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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832139126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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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雨7級
1、擬設立生豬定點屠宰廠、場(點)的書面申請;
2、擬設立的生豬定點屠宰廠、場(點)建設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生豬定點屠宰廠、場(點)設計方案、工藝流程及有關圖紙(包括地形圖、總面圖、裝置佈局平面圖),專案核准部門出具的專案核准檔案;
3、城建行政主管部門對擬設立生豬定點屠宰廠、場(點)的規劃選址意見;
4、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擬設立生豬定點屠宰廠、場(點)的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稽核意見;
5、畜牧行政主管部門對擬立生豬定點屠宰廠、場(點)的選址、佈局和設計符合國家規定的動物防疫條件的稽核意見;
6、擬用生產用水檢驗報告;
7、擬聘屠宰場從業人員健康證明;
8、擬任肉品品質檢驗人員學歷證明及培訓考核合格證;
9、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及健康證明(申請人是法人的,應提供法人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影印件、《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影印件;
(二)驗收及發證:
1、生產用水檢驗報告;
2、廠址及周邊環境佈局平面圖、總體佈局平面圖;
3、屠宰裝置清單、肉品品質檢驗裝置、無害化處理、消毒設施、消毒藥品、汙水處理裝置清單;
4、屠宰場從業人員健康證明;
5、肉品品質檢驗人員學歷證明及培訓考核合格證;
6、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及健康證明(申請人是法人的,應提供法人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影印件、《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影印件、《食品生產許可證》影印件、《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影印件、《竣工環保驗收批覆》影印件;
7、衛生質量、肉品品質控制體系相關材料(包括管理組織、各項管理制度、臺帳等情況)(附照片);
8、生產工藝及流程圖、操作規程;
注:1、換髮證企業需提供原由政府批准設立屠宰場檔案或政府定點編號檔案;改建、擴建企業需提供《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書》影印件、《營業執照》影印件。
2、申請人應當在申請表及相應的材料逐頁加蓋單位公章,按序號順序排列,裝訂成冊,一式兩份(各種證書均需提供原件核對)。
六、辦理程式:
1、申請設立:視窗受理材料→市政府根據設定規劃組織商務主管部門、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環保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審查→書面徵求區商務廳意見→市政府作書面決定→申請人開工建設屠宰場。
2、驗收及發證:視窗受理材料初審→市政府組織商務主管部門、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環保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驗收→市政府批准同意→頒發生豬定點屠宰證書和生豬定點屠宰標誌牌。
七、法定時限:無。
八、承諾時限:20個工作日內。
九、收費標準:不收費。
十、收費依據: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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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律分析:1、申請設立:視窗受理材料市政府根據設定規劃組織商務主管部門、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環保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審查書面徵求區商務廳意見市政府作書面決定申請人開工建設屠宰場。
2、驗收及發證:視窗受理材料初審市政府組織商務主管部門、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環保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驗收市政府批准同意頒發生豬定點屠宰證書和生豬定點屠宰標誌牌。
法律依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生豬屠宰管理,保證生豬產品質量安全,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國家實行生豬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制度。未經定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生豬屠宰活動。但是,農村地區個人自宰自食的除外。在邊遠和交通不便的農村地區,可以設定僅限於向本地市場供應生豬產品的小型生豬屠宰場點,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三條 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生豬屠宰的行業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生豬屠宰活動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生豬屠宰活動的相關管理工作。
第四條 國家根據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的規模、生產和技術條件以及質量安全管理狀況,推行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分級管理制度,鼓勵、引導、扶持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改善生產和技術條件,加強質量安全管理,提高生豬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分級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