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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戀愛太苦了老子談過

    做人講良心,中華5千年的歷史,我們從小受的教育,都在教我們飲水思源,投桃報李,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

    而不是像你一樣花著人家的錢,耗著人家的青春,等翅膀硬了卻覺得男生配不上你,又當又立的事情別做。

    你是哪個城市的?告知一聲,免的其他好男兒受苦。

  • 2 # 一塵大師1

    人家供你上大學的時候 你應該想到你的幸福 ,現在大學生沒什麼稀罕 和以前的初中生區別不大 別把自己看太高

  • 3 # 拍向沙灘的浪

    你啥都損失,怎麼就犧牲幸福了。

    享受了男友對你付出的情,愛,還有經濟支援。

    不知道你付出了啥就犧牲了。

    趕快分開,別再禍害一個老實人。

  • 4 # 姑妄言之

    他那麼崇高,我估計他根本沒想過要強迫你同意他什麼,你隨意,這樣他會找到一個更好的,這樣對他也公平些~

  • 5 # 365天過好每一天

    看介紹說你上完高中家裡就想讓你結束學業步入社會,你不同意,家裡讓你自己積攢上大學的生活費用。然後你在暑假打工認識的男朋友,之後你男友一直供你讀大學,到你畢業上班,所以是你和你男朋友已經談了至少四五年了,你男朋友認識的時候是在奶茶店,還提到男友是初中畢業的。在你男朋友是這種學歷和工作的前提下,支援你供讀大學,說明你的男朋友一定是愛你的。只有真愛一個人,才會在對方困難的時候挺身而出,不顧一切地為對方付出。這份感情永遠難忘。

    你說你畢業上班之後,是做銷售工作的,工資是你男朋友的三倍,之後你男朋友經常打電話,翻微信查崗。這些變化說明你給你男朋友的安全感不夠,或者說是你自己心裡變化了,讓你男友感覺到了。在你上學的時候,你們之間的關係沒有發生變化,從你步入社會之後有了改變,說明所有問題都是你心理發生了改變的問題。

    最後你現在提分手是肯定不對的。你現在就像是從醜小鴨變白天鵝了,開始看不上之前的點點滴滴。你的男朋友是絕對喜歡你的,你可以冷靜思考下,在去做結果。

    我相信:善惡終有報,天道好輪迴。種善因得善果,一定可以收穫愛情的果實。

  • 6 # 要上岸的小白君君

    且不說耽擱,情最難還。

    一、犧牲自己,說明你不愛你的男朋友。

    愛是雙向奔赴。你既然用了犧牲這個詞,就說明了你的立場。和男朋友結婚你是痛苦的,別說什麼因為良心不安的屁話。

    二、你是自私的。

    你在接受到朋友資助你上學的時候,內心是什麼感覺呢?這男的離開你過不了還是非你不可?世界上這種男孩兒女孩兒都挺多。

    我一朋友,男生,也是農村出來的大學生,和他女朋友異地戀。女生讀研三年,男生就給她交了三年的學費,給她買蘋果手機,蘋果電腦,把自己能給的都給她。期間呢,這個男生也非常努力,非常上進,在一家挺不錯的國企做著技術人員。下班以後推掉所有聚會,甚至過年都沒有回家,一心一意在公司宿舍看書考研,就為了倆人能更進一步,功夫不負有心人,也如願考上了研究生。

    作為一個女生,我看著一個男生這樣子我確實還挺感動的。

    後來呢,女生研究生畢業了,死活不來男生的城市生活(四線城市),一定要就在省會城市。當然了,讀了研究生出來,底氣也足了,也更有資本了。

    我朋友呢就覺著既然愛了,就再多愛一點,就在工作,讀研,女朋友三者之間選擇了女朋友。我們都勸他要麼選擇工作要麼選擇繼續讀書。根據他女朋友的行為,我們感覺這事兒基本成不了。但他還是辭了工作,放棄了讀研的機會,去他女朋友的城市工作。

    事情到了這兒,總覺得女生應該滿足了吧,總能踏實在一起了吧。男生剛過去半年,唉,嫌棄人家沒錢了,要求在省會城市買兩套房。男生真是苦不堪言。現在處境挺尷尬的,女生要分手,工作回來也不行,讀書吧,現在28歲了,讀完書出來31歲了。就挺糾結,挺迷茫的。跟我們說的時候我們其實也預料到是這個結果了,但是還能怎麼辦呢?錢也不好意思要回來,時間也耽擱了。

    都說情出自願,事過無悔。

    好好的,你既然不喜歡人家,幹嘛接受別人那麼多的好,把人害的那麼慘呢?女朋友最好的年紀,男生難道就沒有嗎?

