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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樂呵呵樂呵呵

    家長的責任。假期家長必需要把去河裡游泳,玩水的危險講清楚,不該去的地方說清楚,特別是離水域近的家庭家中孩子小,必需有人看管。

  • 2 # 花開淡墨痕44

    首先,得先看孩子是在哪溺水的。

    如果是野外溺水的,毫無疑問,那就是家長的責任。總有家長粗心大意,總覺得孩子大了,三五成群天天出去玩也沒什麼,等到出事了就後悔莫及。

    如果是在游泳池溺水的,那麼就看救生員有沒有履行職責,如果沒有,就要承擔責任;游泳館要做到安全警示義務、巡視檢查義務等,否則就要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如果監護人沒盡到看護義務,則需要承擔部分責任。

    每年暑假,都會聽到兒童溺亡的訊息,心裡非常悲痛。安全教育一定不能忽視,家長一定不要存在僥倖心理,孩子的安全一定放在第一位。孩子都沒了,追責除了能獲得一些金錢上的賠償,還能有什麼用?孩子會回來嗎?

  • 3 # 麻乙舟渡

    年年夏天防溺水還是有人會溺水而亡,時時防車禍時時有車禍,天天防詐騙還是天天有人上當,時時防犯罪時時有人在犯罪,我們要以平常心看待這個世界,人不可能凌駕於造物主,能做的只能儘可能做好自己,並不是發生不想見的事就必須有人承擔責任,太多的事不可預料。

  • 4 # 家有小羊88

    單純的意外隨時都在發生,一定能追究出責任嗎?該追責的要追責不姑息,沒法追責的不能硬追責,難道要追到大自然身上。

  • 5 # 木下四火

    反正不應該是學校的責任。若啥都往學校老師身上推,是不是學校老師對所教學生實行終身服務制。學生犯罪了先開除教過他的老師,再追究學校責任。

  • 6 # 狐狸不會醉

    假期發生溺水,這種情況學校一般是沒有責任的。如果是上學期間,無論是發生在校內還是校外,學校都負主要責任。

    說到溺水,我講講我身邊發生的一個故事吧。

    我印象中比較深刻的是一次溺水事件,發生在我高三時。我記得那是5月下旬,天氣已經很熱了。

    一個炎熱而無聊的的中午,我頂著大太陽穿過蓮花湖邊的廣場,回家吃了飯,睡了個午覺,然後照常去上學。下午2點20,我如尋常一樣向教室走去,汗滋滋地爬到了4樓,然後聽見了哭聲。然後,我發現15班裡很多女生都在哭。我很疑惑,雖然高三大家壓力很大,哭一哭釋放壓力很正常,可是這麼多人在教室裡哭還是挺奇怪的。

    雖然疑惑,我也沒多想,繼續往我們班級走去。到班裡之後,發現教室裡也是亂哄哄的。平時這個時候,同學們要麼還在睡覺,要麼在學習,只偶有人交談,不會像這樣嘈雜。坐下和周圍同學聊了幾句,才發現大家都在說:“15班一個男生在蓮花湖溺水了!”

    蓮花湖是我們那兒的一個景觀湖,就在學校對面,面積不小,據說水也很深。那些年,聽說蓮花湖裡也淹死過不少人,有溺水的,也有跳河的,傳說還有一對我們學校的學長學姐殉情的。湖邊一直有牌子:“禁止下河游泳”。當然,湖比較大,只在部分地方立過兩個牌子。

    回到這個溺水的男生吧。

    他是我們隔壁又隔壁班的,班主任是我們班的物理老師。我每次回教室都會路過他們班,也許打過照面,但是不認識。但是聽他們班認識的同學說,那是一個學習成績挺不錯、人也很好的男生。

    那段時間天氣很熱,他和同班的一個男生約好了中午去蓮花湖游泳,他女朋友也陪著去了。到了湖邊之後,另外一個男生因為水有點涼,就決定不遊了,要回家,勸他也別遊了。他女朋友也勸,可惜他沒聽。那個男生就回家了,他一個人繼續遊。中途大約是水涼引起的腿抽筋,他溺水了。女友不會游泳,連忙在岸邊大聲呼救!可惜時值正午,天又熱,外面沒什麼人,還是附近小區裡的居民聽見了,然後有會游泳的人下去救人,同時報了警。可惜為時已晚,人已經沉水裡去了。

    後來,警察等人打撈了幾天,才終於找到了他的遺體。

    這件事情對大家影響都挺大的,那是第一次意識到身邊一個年輕鮮活的生命逝去了!雖然很多人與這個男生不熟,但都替他惋惜,感性一點的都哭了。

    但是,很多事情,為時已晚。雖然學校給了男生家長賠償,但是傷痛如何也撫平不了。

    其實,這件事情發生前一週,學校才強調過:不要下河塘堰庫洗澡、游泳!特別是不要去旁邊的蓮花湖玩水!

    防溺水這種教育宣傳,我們從小聽到大。可惜,善泳者溺,總有人認為自己游泳技術好,不聽規勸。

  • 7 # 恬媛

    我們這邊的學校在放假之前就發了一個類似告知書的東西,上面明確註明假期不要乾的危險事情,比如說不讓去野外游泳,不讓脫離家長出去露營,用水用電的安全等等,這個告知書是讓家長簽字後上交學校的。孩子如果在放假期間因為游泳而溺亡,應該就是家長的責任了,家長沒有看顧到位。其實討論責任都不是最重要的,關鍵是孩子的安全第一,生命重要。祝所有的孩子都健健康康地長大!

  • 8 # 與孩子成長

    假期裡,還是是在家,家長是監護人,當然是家長的責任,家長監護不到位,讓孩子到處跑,私自出去玩水游泳,家長沒負起監管責任。

    相關部門不能怕事,和稀泥,不作為,把這個責任牽扯成老師和學校的責任。那不變成相關部門也有責任。

  • 9 # 常耕不輟

    毫無疑問,假期的孩子安全家長是第一責任人!

    如今的形勢是,政府、學校、老師全員行動,各個路口設點守卡,各種宣傳鋪天蓋地,恨不能24小時都守著這些孩子。

    然而,悲劇依然難以避免,一條條鮮活的生命就此凋零,一次次慘痛的教訓讓人扼腕嘆息……

    應該來說,目前防溺水工作已經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措施之嚴,投入的人力物力之多,這是以前無法想象的。

    而老師們能做的呢?上戶宣傳,巡河巡塘,值班值守……

    問題出在哪兒了?個人以為就是家長職責不明,政府和學校過度攬責,導致家長的責任意識被削弱,導致家長存在僥倖心理。

    其實,政府和老師做的再多也不過是外力,遠不如家長主動承擔起監護責任這種內力來得有效。

    建議國家從立法方面,明確社會、學校、家庭的責任,不能只讓學校和政府單打獨鬥了。

  • 10 # 胡教頭

    我認為還是老師的責任,沒把孩子教育好,天天講,學生沒聽心裡去,就是是老師的責任。

    要不怎麼會有這麼無恥的問題?

  • 11 # s一粒粟

    假期裡孩子出現意外比如溺水,當然應該是家長的責任。即使在假期學校仍然每天重複防溺水教育等安全教育,家長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就應當教育孩子不要 在沒有大人監護的情況下去玩水,自己也應該抽出時間陪孩子去玩一玩,以滿足孩子的好奇心,避免孩子私自去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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