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嚴禁在主幹道、公共區域等亂扔垃圾和堆放雜物;
(二)嚴禁在房屋外擺放神龕、香爐、衣褲、鞋子等私人物品;
(三)須將當天的生活垃圾袋密封裝好後,放於指定垃圾箱內;
(四)在景區範圍內飼養雞、鴨、鵝等家畜家禽必須圈養,實行責任包保制度,確保景區衛生整潔;
(五)除設定的晾曬衣物場所以外,嚴禁在公共區域晾曬衣物、穀物或擺放其它有礙觀瞻的物品,如有違反,將視為棄物,當垃圾處理;
(六)餐飲行業的商戶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垃圾、廢料、潲水等,由商戶自行清理並運送到指定的垃圾中轉站,務必做到
時產時清;
(七)禁止在公共場所隨地吐痰、亂丟菸頭、垃圾、雜物等,並勸導小孩、遊客等不在牆上亂塗亂畫;
(八)景區內的花圃、草坪皆為美化景區環境而種植,請愛惜花草樹木,保持園林綠化的清潔衛生;
(九)嚴禁坐臥草地,請勿在草地、平臺上玩耍球類、腳踏車、滑板等各類遊戲;
(十)嚴禁攀折景區樹木、花草、翻越圍牆、欄杆等,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十一)景區商戶、住戶須保持各自所管理房屋的房前屋後環境衛生,嚴禁雜物、建築物、垃圾、材料堆放,一經檢查發現,限2天內完成整改。
(十二)嚴禁電信、供電、自來水、施工方等單位和住戶在景區主幹道、綠化區、房前屋後亂搭亂建,影響景區環境衛生。商家安裝空調外機時,必須按標準安裝外機木架子,電線、網線搭建時,必須規範佈線,統一穿管,且顏色必須與景區房屋顏色接近,同時需報村委會備案。
(十三)公廁管理
1、公廁有專人管理、有保潔制度;
2、公廁每天保潔次數應不少於2次;
3、公廁內採光、照明和通風應良好,無明顯臭味;
4、公廁內牆面、天花板、門窗和隔離板應無積灰、汙跡、蛛網、無亂塗亂畫,牆面應光潔,公廁外牆面應整潔;
5、公廁內地面應光潔,無積水;
6、座便器、蹲位應整潔,大便槽兩側應無糞便汙物;
7、小便槽(鬥)應無水鏽、尿垢、垃圾,管道保持暢通;
8、公廁內照明燈具、洗手器具、鏡子、掛衣鉤、沖水裝置等應完好,無積灰、汙物;
9、公廁設有醒目標誌牌,方便群眾入廁;
10、公廁化糞池與出糞口應有蓋板,無破損凸陷;
11、蠅蚊孳生季節,應定時噴灑滅蚊蠅藥物,有效控制蠅蛆孳生。
四、廣告發布管理
(一)嚴禁隨意在景區內散發、張貼廣告,確需展示的,必須提前與洛棉村委聯絡,徵得同意後在指定位置張貼;
(二)安裝店鋪廣告、招牌,須經村委會同意和相關部門批准;
(三)嚴禁安裝載有迷信、淫穢或不雅內容的招牌;
(四)招牌須採用耐用及抗火材料製作,並須防腐蝕、防鏽。結構安全、安裝牢固,確保安全美觀;
(五)商戶應定期檢查所安裝的招牌,並進行適當的維修,以確保安全。損毀或欠妥的招牌應及時修固、翻新,招牌如無需再用,請及時拆除。安裝的招牌、配套物件脫落造成損毀或生命財產安全,業主須賠償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六)招牌背景色和字型顏色嚴禁用白色,一經發現將限期整改,在限期內不整改的後果自負。
五、高空拋物管理
(一)嚴禁從窗戶、陽臺丟擲物品,以免落下傷及行人、損壞車輛、破壞公共設施,由此產生的事故由業主自行負責,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颳風時請收回陽臺上晾曬和擺放的物品,各種盆栽物品及擱置物品,切勿放置在陽臺欄板、欄杆頂部或窗戶外側;
(三)住戶須及時檢查門窗是否鬆動,如出現鬆動請及時維修,遇大風、暴雨等災害性天氣預報時,請注意關好門窗。
六、車輛管理
(一)車輛進入景區範圍後,車速必須控制在20Km/小時內,嚴禁超速行駛;
(二)景區內車輛須按要求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上,嚴禁壓線、逆停、佔道等無序停放;
(三)報廢、保險過期等違法車輛嚴禁進入景區;
(四)車輛在景區停放超過5天沒有移動且無備案登記的,將強制拖離景區,村委會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景區商戶、住戶、遊客車輛必須停靠在已劃線的停車位上,嚴禁在景區主幹道、十字路口、綠化區、步行街及其他非允許區域停車,一經發現,將處以50-200元罰款,並要求車主將其車輛開走。如不聽勸告,將進行鎖車或拖車處理,後果車主自負。
