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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渝鄉重慶小周

    按照全區的統一規定,自2月9日企業陸續復產復工以來,各企業和勞動者反映勞動用工、工資待遇和社會保險等問題較為突出。為進一步幫助企業瞭解、掌握新寇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人力社保相關政策,永川人社局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國家人社部和市人力社保局近期出臺的有關檔案精神,對近期企業和勞動者反映的突出問題作了一定的詮釋,以供參考。

    就業創業類

    疫情防控期間

    求職者透過何種方式可以找工作?

    疫情防控期間

    想參加技能提升培訓怎麼辦?

    根據市人力社保局下發《關於做好技能提升行動線上培訓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20〕28號)規定,我區已廣泛推行線上培訓,區內各職業培訓機構已透過自有網站和第三方培訓平臺搭建線上培訓課堂, 透過線上直播、影片錄播、實時互動、課中答題、課後考核等進行培訓。

    疫情期間

    就業有些什麼補貼政策?

    一是援企穩崗返還政策: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中小企業,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足額繳納2019年度社會保險費;2019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超過2019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申報時,失業保險參保人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人數不超過本企業2019年底失業保險參保人數的20%,失業保險參保人數30人以上的企業裁員人數不超過本企業2019年底失業保險參保人數的5.5%,可享受援企穩崗返還政策(嚴重失信企業不納入發放範圍)。返還標準按3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50%確定。 計算方式:2019年度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含補繳的歷史欠費及一次性躉交、計提費用)÷12*3*50%。

    二是見習補貼政策:經審批了的見習基地 參照我市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第一檔1800元,為見習人員發放不低於該標準的基本生活費,並辦理每人不低於100元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就業見習補貼按見習人員每人每月1300元的標準補助見習基地,補貼期限與見習期限一致,最長不超過12個月。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補貼按每人100元標準一次性補助見習基地。

    三是信產補貼政策:對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職業院校的送工單位向“6+2”市級重點電子智慧終端企業區內配套企業招工輸送人員, 連續工作滿30天及以上的,按平均500元/人·30天標準給予送工單位每次最長不超過90天的補貼,每年每人最多享受兩次補貼。對於連續工作超過 90 天的,視為再次入職。

    社會保險類

    諮詢回覆

    疫情期間

    企業能否減免社會保險費?

    2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以減輕疫情對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的影響,使企業恢復生產後有一個緩衝期。

    參保單位和個人不能及時辦理社會保險怎麼辦?

    根據《重慶市社會保險局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社會保險經辦有關工作的通知》(渝社險〔2020〕3號)規定:參保單位和個人可逾期辦理自2020年1月21日起的參保登記、人員增減、工資總額申報、補繳申請、養老保險關係轉移、個人身份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停保續保等業務(工傷保險可透過原預申報方式先行報送人員增減情況,從預申報之日計算工傷保險參保時間並按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待疫期解除後補報增減人員詳細資料),逾期辦理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 在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按規定完成補辦手續後進行繳費清算。

    關於個人如何延期辦理社保?

    根據《重慶市社會保險局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社會保險經辦有關工作的通知》(渝社險〔2020〕3號)檔案規定:個人身份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因疫情影響未能及時辦理參保的, 可在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補辦,補繳2020年1月至補辦期間費用。疫情期間達齡尚未辦理領待手續的人員,可在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按規定申請補繳達齡前的養老保險。退休稽核、待遇核定(包含特殊工種退休)等經辦業務確因疫情原因可延期辦理,不影響退休人員相關待遇的享受。

    在疫情期間欠工傷保險費的

    在這期間發生工傷能否報銷工傷保險待遇?

    按《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4個部門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社會保險費緩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20〕7號)規定, 企業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無欠費的,對2020年第一季度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自行選擇繳納時間,最遲可在2020年4月30日之前繳納,延緩繳費期間不收滯納金,不影響參保人員正常享受工傷待遇。

    如何在網上進行養老待遇資格認證?

    根據《重慶市人力社保局辦公室關於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社會保險經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發〔2020〕7號)規定: 在疫情防控期間,辦事群眾可下載安裝“重慶掌上12333”並進行線上認證,對於領取待遇人員未按期辦理資格認證的,不暫停待遇的發放。

    勞動關係類

    諮詢回覆

    春節延長假上班,工資怎麼算?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根據人社部等7日印發《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係支援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明確, 對在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指導企業應先安排補休,對不能安排補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疫情期間職工工資如何發放?

    人社部印發《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明電[2020]5號)明確規定:新冠病毒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 企業應當支付其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對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靈活用工形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不低於勞動合同履行地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的70%執行。

    疫情期間仲裁時效如何計算?

    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難以按法定時限審理案件的,可相應 順延審理期限。

    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在新冠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期間,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冠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冠病毒肺炎死亡的,是否可認定為工傷?

    根據人社部、財政部、國家衛健委印發的《關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冠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規定:在新冠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冠病毒感肺炎或因感染新冠病毒肺炎死亡的, 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另外,區人力社保局已經開通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工傷保障綠色通道,優先稽核支付相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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