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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雄7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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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我是一隻笨鳥
有孩子,他撫養孩子,那是應該給,共同財產應該分割,否則不可能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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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西子么
撫養費法律支援,贍養費應該是一方在婚內致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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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Jenny146956621
我知道的一個,男的結婚,確遇到一個隱瞞的精神病。後來離婚時,要付女的一輩子的贍養費。不知道現在的條款還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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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種花N號兔
共同財產離婚時是要分割的!但贍養費就不用給。很多人都沒看清贍養費和撫養費的區別就回答。贍養費是指贍養家中老人的。難道說離婚後還要養著前夫家的人或者是前夫。那他這樣的要求就非常過分了!如果是撫養費,也就是撫養孩子的。因為孩子是夫妻共同的孩子。就算離婚了也是有義務撫養!這個不論由誰帶另一方都必須承擔出撫養費的責任!這個問題就看是哪種情況吧!要求給贍養費直接去法院。撫養費就商量一下,雙方能接受就好!不能接受也可以由法院裁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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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孫家三老爺
離婚要進行財產分割是雙方的權利,贍養費是對父母等上輩的義務,男方有什麼理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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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專捅猴山
分割財產是正常的。但是贍養費是給誰的?給老人沒必要,給孩子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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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吉吉可可利
不是題主有法律盲區,而是男方胡攪蠻纏,不甘心少了一個分擔經濟壓力、全包他作為人子的責任、更少了一個背鍋俠。
很多人傳統觀念就是娶妻/娶兒媳,除了生育還有一個重要作用就是為了讓女方代替男方對男方父母盡贍養義務,並作為監督人、裁判以個人標準來衡量女方是否達到男方家庭贍養標準。若不離婚,題主除了分攤經濟壓力,還要按照男方及原生家庭要求贍養老人;若離婚,原本能挑剔、批評女方贍養老人不到位的權利沒有了,還需要把責任接過來,錢少事多責任大對於之前的甩手掌櫃來說猶如仇人都不為過。
在觀念歪了的人心中,提出非分之想是順理成章,明知法律不支援也能膈應你一下。但萬一你怕麻煩就成了,事實上離異夫妻有不少女方不想再被男方消耗,快刀斬亂麻拿錢買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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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水哥1573
問題應該沒講完,懷疑有小孩隨男方,如果這樣的話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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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法無小事
不是你有律盲區,而是南方太無賴。夫妻雙方離婚肯定會涉及財產分割。但分割的只是夫妻共同財產。
哪些是夫妻共同財產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但是如果夫妻對婚姻期間所得、婚前財產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歸各自所有。
哪些財產歸個人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夫妻之間沒有贍養的義務。但規定了夫妻之間有相互扶養的義務。即夫妻之間在物質上和生活互相扶助,互相供養。比如,一方處於危險境地時要救助,一方生病時要照顧等。但是,如果離婚了自然就沒有這個義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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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倪倪
應該給女方離婚贍養費,補償女性的生育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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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36569261
離婚分割財產是正確的,但贍養費是沒有的,自已的爹媽自己養,如果是孩子的撫養費那是要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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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像歐美那樣,錢多的給贍養費,不論男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