(六)商戶、住戶、遊客等車輛儘量停靠在景區的停車場,景區內商戶、住戶車主可享受停車場收費管理制度的優惠政策。
七、安全生產管理
(一)建設裝修施工安全。
1、商戶、住戶對所租房屋裝修施工前,設計施工圖須經
鄉鎮村建站、村委會稽核同意,辦理完成裝修手續後方可組織人員進場裝修。
2、在裝修過程中,施工人員須佩戴安全帽,安全文明施工,保護好施工場地周邊環境,及時處理裝修垃圾,安全用水、用電等。
3、商戶、住戶裝修完畢並經鄉鎮村建、村委會驗收後,商戶使用房屋必須配備消防器材和相應的消防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栓等)。
(二)經營管理安全。
1、商戶、住戶在景區區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必須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防範和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2、商戶、住戶須每天檢查電路及空調等電器裝置,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亂接電線、偷電和超負荷用電行為,做好安全生產經營防範措施。
3、商戶、住戶在休息或歇業期間,必須認真排查水電、煤氣、電器、液化罐等裝置,做好安全防範和排除安全隱患。
4、商戶、住戶在裝修、生產經營過程中禁止攜帶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進入景區,確保景區生產經營活動安全、有序開展。
5、商戶、住戶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不得破壞和堵塞消防管道及消防疏散通道,一經發現,責令限期整改,未及時整改產生的損失由商戶全權負責。
6、為確保景區安全管理,商戶必須全力配合消防部門、鄉鎮政府或指定的物業公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存在的安全隱患必須限期整改。
7、商戶、住戶必須無條件參加由消防部門、管理公司組織舉辦的各種消防安全知識、消防實操、安全生產經營管理等培訓工作。
(一)嚴禁在主幹道、公共區域等亂扔垃圾和堆放雜物;
(二)嚴禁在房屋外擺放神龕、香爐、衣褲、鞋子等私人物品;
(三)須將當天的生活垃圾袋密封裝好後,放於指定垃圾箱內;
(四)在景區範圍內飼養雞、鴨、鵝等家畜家禽必須圈養,實行責任包保制度,確保景區衛生整潔;
(五)除設定的晾曬衣物場所以外,嚴禁在公共區域晾曬衣物、穀物或擺放其它有礙觀瞻的物品,如有違反,將視為棄物,當垃圾處理;
(六)餐飲行業的商戶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垃圾、廢料、潲水等,由商戶自行清理並運送到指定的垃圾中轉站,務必做到
時產時清;
(七)禁止在公共場所隨地吐痰、亂丟菸頭、垃圾、雜物等,並勸導小孩、遊客等不在牆上亂塗亂畫;
(八)景區內的花圃、草坪皆為美化景區環境而種植,請愛惜花草樹木,保持園林綠化的清潔衛生;
(九)嚴禁坐臥草地,請勿在草地、平臺上玩耍球類、腳踏車、滑板等各類遊戲;
(十)嚴禁攀折景區樹木、花草、翻越圍牆、欄杆等,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十一)景區商戶、住戶須保持各自所管理房屋的房前屋後環境衛生,嚴禁雜物、建築物、垃圾、材料堆放,一經檢查發現,限2天內完成整改。
(十二)嚴禁電信、供電、自來水、施工方等單位和住戶在景區主幹道、綠化區、房前屋後亂搭亂建,影響景區環境衛生。商家安裝空調外機時,必須按標準安裝外機木架子,電線、網線搭建時,必須規範佈線,統一穿管,且顏色必須與景區房屋顏色接近,同時需報村委會備案。
(十三)公廁管理
1、公廁有專人管理、有保潔制度;
2、公廁每天保潔次數應不少於2次;
3、公廁內採光、照明和通風應良好,無明顯臭味;
4、公廁內牆面、天花板、門窗和隔離板應無積灰、汙跡、蛛網、無亂塗亂畫,牆面應光潔,公廁外牆面應整潔;
5、公廁內地面應光潔,無積水;
6、座便器、蹲位應整潔,大便槽兩側應無糞便汙物;
7、小便槽(鬥)應無水鏽、尿垢、垃圾,管道保持暢通;
8、公廁內照明燈具、洗手器具、鏡子、掛衣鉤、沖水裝置等應完好,無積灰、汙物;
9、公廁設有醒目標誌牌,方便群眾入廁;
10、公廁化糞池與出糞口應有蓋板,無破損凸陷;
11、蠅蚊孳生季節,應定時噴灑滅蚊蠅藥物,有效控制蠅蛆孳生。
