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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煙火日子

    看了你的問題,答案和結果其實已經知曉了。

    我們分析一下。一、你和妻子離婚,是你夫妻兩個人的事情,如果緣分已盡,分手不失為解脫的一種方式。離婚可能導致夫妻生怨,但母子無仇,母親思念孩子、想見孩子,情出自然,合情合理。

    二、夫妻離婚,帶給孩子的傷害是顯而易見的,親情的缺失是任何東西不可替補的。孩子對親情有渴望,母子相見,彌補暫失的母愛,對孩子的成長很有好處。

    三、妻子五年沒有看過兩個小孩,確實讓人難以接受,或許事出有因。可能她心裡有些東西放不下,有些坎兒過不去。但是可以想到,孩子是娘身上掉下的肉,你妻子應該時時處處活在對孩子思念和牽掛之中,如今想見孩子,回饋母愛,難得!

    四、你在這裡能問這個問題,說明你在猶豫,難以取捨,你知道怎麼做是正確的,只是對前妻還有不理解和怨氣,感覺到你心裡正在放下了一些東西,別再猶豫了,你的大度,會讓前妻和孩子理解你,並點上一個大大的贊!

  • 2 # 秋雨梧桐語

    小孩已經長大了,見不見他媽,是他個人選擇,你最好不要干涉。如果他想見,就讓他見;如果他不想見,你強迫也沒用。孩子自有自己的理由,尊重他就好。

    離婚五年,你前妻從來沒來看過孩子,或許有她的不得已之處,我想大部分應該是為了生活,當然也會找感情的歸宿(你說她又再婚了)。在這期間,可能她是迫不得已,生活不穩定,感情也不穩定,很多事情無法顧及,當然包括孩子。

    但是,從你來看,從旁人來看,你前妻心是“狠”的,連自己的孩子都不顧,甚至不去看一眼,說不過去。但是現在她想看孩子,可能出於私心:孩子長大了,畢業了,有能力工作掙錢了,想跟孩子培養感情,萬一以後有需要孩子的幫忙。也有可能,她現在生活穩定了,才有功夫去想自己的孩子,想見孩子。

    不管什麼理由,見與不見是孩子的事,你也不要給孩子灌輸什麼 他們媽媽五年來不聞不問,現在想看他們是有什麼目的等等這種想法。她終歸是孩子的母親,除非孩子自己不願意接觸她,否則最好不要讓孩子恨自己的母親,這對孩子的心理健康也不好。我們應該教會孩子去愛,去包容,更應該去尊重孩子的想法。

    所以,你只要去徵求孩子的意見就好,見與不見,讓他們自己決定。

  • 3 # 阿邦行走在文化長廊

    1.離婚的代價,就是徹底的遠離自己的小孩?這樣的女人看似絕情,想必有難言的苦衷!

    倆個人的婚姻如果走到了非離不可的地步,說明彼此對愛情的經營徹底的失敗。

    倆個人的失敗,就該好好的反思。為什麼會走到了今天這一步?!

    題主說,離婚五年,前妻從來沒有來看過兩小孩,她也已經再婚。現在大孩己經大學畢業了,她又說想小孩了想過來看看小孩,給她看嗎?

    離婚五年,前妻從來沒有來看過小孩,前妻是個很絕情的女人嗎?如果不是,那就是有難言的苦衷。如自己對她傷害太深?她不想過來看孩子就是不讓自己的心再疼一次?於是乾脆不來看?!

    虎毒都捨不得虎娃,何況一個女人?而且這兩個小孩都自己生的?肯定有隱情!!!

    2.事情已經過去多年了,早該放下跟前妻的恩怨了。孩子是她生的,今生今世母子之情是不可磨滅的事實,順其自然吧!

    既然前妻離婚後一直沒問來看過小孩,說明了這個家對她傷害太大,打擊太大。讓她狠下心來不再踏進家門半步!

