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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唐sir期刊匯

    學術界的事情,要由學術界說了算,而不是把判決權,放在網路上!

    所以從整個事件上看,目前需要明確的有三點!

    1.綜述部分的使用規則?

    2.2000年時的標準是什麼?

    3.綜述部分對整個正文的影響?

    要了解清楚這三點,最主要的一個原因是要看存不存在主觀意識!

    1.

    筆者看到事件發生後,復旦大學第一時間啟動了調查,目前結果尚未明確。

    但是這件事的重點在於復旦大學是如何看待的。

    因為復旦大學的調查結果必將考慮到後續的影響,就是對於綜述部分的使用標準。

    筆者看到很多網友發表了自家學校的標準,總之就是無法達到一個統一。

    所以可以很清楚地知道,既然標準是無法達到一致的,那麼就不能武斷的扣帽子。

    如果張文宏的論文只是不滿足於其他地方的標準,那頂多就是個烏龍事件。

    所以,如果復旦大學有著自己的標準,那對於復旦來說就只能笑看舉報者自嗨了。

    但是,這種事千萬不能放到網路上,因為網路輿論壓力過大可能會導致復旦考慮後續影響從而不得不採用平息影響的辦法,這是一種傷害!

    2.

    這個真的要注意時間,20年前的標準跟現在比,相差真的非常大,學術界尤其如此!

    比如,連知網都不過是1998年踢出1999年成立的,那個時候沒有自媒體,沒有網路法庭,更沒有輿論及正義!

    筆者看到有人說科學的標準就是不能抄襲,這跟時間沒有關係。實際上這話就是抬槓!

    試問一下,有多少的科學不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如果參考別人的研究就是抄襲那基本都抄了。

    所以標準的演化非常重要,需要回到2000年時的標準。

    這就好比你拿現在不斷健全的標準去衡量當時的現狀,這就有點過分了。

    因為本質上不斷完善的標準跟外界的發展息息相關,我們之所以要制定規則並且不斷地更新準則,就是因為外界出現了各種問題。

    比如:造謠!

    3.

    這段是筆者的主觀想法,大家聽聽就好!

    從實際上出發,如果要抄,我肯定要抄爽!

    我大可不必自己辛苦做了研究,寫了95頁7萬字的論文,最後在一個小小的綜述上翻車。

    更何況我“抄”的綜述部分3000字,整個綜述有一萬字。

    這就相當於我為了3000字的綜述抄襲,寫了一個7萬字的文章,我好辛苦啊!

    另外,如果這都可以當舉報素材的話,那論文致謝部分我致謝自己的女朋友,最後查重“女朋友重複了”,那是不是意味著我女朋友必須一開始就不能有前男友,免得影響我查重!

    所以,這時候就會出一個標準:女朋友重複了不算重複,請廣大學子積極戀愛。

    所以,既然都要抄了,就抄全部,為了3000字綜述毀我7萬字正文,不值得!

    所以你看很多學術不端的人,大多都是選了”全包服務“!

    另外,即便我因為害怕抄襲被發現想要又當又立,於是寫了7萬字的論文掩蓋這一切。

    這不就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嗎?沒有必要!

    所以,筆者最後想說,不要拿自己陰暗的一面去對照一個處在光明中的人。

  • 2 # 張麟博士

    我只講一個故事。

    前段時間和一位清華大學的朋友一起吃飯。飯桌上很多人,都很傾佩,說,哇,你是清華大學的啊。太厲害了。

    我的這位朋友,直接臉上掛不住了。回了一句,我都畢業10年了,你們還拿我是清華大學的畢業生來說事。我畢業10年,就沒有做出什麼超過我讀清華大學的成績嘛?

    說到博士論文,被舉報也很正常。其實,所有的博士論文,都是在巨人的肩膀上撰寫的。

    我個人覺得,評價一個博士論文是否合格,更重要的是,論文中有沒有獨到的見解,而不是有多少和別人一樣。

    當然,排除惡意抄襲的部分。

    像這種,在綜述中出現重複,還是重複別人的綜述,這有什麼問題呢?不知道舉報的人,居心何在?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過幾天就去實習了,建築資料員和施工員哪個可以學的東西多一點,我比較內向,並且大學學業很荒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