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我乃紅梅傲雪

    如果正常談戀愛自然不必分得那麼清楚,女生也會偶而也會買單,關鍵是有的女生本生就不是真心和你談戀愛,是衝著你的錢來的,她把你當成皮包,隨時可以拿錢消費,而且還會帶著她的朋友一起消費,一切由男方買單,所以,分手了女生負責其中的一半,合情合理。

  • 2 # 姚二哥

    應該AA,因為戀愛期屬於接觸、適應期,存在多方不定因素。多數走不不一最終,還是因為三觀不同,故個人認為應該A。

  • 3 # 齊天大聖他爺爺

    談戀愛的人,關係特殊,非一般男女朋友,也非路人。兩個人一起,可以有超越一般男女朋友關係的進步行為,只是要看談戀愛的程度。初步在一起確立關係或者透過媒人媒介認識開始,就是在一個超乎尋常的微妙感情裡,衝著性的需求和結婚方向努力發展去了。

    在這個日子裡,兩個人透過交流情況,談及雙方父母家庭條件情況,相互瞭解性格脾氣和生理健康情況。感情產生後,見面雙方父母長輩,瞭解家庭實際狀況,確定真正的戀愛關係和婚後的家庭生活義務責任,財產確權和管理方針。相信,就此能夠走到結婚步驟操作環節的戀愛雙方,對談戀愛過程用去的錢財和送對方的財物,不會有問題,更不會要求對方返還。至於那些發生問題的談戀愛的人,相互不滿意,或者產生矛盾隔閡,不能做到好聚好散的、基本談戀愛的、人情往來的善良本來,那麼,可能會吵架謾罵等激烈情形,這是談戀愛的最壞結果。

    碰到這樣的談戀愛的難以繼續和難以接受的情況,很多時候是一方感覺被欺騙或者隱瞞什麼地方了,即果斷放棄繼續下去的努力,結束與對方談戀愛的關係。可是,化了時間精力,甚至於平常消費都自己化錢,化了大價錢,還給對方買了貴重禮物,心有不甘,當面提出返還錢財。

    我認為,談戀愛過程是一件投入真情實意的事,很多一見鍾情,自己對上的,當中沒有媒人媒介協助,這情形,發生在談戀愛過程中的消費送禮等,都是自願的,沒有人來為這個情況負責任,必然是自己的責任,也是表明心甘情願的態度的事。

    這個錢財無論是用在了對方身上還是對方家庭上,都是沒有理由要討還來的。當然,除了法律法規定性的情形。還有就是有媒人媒介的談戀愛的人,透過他們證明,一些貴重物品和用於對方的鉅額錢財,當然可以要求返還。至於有些人把平常消費的發票都保留來,這肯定沒有與對方協商和對方明白的事;如果對方同意了,各自一半,承擔責任,沒有的事,一切都是自願的,拿平常消費發票說事,不能說服人,這是無理的算賬。

    談戀愛的日常消費,你不出錢,不同意也不可能產生,結果應該是你主動自己用錢消費的。因此,談戀愛過程中的事,都必須協商,得到對方的同意,否則,誰用錢誰擔責,所使用的錢,必然是一廂情願的,而對方應是被逼無奈的事。

  • 4 # 我是誰不明所以

    男人不會無緣無故對一個女人好,對一個女人好,自然而然是想和她結婚!有家教的家庭都會教育子女,不和人家結婚不要輕易花人家的錢!

    如果兩人能結婚,男人的錢出也就出了!

    如果兩人最終不能結婚,戀愛期間女的還花了男人不少的錢,分手了女的也應該歸還一部分,否則就有混吃混喝騙錢騙感情的嫌疑!這種人要是多了,就會敗壞社會風氣,導致男的不敢追女的,或者追女的卻不敢花錢,現在已經有這個苗頭!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不考慮年代,現代非洲象打得過板齒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