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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萬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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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翱翔蘭天鷹
中國5000年曆史,沒聽說過過去有什麼養老保險制度,而是新中國成立後,才建 立養老保險制度吧!5000年都過來了,何況人們生活水平提高了,社會富裕了的今天,還不知道怎麼養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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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暖心財經說
說實話,過去幾千年,我們也一直沒有建立養老保險制度,人們也是有辦法養老的。
過去的養老,一般是透過這樣三種方式來進行的:
第一,單位或者國家養老。1991年中國才實施的養老保險制度,實際上在此之前中國就有退休養老制度。
1951年國家出臺了勞動保險條例、1957年又出臺了《關於工人、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實際上是建立了一種個人無須繳費、國家籌集資金的國家保險模式。當時的退休待遇,都是跟退休前本人工齡的一定比例掛鉤。退休金替代率,很容易達到80%~90%的本人工資水平。
所謂的勞動保險,實際上是一種單位繳納費用的養老模式。1969年國家財政部發文明確停止勞動保險的計提,所有職工的退休待遇改由企業營業外列支。因此,就是有一種單位或者國家給予養老的模式。
實際上,像古代的官吏就有退休一說,一般稱之為“致仕”、“致事”、“致政”。漢代規定,年俸祿在兩千石以上的官員退休,可領取原俸祿的三分之一作為“養老金”。
第二,家庭養老。家庭養老,是中國千百年來不變最主要的養老模式,畢竟能夠享受退休制度的人數有限。即使是建國後實施的退休制度,也只是國有集體企業以及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才能夠享受到。
實際上,僅有養老金也是不足的,像老人隨著年老體弱,生活不方便,也需要子女幫忙照顧。
古代對於孝道也是尤為重視。像是古代一些七八十歲以上的老人子女犯罪,無人照看老人的話,也會酌情讓子女為老人養老送終後再去服刑。這就是北魏首創的“存留養親”制度,此制度一直沿用到清朝。
第三,積蓄養老。隨著時代的發展,社會也在出現不同的新模式。特別是近年來經濟發展以後,少子化的家庭越來越多,還有不少丁克家庭。
實際上,生孩子多了,很多年輕人又抱怨撫養成本太重。畢竟生育、養育、教育、婚嫁成本著實不低。
相對而言,現在大家收入高了,或多或少都能攢下一些積蓄。特別是不養育子女或者較少養育子女的家庭積蓄可能會更多一些。
2021年第一季度末,中國的銀行住戶存款規模已經超過了100萬億元。另外人們還有超過幾十萬億的銀行理財產品,幾十萬億的各類基金,300多萬億的各類房產(可以透過倒按揭的方式提供養老資金)。
所以,用積蓄養老也是一項不錯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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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沒有社保制度,大家都不用交養老保險的情況下。解決養老問題還是得來自兩個方面。一方面是自己給自己做準備。比如要準備好養老的住所。儲備下足夠生活開支的費用。
另一方面就要靠國家的一些福利來對老年人實行優惠政策。比如在交通。醫療。社群服務等方面的幫助。給老年群體營造一個寬泛的社會環境。因為每一個人年輕時候都給社會做了貢獻的。也都直接和間接的向國家繳納過各項稅賦。因此本著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原則。妥善對待好每個公民的老年生活也是應該的。也是國家與社會對每個納稅人的義務。
其實現行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也是結合了以上兩點,個人和社會相結合。個人繳納佔一大部分。社會福利佔了一部分才形成了退休後可領的退休金。在所領取的退休金裡面一部分是自己的一部分是來自於社會的福利。
而如果沒有社保養老制度。國家就可以把社會福利的這一部分實施到具體的事情上來反饋給所有的老人。而不是用退休金的形式發放給具體的個人。
有養老保險制度和沒有養老保險制度的區別在於一個是帶有強制性的主動防老,一個是被動性的防老。大家都知道,現在老年人領的退休金並不只是自己所交的那部分,前者更容易產生老年生活水平差距。
因為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有一個潛在的功能就是槓桿作用。利用社保多交多得。少交少得。很顯然多交的就可以撬動更多的社會福利在裡面。交的少的連帶的社會福利部分也就少。
說完社會層面,現在來講個人方面怎樣更好的養老。人到50多歲以後基本上再找工作已經很難,尤其是在我們國家。在一些一二線城市盛行的996模式,這個年齡段的人就算給你工作崗位也吃不消。
那麼要想老年生活有所保障,年輕的時候就要多做考慮和準備。有一個事情要特別提醒一下:有些人把養老寄託在兒女身上。可以有這個想法作為備用,但不可以用作寄託有。把養老依靠在兒女身上的未來希望一般都是很渺茫。而且靠兒女來養老的老年生活質量也會非常的差。可以看看身邊的例子,比比皆是。
既然兒女不能作為養老的一個主要方式。那麼就要靠自己的計劃和安排。給自己的老年做一個規劃。年輕的時候設定幾個目標。30歲的時候完成什麼目標,40歲的時候完成什麼目標,只有這樣在50歲的時候或60歲的時候你才不會侷促和焦慮,才能從容的做出有效的養老規劃。
如果你已經是進入了知天命之年,就要評估一下你現在的處境。 你手裡有什麼資源?子女的生活狀況。然後根據你現有的情況作出分析,如果子女生活狀況很好,家庭和睦並且都孝順。可以考慮子女養老為主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