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詐騙犯罪辯護金翰明

    不起訴的案件能不能申請國家賠償,關鍵是看檢察院作出的是哪一種不起訴決定。

    法律規定的不起訴共有三種類型:法定不起訴、酌定不起訴、證據不足不起訴。

    第一,法定不起訴包括7種情形:1.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的;2. 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3.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4.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5.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7.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司法實務中,出現後面的3、4、5、6、7幾種情形而作出“法定不起訴”的案件是極少數的,絕大部分的法定不起訴案件都是屬於“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這兩種情況下,當事人實質上都屬於無罪,故是需要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

    第二,酌定不起訴。酌定不起訴通俗的解釋是:當事人是有實施犯罪行為的,但是綜合全案的事實、證據等相關情況,檢察院認為“犯罪情節輕微”,可以酌情不予追究刑事責任,故作出“酌定”的不起訴決定。由此可見,酌定不起訴的案件,當事人實際上是有罪的,能夠不起訴已經是檢察院“寬大處理”,此時能夠不起訴已經很難得,當事人就不用再“異想天開”的考慮什麼國家賠償了。

    第三,證據不足不起訴。為什麼會有證據不足不起訴?由於刑事案件證明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在檢察院,檢察院審查案件的證據後,發現案件的證據不足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未達到“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證明標準。故作出該類“證據不足不起訴”的決定。

    按照刑法及刑事訴訟法的精神,在案證據不能證明當事人有罪,當事人應當是無罪的,有權申請國家賠償。但是司法實務中,當事人對證據不足不起訴的國家賠償申請不能過於“偏執”。因為證據不足屬於一種模稜兩可的狀態,換言之,如果證據充足了,辦案機關仍是可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你可以理解在部分刑事案件中,證據不足屬於辦案機關的“保留節目”。

    我們就處理過類似的案件,檢察院對當事人作出證據不足不起訴決定後,我們詳細告知了當事人申請國家賠償的風險,但因為案件的特殊性,當事人執意要提出賠償申請,後來辦案機關又重新啟動了調查程式。

  • 2 # 唐先明75443043

    依我之見:‘’犯事被拘留逮捕,檢察院作不起訴決定‘’,是否國家賠償須根據不起訴決定的‘’罪與非罪‘’的性質而定。

    一,國家賠償的前提條件是司法機關(公安丶檢察丶法院)在刑事訴訟中錯誤立案拘留偵查丶錯誤批捕逮捕丶起訴丶錯誤審判定罪量刑一一透過刑事訴訟對‘’沒有犯事‘’之公民錯誤地剝奪人身自由,或者錯誤地對公民合法財產採取查封丶凍結丶扣押丶變賣方法違法損害合法財產,經法定程式確認後具體的辦案機關依據在所涉及的辦案階段對人身自由的錯誤羈押丶或財產的錯誤處置依法予以國家賠償。

    二,‘’犯事被拘留逮捕‘’,意味著辦案機關對其‘’拘留‘’並非空穴來風丶無事生非,而是如同提問者所述‘’犯事‘’,即實施了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並經檢察機關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存在丶且其行為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和‘’個人人身危險性‘’(兩危性)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才批准對其逮捕。

    三,那麼,檢察院作‘’不起訴決定‘’是否就一定是辦錯了案而必須對‘’拘留逮捕‘’羈押犯罪嫌疑人作出國家賠償嗎?

    依我之見:必須依據檢察機關所作‘’不起訴決定‘’的性質來確定是否應對其‘’拘留逮捕‘’剝奪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刑事強制措施進行國家賠償。

    (1),如果檢察機關根據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經審查認為事實不清丶證據不足、合理懷疑沒有排除,並兩次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後仍然不符合起訴證據標準,依法作出事實不清丶證據不足的‘’存疑不起訴‘’。根據‘’疑罪從無‘’的尊重和保障人權的現代法治原則,檢察機關一旦對‘’犯事‘’的行為人作出‘’存疑不起訴決定‘’,依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對錯誤拘留丶檢察機關錯誤批准逮捕的司法行為給予‘’犯事‘’的當事人分別國家賠償。

    (2),如果‘’犯事‘’的當事人,犯事後所犯之罪較輕有重大立功表現丶或者所犯之罪系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或財產權利,根據全華人大透過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新增加的‘’公訴案件刑事和解程式‘’的規定:民間糾紛引起的刑法分則第四丶五章所涉罪名最高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除過失職務犯罪以外的過失犯罪,在辦案機關主持下達成刑事和解丶求得受害人諒解並賠償全部損失,檢察機關以‘’犯事‘’的犯罪嫌疑人己構成犯罪而具有減輕丶免除刑事處罰,依法作出‘’酌定不起訴決定‘’,又被稱為‘’微罪不起訴決定‘’,這種檢察機關作出有罪不起訴依法不能對被不起訴人因‘’犯事拘留逮捕‘’剝奪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國家賠償。

    (3),如果當事人‘’犯事‘’後被採取‘’拘留逮捕‘’強制措施,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經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審查認為當事人‘’犯事‘’的行為已過追訴時效的丶告訴才處理的丶被特She的丶當事人自己偽造證據作虛假供述…等等,雖然檢察機關最終作出的‘’不起訴決定‘’,依《國家賠償法》之規定,當事人這種犯事被拘留逮捕也依法不予國家賠償。

  • 3 # 江湖甚好

    不請自來,你的問題我的理解,是檢察院批捕以後,在審查起訴階段,被檢察院決定不起訴而釋放,那麼問題來了,檢察院做出不起訴是分三種情況,第一法定不起訴,即沒有構成犯罪,說白點就是沒有犯罪,被錯誤逮捕,第二是存疑不起訴,即因證據不足,沒有形成證據鍵條,經退回補充偵查後仍然證據不足的,由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第三條是酌定不起訴,是因犯罪情節顯著輕微,不認為是犯罪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農村的小夥子剛大學畢業,家裡沒錢沒勢,上班工資很低,又想娶媳婦買車買房應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