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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微笑菠蘿V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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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8251420711牛韶山
法定的權力:基於法定的職位或則組織中的行為規範或協定;
2、獎勵權:物質上、精神上;目前的 、長遠的;讚許、嘉獎、升遷、加薪等;
3、強制權:懲罰權,訓斥、記過、停職、開除等;
4、專家權:專業知識、技能、學識、經驗等;
5、歸屬權:基於領導者的人格、才能、品德、態度,使部屬產生認同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第十一條 設定行政許可,應當遵循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律,有利於發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積極性、主動性,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促進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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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1022732637656
領導者的權力來源:法定性權力、獎賞性性權力、強制性權力、專家性權力、參照性權力
1、法定性權力:指組織內各領導所固有的合法的,法定的權力。
法定性權利取決於個人在組織中的職位。它可以被看作是一個人的正式或官方明確規定的權威地位。有些人能使事情發生,是因為他們有這麼做的權力與權威。擁有法定性權利的個人憑藉與其職位、崗位相當的要求或主張,來施加其影響。
2、獎賞性權力:指領導者提供獎金、提薪、晉級、表揚、理想的工作安排和其他任何會令人愉悅的東西的權力。
獎賞性權力是指某人由於控制著對方所重視的資源而對其施加影響。包括給予加薪、額外津貼和晉升的權力;授予官職的權力;選拔員工完成特別任務或有利可圖的活動的權力;分配合意資源的權力等。透過運用獎賞方式來獲得影響他人的權力,是領導者、追隨者和情景三者共同作用的函式。
3、強制性權力:指領導者對其下屬具有的強制其服從的力量。
與獎賞性權力相反,強制性權力是指透過負面處罰或剝奪積極事項來影響他人的權力。換句話說,它是利用人們對懲罰或失去其重視的成果的恐懼來控制他人。與獎賞性權力一樣,在某種程度上說,強制性權力是領導者的部分職責,但情境往往也會限制領導者可資利用的強制性措施。
4、專家性權力:指領導者由個人的特殊技能或某些專業知識而形成的權力。
專家性權力是知識的權力。有些人能夠透過他們在特殊領域的專長來影響他人。一位外科醫生在醫院可以施加相當大的影響力,是因為雖然他沒有高於他人的正式職權,但其他人都依賴於他的知識、技能和判斷力。
5、參照性權力:源自個人所具備的令人羨慕的資源或人格特點。
為消除因缺乏專長而產生的問題,一種方法是構建與下屬牢固的個人紐帶。參照性權力是指由於領導者與追隨者之間的關係強度而產生的潛在影響。當人們欽佩一位領導者,將他視為楷模時,我們就說他擁有參照性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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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生死徹悟
領導的權力來源於組織,而且是上級組織,當然也包括本級組織,他是本級組織的最高代表。領導個人沒有權力是組織賦予的權力。他的一些行為是組織賦予的。而且是在一定範圍內的權力。領導權力的執行是有範圍,有程式的。所以說領導的權力來源於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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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認真蓋布里埃爾2v
簡單一句話回答就是:領導權力源於他的職責。任何一個公司也好,領導的權力都是整個公司這個集體賦予的,這個權力體現在他的工作職責上,也是公司管理體系中必須明確的,不僅僅是領導,其他崗位也是有明確職責的,當你在行使職責的時候,也就是你在行使權力的時候,超出你的職責範圍時,那就是越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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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使用者5119196148852
權力有以下5個來源。
1,法定權力,你的權力是根據你在組織中的職位而擁有的,它來源於正式或官方明確規定的賦予。
2, 這樣法定的領導權力還可以引申出另外兩點,一是獎賞別人的權力,因為有能力控制組織的金融、人力資源,可以對依賴這些資源的人施加影響,包括加薪、改變津貼限額、提供晉升機會、授予官銜、改變福利分配等,如果你按照我的命令完成了任務,我就會獎賞你。
3,被引申出來的另一點是強迫的權力,即透過負面處罰或剝奪其權利來影響其他人。這種帶有強制性的權力與獎賞性權力是一對相對的概念,你沒有遵守我的命令,沒有按照我的命令來做,我就可能會對你不利。過去我們會過多地使用這樣透過威懾來強迫別人服從的權力。
4,專家的權力,某些影響別人和讓別人服從的權力,來源於你在某一個專業領域具有非常強的專業知識,你具有專家的權威性,一個最清楚知道應該做什麼的人,往往最容易獲得其他人的服從。
5, 榜樣的力量。你的做法讓別人感到信任和尊重,於是他們就會願意追隨你,這就是一種榜樣力量。
前三種是法定的權力,它是因為你處於這個職位上才獲得的權力;
後兩種則更多是因為你個人而並不是因為你處於某一個高位上而相信你和追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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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手機使用者65896179913
不論什麼領導或層級不同的領導,其手中權力都來源於人民群眾是人民賦予的。權力是用來為人民群眾服務的,而不是一種擺設,更不是用來愚弄百姓,欺壓百姓的。
權力也來自於偉大的黨,黨代表人民將權力交在各級領導幹部手上,其目的就是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更好地造福於人民。
回覆列表
1、法定性權力;
2、強制性權力;
3、獎賞性權力;
4、專長性權力;
5、參照性權力。
《憲法》第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
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牴觸。
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