單位,搞好與領導關係,是一種高情商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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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適度闕
勞動法是用來幹什麼的?
作為大學老師,應該具有一定的法治精神。
和領導好好談,談不攏,申請勞動仲裁啊。
能阻擋你邁向自由天地的只有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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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23重新開始456
大學老師可是很多人夢寐以求的工作,居然要辭職,確實不太好理解,另外領導不批,說明你的工作很好,或者說人際關係很好,恭喜你,但是這些都不是能阻止你離職的理由,可以跟領導說明為什麼要辭職,辭了職以後有什麼打算,比如說為了追求夢想現在的工作滿足不了而且是種羈絆,說明白了,我相信領導一定會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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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熱愛生活的大智
大學老師是受人尊重的職業,可以先和學校友好協商,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告訴校方辭職是勞動法規定的勞動者的權利,請求校方同意,如果校方還是不同意,建議以下3點意見:
1、勞動者不要採用“辭退申請書”的方式,因為辭職是勞動者的權利,根本無需向公司申請,如果採取申請的形式,那公司就有拒絕的權利。勞動者需要履行告知的義務,建議使用“辭職通知書”或“解除勞動合同書”。
辭職通知一定要保留送達到公司的證據,防止公司反咬一口說沒有收到通知,汙衊勞動者擅自離職。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員工只需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告知公司,即可解除勞動合同,而如果是在試用期的員工,只需提前三天即可,所以大學老師想要辭職,需要書面形式提前告知公司。
3、如果覺察公司存在違法行為話,那麼員工不需要提前30天,及時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還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被迫解除勞動合同,可以採取郵寄的方式把“被迫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寄到公司人力資源部,保留好籤收證據,通知書的內容就是離職的原因,例如公司存在違反勞動法的行為,所以離職,如果公司不給補償金或者不給開具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勞動者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勞動仲裁院進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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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江的記錄冊
您的很優秀,領導不想批,他就會給出其他的條件來挽留你嘛。現在不是都很流行做副業嗎?大學老師這個當主業,其他當副業那也可以啊!為什麼一定要辭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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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大海蝦吖
那就看你想辭職的決心有多大了,敢問您辭職的原因是什麼?薪資問題?人際關係問題?還是有其他另有的出路?眾所周知,大學教師工作穩定,待遇也還可以,作為女生,還是很嚮往做個大學老師的,奈何本人學歷本科也不夠資格,社會又那麼難走,為何要辭職呢?更何況今年哪個行業都不順風順水,包括教育行業。所以對於您想辭職這個問題,我覺得還是要三思而後行,如果這份工作確實有使你“內心煎熬”的話,那就辭了,如果不是什麼大問題,僅僅是工作環境單一的緣故,還是不要那麼快做決定的好,畢竟各行各業都艱難,路都不好走,逆風飛翔吧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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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輔導員老範
不知道你在公立還是私立高校,兩類高校對辭職的要求、處理流程不太一樣。
一、公立高校
1.不管是在編或編外人員,只要提出申請,一般學校都會批覆。一般不存在卡人、不放人等情況。
2.如果有這種情況發生,可能是領匯出於愛惜人才,不願意放人想出的辦法。這種情況常見於引進人才困難的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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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私立高校
大多私立學校也是能夠按照流程操作的。但有的學校確實會設定一些障礙,如我所聽說過的,扣留檔案,扣押畢業證、報到證等證件,甚至有人考取編制後,作為原單位不給出政審材料、證明材料等。
其實,之所以這麼做,也是不想讓老師走。
三、如出現這種問題怎麼辦
1.溝通
一般溝通都能解決,涉及違約,交違約金,不涉及,走正常程式。
2. 法律途徑
如果第一種行不通,只有第二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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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教師打怪指南
在大多數情況下,大學教師辭職都是為了跳槽到更好的學校去,而不是真要辭去有事業編制的公職。
大學教師辭職不被批准,這個是常見現象,並不稀奇。如果真的下定決心要辭職或跳槽,那麼就不能,領導一次不批,自己就認為阻力天大而放棄辭職了。
雖然大學教師擁有勞動自由權,辭職在法律上並不需要領導批准,但在現實操作上,大學教師的人事檔案一般都在當事高校的人事部門管理下,不被批准辭職就離職很難拿到自己的檔案,後續就很難入職新的高校,或到其他公家單位求職。
由此,無論是領導主動批准,還是打離職官司解除聘用合同,拿到自己的檔案是重中之重,也是完成了辭職的標誌。
對於辭職不被批准,應當有多方面的考慮。
第一,不可能領導第一次就批准。教師辭職畢竟涉及到大學和學院的師資隊伍穩定和具體工作的連續性,領導不可能在接到教師的辭職申請後,就馬上批准,只要會等到教師表現出了決絕的辭職決心,才會轉而批准。這就要求,教師如果決心辭職,就要三番五次地向領導表達這一決心,使用各種方式去表達。先友好協商,儘量讓領導理解自己辭職的苦衷。如果多次協商不果,那麼就應當更頻繁地去找領導,或者開始考慮走法律程式。
第二,法律程式就是透過人事爭議仲裁和訴訟來解除聘用合同。如果是合同期已滿,或者聘用合同中沒有約定辭職需要學校審批,那麼仲裁和訴訟大機率會支援教師的訴求,即解除聘用合同。這樣,高校就必須在法定期限內給教師辦理離職手續,包括人事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轉移。而如果高校認為,教師應當賠償違約金,則可以另行提起仲裁和訴訟來主張。
無論是友好協商,還是司法解決,教師辭職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問題。如果遇到惡意阻撓教師辭職的領導和高校,教師也只能透過司法途徑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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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Vision故事
不批就老老實實地繼續埋頭苦幹,時間長了,你會發現,你的成就已經超過很多你當初羨慕的人,超過你想辭職去的那所大學的人。
回覆列表
你好,你想辭職領導不批那是因為領導需要你,你可以讓他給你加薪,如果你真不想在他那裡工作了你可以跟他說明情況,讓他找到接替你工作崗位的人,他也會批准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