    時過境遷。這麼多年了,前妻對以前的事釋懷了,,也不再糾結兩個人曾經的恩恩怨怨了,就提出過來看看小孩,這種舔犢之情非常正常,自己幹嘛拒絕和阻止呢?

    更何況兒子也渴望親生媽媽的愛!

    在這個時候,如果還在計較倆個人當年的離婚,確實沒意義。當初的離婚不管是誰的錯也過去多年了,應該也放下和釋懷了。如果還是放不下,只會讓自己更痛苦!

    3.驀然回首,其實離婚不管是誰的錯,但是孩子是無辜的!讓前妻來看看孩子吧,或許讓她這個有良心的女人看了後,她想起這麼多年都沒回來過,由然而生深深的愧疚……

    讓前妻回來看看孩子也好。

    當她看到已經成年了的孩子,也想起自己狠心這麼多年了未曾回來,未盡一個母親的責任,那份深深的自責和愧疚油然而生!

    前妻也會感慨,更會感悟。當初不管是誰之錯導致了離婚,但孩子是無辜的啊!這麼多年了,兩個小孩缺失親生媽媽的愛,是多麼的殘忍和遺憾?!

    時過境遷!無論是曾經發生多麼令人傷心的事,都過去了。現在孩子長大了,餘生拋開以前所有的不快,一家人常常聚聚,共同享受人間的天倫!

  • 4 # lycmm1000

    女人老了,自己年輕有能力時候選擇不負責任拋棄孩子,現在希望用親情,血緣關係換回孩子對自己未來的養老。說明這個母親是極其自私自利的一個人,其行為必須受到懲罰。不能不付出代價輕易過關。懲罰必須到位,徹底改過自新!

  • 5 # 雙魚座的餘雙雙

    兩個孩子,大孩已經上了大學說明大孩已經是個成年人了,作為一個成年人,有自己獨立的思想。

    母親,不管發生了什麼事情,母親跟孩子都是有著血濃於水的親情存在,母親的地位對於孩子而言,是任何人都無法取代的存在。

    讓母親看或者不看孩子,作為父親,真的不好代替孩子做決定。

    孩子都已經長大成人了,是否與母親見面,是否可以重續母子親情,這個問題交給孩子們自己做決定吧!

    人類的感情真的非常脆弱,看似堅強,其實是不得不堅強,因為,很多事情強求不來。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除了接受,我們還能做些什麼呢?

    親戚家的一個小男孩,長得濃眉大眼,非常可愛,初見他時,他已經八歲了。

    聽說他僅幾個月大的時候,父親跟奶奶就把母親趕出家門,後來,夫妻離婚,父親再娶;母親再嫁,他一次都沒有見過自己的親生母親。

    母親再婚後,跟繼母提出想看看兒子,繼母和父親都非常反對。

    既然自己都已經結婚了,還看前夫的兒子,有這個必要嗎?

    歲月匆匆,一晃八年多的時間,男孩從未見過自己的親生母親,他多了一位妹妹,他的生活跟妹妹相比,一個天上一個地上。

    吃飯的時候,男孩是不可以上桌吃飯的,因為飯桌上坐不下了。

    玩耍的時候,他需要做些力所能及的事,還要照顧妹妹,被繼母訓斥都是家常便飯。

    妹妹得到的溫柔笑臉,可他得到的卻是冷若冰霜的怒視。

    很多做了母親的女人都非常同情他的遭遇,以前每次繼母訓斥他的時候,奶奶心疼,總是護著他。

    孩子的世界非黑即白,他從小就離開了自己的親生母親,奶奶心疼他,無論他做的事情是對是錯,都是一味維護。

    他沒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只知道奶奶對他最好,即使做錯了什麼,奶奶也會維護。

    可是他需要父母的愛護,他太羨慕妹妹了,妹妹的生活與他簡直就是一個天堂一個地獄,可是這些奶奶都無能為力。

    他需要朋友,渴望親情,他偷了爺爺的錢,他拿著錢送給班上的同學,他卑微的乞求這些錢可以換來他們的友情。

    同學的父母知道後,拿著錢找到老師,老師找到男孩的父親,沒有人在乎他偷錢是什麼原因,所有人都只關注一件事情。

    他偷錢!他是小偷!