    做人還是得憑良心,年紀輕輕的,看東西咋就那麼現實。也不知道是怎麼心安理得的接受別人的好,再一腳把人登開,真是讓人心寒。

    題主好好的吧,也不知道啥原因,該還的情得還,不管啥原因,總不能讓人在你這兒折一輩子吧。

    還完情就趕緊麻溜的離開吧。在你最困難的時候願意供你讀書,說實話不管你倆成不成,你都還不起這個情。

  • 7 # jiestiv

    他的異常,是你的異常引起的。想想你自己做了哪些異常的事情。如果僅僅是你描述的工資是他的三倍引起,不具備說服力。他的這種反應是因為缺乏安全感,你的某些行為有沒有出格的?若確認是三倍引起,那你需要鼓勵他,讓他提升自己。

  • 8 # 努力生活的小麗

    這樣給你說,平白無故人家為什麼費勁全力供你上大學,除了父母沒有其他人有義務供你上大學的,要知恩圖報,不然就得等價交換,

  • 9 # 打擊笑以苛

    我身邊有個朋友,他供女朋友讀完書然後結婚生子,甜蜜幸福

  • 10 # 九州迅

    一個神經病,才會提出如此荒唐的問題。現在不願意了,你當初幹啥去了,當初為什麼要接受他的資助?當初接受他的資助,就說明你做好了嫁給他的準備,而且你也對外稱呼他為男友了。未結婚女子的男友,就是男朋友,未來可以與你結婚的男人。

  • 11 # 張老師硬筆書法課堂

    怎麼叫犧牲幸福,不明白,既然是男友,為你付出你就應該幸福啊,為啥叫犧牲,你如果不愛人家了,還接受人家的付出幹嘛,如果他一廂情願,你也要制止!否則良心過不去

  • 12 # 我誰與從

    親戚家的女兒小蘭就是男朋友供出來的大學生,也發生過這樣的事。

    小蘭家重男輕女,剛好她父母又生了兩個女兒一個兒子,父母就把弟弟當成了寶貝,想讓兩個女兒初中畢業就出去打工,供弟弟上學。

    小蘭是二女兒,她不願意像姐姐一樣聽父母的話輟學去打工。因為她喜歡學習,立志將來考大學。

    可是她初中畢業後,父母就說不讓她繼續上學了,為此小蘭以死相拼,父母才同意她上到高中畢業。

    可小蘭的目標是上大學,高中畢業後她肯定要接著上。所以,高中三年她非常努力,決心考一所好大學。

    高考成績下來了,她考得果然不錯,估計能考上一所好大學。

    但她父母說,她就是考上清華大學,家裡也不會供她上。

    整個暑假,她都在打工,為自己掙學費。但錄取通知書來了,她一點都高興不起來,雖然她考上了985大學,但沒有學費,她怎麼去上啊?

    她跑遍了所有親戚,借遍了所有能借的人也只借了很少一點錢。

    她姑姑看她實在太難了,就給她出了一個主意,她說讓她找個家庭條件好的男朋友,讓男方家供她上學。但她大學畢業後一定要和人家結婚,不能忘恩負義。

    小蘭說哪裡有這樣的人呀?姑姑說只要她同意,物件她負責找。

    後來,姑姑給她介紹了一個高中畢業後沒有考上大學的小夥子,小夥子22歲,大小蘭三歲,當時他一直在外面打工。兩個人見面後,都沒有意見,就這樣說定了。小夥子很快就給了小蘭兩萬塊錢,說以後不夠了,他隨時再給她。

