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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提燈小廝

    最近幾年,由於媒體的發達,越來越多的奇葩事被人們所知曉。起初看到,總是很理所當然的認為,違停就一定要負全責,總結多個類似事件處理結果後,才發現很多事情的結局就如同事件發生的一樣奇葩,讓我不能理解。

    我先舉幾個例子(都是以前網上看到的,找不到原文了,我就簡述一下):

    第一個,跳樓

    說一個人跳樓自殺,從樓上跳下來後,正好砸在別人的車上,導致車輛嚴重變形,跳樓者死亡,最終結果,停車人賠錢,當然不是全責,那也得賠。

    第二個,違停

    說一個人晚上騎腳踏車走夜路(忘記有沒有喝酒了),結果撞到了一輛車的車尾巴上,不巧的是,這輛車違停,停車人賠了錢,不知道是不是全責,但肯定要賠錢。

    第三個,找茬

    小區樓下,一個小區的租戶,將自己的電動腳踏車放在了門口邊上,距離腳踏車很近的位置,有一輛老年代步車,車主是個老頭,他擔心電動車倒了,可能會砸到自己的代步車,於是自己就挪動電動車,後被電動車壓倒。然後,這老頭賴著這對年輕夫婦,非要讓人賠3000塊錢,否則就去醫院驗傷,要知道如果去了醫院,沒病也得給查出病來,費用就更別提了,報警調解,也不行。

    等等吧...,碰瓷的更是詭計多端,手段妙法不計其數。

    最近兩年,由於碰瓷,故意訛錢的事情頻發,網路上出現一句高頻疑問段子:

    是老人變壞了,還是壞人變老了?

    其實,我們仔細想想,這樣的事,原本可能只有一個人這麼做了,得到了好處,很多人發現這樣竟然能賺錢,比打工來的還快,還受到法律的保護(漏洞),於是很多人開始效仿,不管是不是碰瓷,都有人去做,逐漸的蠶食道德底線,打法律擦邊球,敗壞社會風氣,不得不讓善良的我們痛心。

    有些案子,本可以透過溝通協商就能解決的,但是有些人(特別是閒的蛋疼的)卻沒事找事,利用法律和道德的漏洞,無底線的做作。可能他會想:“事情完了以後誰認識誰呀,反正我的錢到手了”,這樣的人,怎麼不去想想被你訛到錢的人,其實也跟你一樣是最底層的貧苦百姓呢?

    也許,為了錢,有些人已經顧不上道德的底線了,喪失良知對他來說,也許就是沒有成本的生意,為什麼不做呢?為了錢,還想那麼多幹嘛。賺了錢才是根本,才能享受,這就是拜金主義吧。

    再說,大學生騎車撞上違停法拉利,20萬車損該不該由他賠這件事,從主觀上來講,可能大家認為是不用賠的,大家會想,誰讓你違停了,不讓你賠就不錯了。但是,在法制社會,最為一個遵紀守法,遵守道德的社會主義公民,我們更應該尊重事實。

    這件事,不能把目光僅僅放在“違停”這個字眼上,更不能帶有仇富的心理,拿大學生和法拉利車主有對比。而是尊重事實,必須要搞清楚,大學生是如何撞到法拉利上去的,是環境原因,是其他因素干擾,或是大學生騎車走神了,或者是故意的(有些心理陰暗者是做得出來的,你違停,我撞你怎麼了?或者有其他內情,有點抽很傻的),搞清楚事情原委,才能給事件定性,要不要賠,賠多少就顯而意見了。

    大家認為呢,是不是應該這樣做?

  • 2 # wujiak999

    沒錢不是免責的理由,大學生也是,車子違停,你可以去告他妨礙你,可以拖車拖走,但你有什麼理由可以砸了它,撞了他,燒了他,或者用其他手段破壞他,另外當時現場不止一輛車,後面還有一輛,所以我認為違停和撞上不存在必然聯絡,撞車者全責。

    違停的車輛可以罰款扣分,承擔違停應受到的處罰。

  • 3 # 宮逸軒

    我認為應當視情況而定 如果違停車輛停在拐角處 其它車視線受阻而碰到 這種情況違停車主按說應當自己承擔全部損失並且賠償另一方的損失另一種情況 違停車輛停在較為開闊 沒有障礙物阻礙其他車輛視野的地方 這種情況於情於理都應該給人家相應賠償 畢竟是你睜著眼睛撞上去的 儘管他是違停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卡取不出來了,說是被銀行回收,這是怎麼回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