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常用的方法包含,但不限於以下幾種:
1,變相增加工作量。
2,不安排工作。
3,外派。
4,收緊考勤,加大各種處罰力度。
這些都是比較常見的方式,當然,公司的這些方法,也主要是針對那些工作年限較長,賠償數額較大的老員工。
公司突然的改變,總會有個別心理承受能力差的員工,忍受不了而選擇主動辭職,從而讓公司達到了省錢的目的。
不可否認的是,公司的這些方法,看起來確實是不通人情,但效果往往是出奇的好,不少公司都紛紛效仿,然而,吃虧最大的都是一些奮戰在一線的員工。
首先,要學會冷靜下來。
冷靜是處理任何事情的前提,這就像很多“嘴笨”的人一樣,在和他人發生爭吵時,往往找不到合適的詞語去回懟對方,但事後,卻能想到N句最佳回懟對方的語句。
大家有沒有想過,這到底是為什麼?簡單點說,就是“嘴笨”的人不夠冷靜,在極端條件下的反應速度不夠快,更有甚者,有些人的腦中會變得一團空白。所以,無論遇到如何不公的事情時,最先做的事情,都是讓自己冷靜下來。
其次,不要做“傻事”。
在公司與員工的這場博弈中,公司掌握了絕大多數的證據,而員工往往也是最弱勢的一方,如果稍有不慎,吃虧的還是我們這些奮鬥在前線的員工。
“傻事”主要是指,消極怠工,損壞公司財物,遲到、早退等等。無論員工是否故意為之,在此“節骨眼”上,都是把對自己不利的證據拱手讓給了公司,萬一公司倒打一耙,你就說值當不值當吧?
舉個例子,好幾年前,我所在的公司搬遷,要遷往外地。我們經過諮詢,得知公司的這種情況,肯定是要賠償的,但隨著裝置的減少,大家都慌了,因為公司對賠償一事,隻字未提。
怎麼辦?罷工唄,還能怎麼辦?反正罷工是我們當時想出來的最好的法子,就是想讓公司在搬遷完之前,給大家一個明確的說法。你猜,公司當時是怎麼處理的?公司直接把勞動相關部門的人請來調解此事。
相關人員問:公司有拖欠工資嗎?沒有。
那你們為什麼要罷工?因為公司要搬遷,公司沒有給出明確的解決方案。
這個時候,老闆說話了,“我又不是不管你們,就算裝置全部搬完了,我也可以安排其它工作,現在你們罷工實屬不應該,再說了,就是沒有工作安排給你們,你們每天到公司喝茶,我也可以支付工資。”
最後,相關人員說,公司搬遷並無違法之處,並沒有讓員工的利益受到一點損失,哪怕是一丁點都沒有,大家消極怠工,反而是主動違反了勞動合同中的條款,就算打官司,也是一點勝算都沒有。
你看看,本來有理的,結果一瞎鬧,反而沒理了。題外話,在一些特殊情況,把小事化大處理,往往可以得到迅速地解決,但並不是每件事都可以如此處理。
最後,擅於利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公司在處理這些事情時,往往採用“拖”字決,無論怎麼處理員工,都是一個字“拖”,這很容易讓人崩潰。
就像約定好5點見面的兩人,其中一人等了兩三個小時,對方也不來,這時,等人的心理狀態,就和員工在被公司逼迫離職的心理狀態差不多,特別讓人崩潰。
這個時候,員工可以收集一些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比如考勤,加班,和HR的談話等等。以此渡過這段難熬的時間,增加自己打官司獲勝的籌碼。當然,這些都是最後鬧翻臉時要做的。
根據中國目前的狀況,比如高高在上的維權成本,包括但不限於時間、金錢成本等等。我認為最好的辦法是和公司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既能保證自己的部分利益,也能解決自己當前頭疼的事情。
最後,既然自己不甘心,那就選擇做下去。公司的逼迫固然可惡,但想想辦法,還是能適應的,在此同時,更應該積極收集一些公司違法的事實,只要手裡有籌碼,永遠不慌,你說呢?