    父親將年僅六歲的兒子用繩子吊在房梁下,解開褲子上的皮帶將兒子狠狠打了整整一個小時。

    男孩哭著喊奶奶,奶奶在一旁抹著眼淚,手足無措的看著自己一手養大的孫子。

    很多孩子痛苦的時候都會喊媽媽,可是他的世界裡,媽媽不過是一個簡單的符號,不具任何意義。

    這個女人,在他的世界裡從未出現過,儘管他們生活的地方相距不遠;儘管母子有可能就在大街上近在咫尺,卻擦肩而過,因為他們互不相識。

    他的家庭非常熱鬧,他有父親、母親,還有爺爺奶奶和妹妹,一家人在一起生活,本該其樂融融,幸福無比。

    每到吃飯的時候,他就像是家裡多餘的那一個人,他只能看著妹妹坐在繼母身邊,父親給她夾菜,母親給她餵飯。

    這個家,他唯一能夠感受到的溫暖,除了奶奶,只有奶奶,可是她給予的光太微弱了,像是黑暗世界裡的螢火蟲。

    他想看清這個世界,他需要一盞明燈給他溫暖,照亮他未來的道路。

    這盞明燈,卻從未出現過。

    十幾年過去了,他終於長大了,成為一名少年,身姿挺拔,目光堅定。

    他不再是曾經一心渴望親情,在黑暗世界裡跌跌撞撞尋找光明的懵懂無知的男孩了。

    他們背棄了他,他也不再需要他們了。

    看著冷漠的兒子,夫妻倆終於意識到也許孩子的親媽可以融化他內心深處的冰雪世界。

    他們不再堅持,告訴孩子的親生母親,她可以過來看孩子了。

    母子分隔十二年,父親看到兒子偏離正軌,終於鬆口,同意母子見面了。

    兒子不想見,在他最需要父母親情的時候,母親沒有出現;父親張口就罵,抬手便打,給他的童年留下了這一生都無法磨滅的陰影。

    他已經長大了,他不再是曾經弱小無知的雛鷹,不能離開父母的羽翼的小可憐了。

    他的未來,還未可知,他的眼裡滿滿的都是對身邊所有人的漠視。

    母親要見孩子,請不要阻攔吧!不管她是出於什麼目的,到底有什麼原因。

    對於孩子而言,父母不僅僅是人生中的第一位老師,更是他們黑暗世界裡唯一的一盞明燈,一盞驅散黑暗,照亮未來的指明燈。

    對於心有光明的成年人來說,他們或許會嗤之以鼻,認為這是無稽之談。

    可是對於這些生活在黑暗世界裡的孩子而言,母親,永遠都是無可替代的存在,因為孩子託生在母親的肚子裡,本來就是投奔她而來到這個世界上的。

  • 6 # 1只講述情感的貓咪

    五年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算太短。離婚五年,前妻從來沒有來看過孩子,是有什麼難言之隱,還是為什麼呢?

    現在,大孩子都已經大學畢業了,她又說想孩子了,想要來看孩子。從你的表述內容來看,感覺你前妻的做法確實有些欠妥。

    無論是什麼原因,作為母親的人,怎麼可以五年時間都不來看看自己的孩子呢?就算是條件再不允許,跟孩子聊聊天,說說話,總是應該做得到的吧?對此,我覺得你可以這樣來做:

    [1]徵求孩子的意見。

    大的孩子都已經大學畢業,小的孩子年齡應該也不會太小了,他們早就有了自己的思想。對於媽媽想要來看他們的這個問題,他們應該有著自己的意見。

    你作為孩子的父親,在跟前妻離婚後含辛茹苦地養大倆個孩子,並供大孩子讀完了大學。其中的艱辛與不易自然是不言而喻的。倆個孩子肯定都能看到並理解你的艱辛。

    但是,他們對於媽媽的想念肯定也不會少。天底下有哪個孩子會不想念自己的媽媽、會不渴望媽媽的懷抱呢?