    說實話,小蘭當時感激不盡,她說她一定不會辜負他。

    她的未婚夫姓鄭,我們就稱他小鄭吧。在小鄭的資助小,小蘭順利地走進了大學。

    小鄭是非常喜歡小蘭的,為了幫助小蘭,也為了增進兩個人的感情,小蘭在西安上大學,小鄭也就到西安打工了。

    四年的時間很快就過去了。這四年,由於有小鄭的資助,小蘭過的可以說是非常幸福的。因為小鄭寵她、愛她,他掙的錢基本上都為小蘭花了。他讓小蘭上了一個富足的大學。

    臨近畢業,小蘭決定到深圳工作,小鄭支援她,決定和她一起到深圳。

    兩個人是一起從西安到深圳的。到了深圳,他們第一件事就是租房子。

    租好房子後,小蘭去報到,小鄭去找工作。但小蘭下班回來後,告訴小鄭說她不想和小鄭一起住了,她想和同事合租房子。

    小鄭本想很快就和小蘭結婚的,沒想到她忽然要這樣做,他以為她條件好了,嫌棄自己了。但小蘭說不是她嫌棄他,而是自己對同事說自己未婚沒有男朋友,同事就要求與她合租房子,她不好意思推辭。

    小鄭很氣憤,他認為小蘭肯定是不想和他結婚了,如果想和他結婚,怎麼會告訴別人說自己沒有男朋友?他咽不下這口氣,決定第二天和小蘭一起去她的單位,他要讓小蘭單位的人都知道,他就是小蘭的男朋友,而且已經和她一起同居了。

    小蘭堅決不同意,她說如果他那樣做,她就一頭撞死了。兩個人吵了一架,最後小鄭決定不去她單位了,但她必須繼續和自己一起住。小蘭同意了。

    小蘭上班後對單位同事說,她已經和一個同鄉合租房子了,不能和她合租了。她以前也的確是那麼說的,因為她已經來了好幾天了,不可能沒有地方住。

    小蘭工作後,第一個月的工資就有一萬塊,比小鄭多多了,他心裡很快就有了自卑感。非常擔心小蘭拋棄他。為了讓他放心,小蘭把工資卡交給他保管,自己只留一點零花錢。

    其實,小蘭真的不是想拋棄他,她是不願意讓同事們知道自己找了一個農民工,怕大家看不起她,影響她以後的發展。她這種想法已經對小鄭說過好幾次了,但小鄭不相信。他說只要兩個人結婚生了孩子,他就放心了。

    但小蘭堅決不同意這麼早生孩子,她想讓自己幹出點成績來,才結婚生子。

    小鄭說不動小蘭,就三番五次求助於小蘭的姑姑,他說小蘭可能看不上他了,一直不同意和他結婚。他這麼多年的辛苦都給了小蘭了,如果小蘭拋棄他,就把他坑慘了。

    小蘭的姑姑也不理解小蘭,她警告小蘭不要做違背良心的事,如果那樣,他們一家人都就沒臉見人了。

    小蘭向姑姑保證,她一定會和小鄭結婚的,只是不想這麼早。她說她一旦結婚生孩子,她就沒有希望了。因為她和別人不同,她要養家,她不能指望男人,所以必須依靠自己。小鄭對她的恩情她不會忘記的。

    其實小蘭心裡是有矛盾的,大學的時候,就有同學追求過她,因為小鄭,她拒絕了。現在工作了,周圍的同事也有對她有好感的,只因為她不給對方機會,所以人家對她也都是敬而遠之。

    她擔心自己把真相說出去,自己這隻白天鵝會忽然變成醜小鴨,會變成別人茶餘飯後的笑話。

    有一年,小蘭和小鄭一起回家過年,在姑姑的強烈要求下,小蘭和小鄭在老家領了結婚證,並在老家舉辦了婚禮。婚禮上,小蘭的父母和我們這些親戚都對小鄭表示了感謝。小蘭也表示一輩子和小鄭不離不棄,白頭到老。

    據說小蘭回去後對同事說,她和一個自己的小學老師結婚了,因為小學老師對自己幫助太大了。

    現在,小蘭和小鄭已經在深圳買房子了,他們的女兒也已經降生了。

    我有一次問過她,為什麼那麼不願意和小鄭結婚?她不好意思地笑了說,那個時候太年輕,虛榮心太重了,主要就是有自卑感,怕別人看不起她。

    她說她現在想開了,感覺和小鄭一起生活很不錯,因為小鄭非常珍惜她,從來沒有和她打過架,知道讓著她。比起那些動不動就離婚的人,她非常知足了。

    小蘭說,她有幾個同事,已經三十五六歲了,還沒有男朋友,和她們比,她已經非常滿意了。

    所以說,不要輕易丟掉曾經幫助過你的人,希望題主也不要胡思亂想了,還是和幫助過你的人結婚吧!不然你自己的良心會不得安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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