朋友們,對此事,你們怎麼看?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
公司辭退員工,最好的辦法,當然是想盡辦法讓員工主動提出辭職,雖然此舉會給公司帶來一些負面的影響,但至少可以剩下一筆不小的補償費。
公司常用的方法包含,但不限於以下幾種:
1,變相增加工作量。
2,不安排工作。
3,外派。
4,收緊考勤,加大各種處罰力度。
這些都是比較常見的方式,當然,公司的這些方法,也主要是針對那些工作年限較長,賠償數額較大的老員工。
公司突然的改變,總會有個別心理承受能力差的員工,忍受不了而選擇主動辭職,從而讓公司達到了省錢的目的。
不可否認的是,公司的這些方法,看起來確實是不通人情,但效果往往是出奇的好,不少公司都紛紛效仿,然而,吃虧最大的都是一些奮戰在一線的員工。
當遇到被公司變相辭退時,我們應該怎麼辦呢?
首先,要學會冷靜下來。
冷靜是處理任何事情的前提,這就像很多“嘴笨”的人一樣,在和他人發生爭吵時,往往找不到合適的詞語去回懟對方,但事後,卻能想到N句最佳回懟對方的語句。
大家有沒有想過,這到底是為什麼?簡單點說,就是“嘴笨”的人不夠冷靜,在極端條件下的反應速度不夠快,更有甚者,有些人的腦中會變得一團空白。所以,無論遇到如何不公的事情時,最先做的事情,都是讓自己冷靜下來。
其次,不要做“傻事”。
在公司與員工的這場博弈中,公司掌握了絕大多數的證據,而員工往往也是最弱勢的一方,如果稍有不慎,吃虧的還是我們這些奮鬥在前線的員工。
“傻事”主要是指,消極怠工,損壞公司財物,遲到、早退等等。無論員工是否故意為之,在此“節骨眼”上,都是把對自己不利的證據拱手讓給了公司,萬一公司倒打一耙,你就說值當不值當吧?
舉個例子,好幾年前,我所在的公司搬遷,要遷往外地。我們經過諮詢,得知公司的這種情況,肯定是要賠償的,但隨著裝置的減少,大家都慌了,因為公司對賠償一事,隻字未提。
怎麼辦?罷工唄,還能怎麼辦?反正罷工是我們當時想出來的最好的法子,就是想讓公司在搬遷完之前,給大家一個明確的說法。你猜,公司當時是怎麼處理的?公司直接把勞動相關部門的人請來調解此事。
相關人員問:公司有拖欠工資嗎?沒有。
那你們為什麼要罷工?因為公司要搬遷,公司沒有給出明確的解決方案。
這個時候,老闆說話了,“我又不是不管你們,就算裝置全部搬完了,我也可以安排其它工作,現在你們罷工實屬不應該,再說了,就是沒有工作安排給你們,你們每天到公司喝茶,我也可以支付工資。”
最後,相關人員說,公司搬遷並無違法之處,並沒有讓員工的利益受到一點損失,哪怕是一丁點都沒有,大家消極怠工,反而是主動違反了勞動合同中的條款,就算打官司,也是一點勝算都沒有。
你看看,本來有理的,結果一瞎鬧,反而沒理了。題外話,在一些特殊情況,把小事化大處理,往往可以得到迅速地解決,但並不是每件事都可以如此處理。
最後,擅於利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公司在處理這些事情時,往往採用“拖”字決,無論怎麼處理員工,都是一個字“拖”,這很容易讓人崩潰。
就像約定好5點見面的兩人,其中一人等了兩三個小時,對方也不來,這時,等人的心理狀態,就和員工在被公司逼迫離職的心理狀態差不多,特別讓人崩潰。
這個時候,員工可以收集一些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比如考勤,加班,和HR的談話等等。以此渡過這段難熬的時間,增加自己打官司獲勝的籌碼。當然,這些都是最後鬧翻臉時要做的。
根據中國目前的狀況,比如高高在上的維權成本,包括但不限於時間、金錢成本等等。我認為最好的辦法是和公司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既能保證自己的部分利益,也能解決自己當前頭疼的事情。
最後,既然自己不甘心,那就選擇做下去。公司的逼迫固然可惡,但想想辦法,還是能適應的,在此同時,更應該積極收集一些公司違法的事實,只要手裡有籌碼,永遠不慌,你說呢?
朋友們,對此事,你們怎麼看?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