    所以,現在媽媽終於想要來看望倆個孩子,究竟該不該與媽媽見面,你得尊重孩子們的意見。得由倆個孩子自己來決定,而不是由你私自作主,擅自決定。

    [2]前妻對孩子有探視權,你無權阻止。

    你與前妻離婚了,倆個孩子都是由你來撫養,你心有不滿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前妻對孩子仍然有著探視權。不管你對前妻有多少怨恨與不滿,你都無權阻止前妻對於孩子的探望與關懷。這是法律法規的,誰也無法改變!

    [3]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放下個人的恩怨!

    你與前妻都已經離婚那麼多年,並且她也已經再婚了,你也早該解開心結,放下個人的恩怨,心平氣和的去走自己的路了。

    如果孩子們願意與媽媽見面,你應該遂了他們的心願。畢竟倆個孩子也需要媽媽的關心與體貼,至於關心到何種程度,那又是他們母子之間的事情了。

    有了爸爸、媽媽的關心,孩子們才能更加健康、快樂的成長,這不也是你所期待的結果嗎?

  • 7 # 愛生活的的樂天派

    文中說大的孩子已經大學畢業了,不太清楚小的孩子的具體年紀,但也應該懂事了,肯定也有自己的想法了,如果孩子不排斥跟母親的接觸,作為家長要尊重孩子的意願,大人有再多的感情糾葛,孩子都不應該成為受害者

  • 8 # 夏沫風情

    拋棄自己的親生孩子,離婚,對自己孩子孩不管不問!孩子內心什麼感受,親生母親五年都沒有看過他,這樣狠心的女人有幾人?女人年輕時候,為了自己那點性福,拋夫棄子,人在做天在看,蒼天饒過誰!

  • 9 # Longsuixinyuan

    反正從字面意思看,是你前妻五年之間從來沒有管過孩子一點點,五年,大孩子恰是畢業了,也就是說,高考那重要的一年,她正好離婚了。給孩子多大的打擊啊!現在,五年過去了,她又來,來幹什麼呢?

    這樣的女人,真的很討厭。

    我們小區裡,有一個這樣的女人,在孩子中考時,人家鬧三鬧四地非要離婚,因為找到了真愛,非離不可。孩子受打擊非常大,中考都沒考好。以後 大學更是沒有指望了。在孩子快成家的時候,人家又堂而皇之出現了,還要求孩子結婚時站到臺上去。氣得孩子不得了。直接 不認她。

    現在,她老了,外面的情人也不見了,倒是又跑回來讓孩子養老。

    要多氣人就有多氣人!

    這個前妻,對於孩子來說,她是辜負了孩子,也虧待了孩子們,她現在又厚著臉皮回來,很大程度是出於自己的心安理得,想讓自己得到孩子們的原諒而已。也為自己的老年留個後路罷了。

    反正我對這樣的女人,感到很唾棄!也不願意讓這種人更能享受到本不該屬於她的母子親情!需要她付出時,她跑掉了。現在又回來幹什麼,偷得勝利果實嗎?

  • 10 # 悠悠45683280

    離婚5年,你們離婚時孩子也大一了,就從6歲算起讀小學,你們離婚時也 16歲了也算是個小大人了,他有自己的思想。

    你們為何離婚誰對誰錯孩子內心是知道的,

    就算你前妻婚後從組了家庭,於你於孩子來說都不是一件皆大歡喜的好事,但再怎麼樣摸平不掉這16年來母親給過孩子母愛也為這個家勞心費力的照顧了16年;我覺得你不要管他倆母子的事,孩子心裡有分寸。

    孩子都這麼大,女人都會跟你離婚,你不應該從自己身上找找毛病嗎?不要覺得孩子判給了你什麼事都是女人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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