四、廣告發布管理
(一)嚴禁隨意在景區內散發、張貼廣告,確需展示的,必須提前與洛棉村委聯絡,徵得同意後在指定位置張貼;
(二)安裝店鋪廣告、招牌,須經村委會同意和相關部門批准;
(三)嚴禁安裝載有迷信、淫穢或不雅內容的招牌;
(四)招牌須採用耐用及抗火材料製作,並須防腐蝕、防鏽。結構安全、安裝牢固,確保安全美觀;
(五)商戶應定期檢查所安裝的招牌,並進行適當的維修,以確保安全。損毀或欠妥的招牌應及時修固、翻新,招牌如無需再用,請及時拆除。安裝的招牌、配套物件脫落造成損毀或生命財產安全,業主須賠償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六)招牌背景色和字型顏色嚴禁用白色,一經發現將限期整改,在限期內不整改的後果自負。
五、高空拋物管理
(一)嚴禁從窗戶、陽臺丟擲物品,以免落下傷及行人、損壞車輛、破壞公共設施,由此產生的事故由業主自行負責,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颳風時請收回陽臺上晾曬和擺放的物品,各種盆栽物品及擱置物品,切勿放置在陽臺欄板、欄杆頂部或窗戶外側;
(三)住戶須及時檢查門窗是否鬆動,如出現鬆動請及時維修,遇大風、暴雨等災害性天氣預報時,請注意關好門窗。
六、車輛管理
(一)車輛進入景區範圍後,車速必須控制在20Km/小時內,嚴禁超速行駛;
(二)景區內車輛須按要求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上,嚴禁壓線、逆停、佔道等無序停放;
(三)報廢、保險過期等違法車輛嚴禁進入景區;
(四)車輛在景區停放超過5天沒有移動且無備案登記的,將強制拖離景區,村委會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景區商戶、住戶、遊客車輛必須停靠在已劃線的停車位上,嚴禁在景區主幹道、十字路口、綠化區、步行街及其他非允許區域停車,一經發現,將處以50-200元罰款,並要求車主將其車輛開走。如不聽勸告,將進行鎖車或拖車處理,後果車主自負。
(六)商戶、住戶、遊客等車輛儘量停靠在景區的停車場,景區內商戶、住戶車主可享受停車場收費管理制度的優惠政策。
七、安全生產管理
(一)建設裝修施工安全。
1、商戶、住戶對所租房屋裝修施工前,設計施工圖須經
鄉鎮村建站、村委會稽核同意,辦理完成裝修手續後方可組織人員進場裝修。
2、在裝修過程中,施工人員須佩戴安全帽,安全文明施工,保護好施工場地周邊環境,及時處理裝修垃圾,安全用水、用電等。
3、商戶、住戶裝修完畢並經鄉鎮村建、村委會驗收後,商戶使用房屋必須配備消防器材和相應的消防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栓等)。
(二)經營管理安全。
1、商戶、住戶在景區區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必須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防範和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2、商戶、住戶須每天檢查電路及空調等電器裝置,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亂接電線、偷電和超負荷用電行為,做好安全生產經營防範措施。
3、商戶、住戶在休息或歇業期間,必須認真排查水電、煤氣、電器、液化罐等裝置,做好安全防範和排除安全隱患。
4、商戶、住戶在裝修、生產經營過程中禁止攜帶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進入景區,確保景區生產經營活動安全、有序開展。
5、商戶、住戶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不得破壞和堵塞消防管道及消防疏散通道,一經發現,責令限期整改,未及時整改產生的損失由商戶全權負責。
6、為確保景區安全管理,商戶必須全力配合消防部門、鄉鎮政府或指定的物業公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存在的安全隱患必須限期整改。
7、商戶、住戶必須無條件參加由消防部門、管理公司組織舉辦的各種消防安全知識、消防實操、安全生產經營管理等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