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交通事故等級根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列車脫軌輛數、中斷鐵路行車時間等情形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一、特別重大事故構成條件:
列車發生衝突、脫軌、火災、爆炸或調車作業(包括機車車輛整備作業)發生衝突、脫軌,造成下列後果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事故:
1、人員死亡50人及以上。
2、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以上。
二、發生特別重大事故以及重大、大事故時,按下列規定通報:
在區間發生時,由運轉車長(無運轉車長時為司機)立即報告分局(無分局的為鐵路局,以下同)列車排程員。如不可能,則報告最近車站值班員,轉報分局列車排程員。在站內或段管線內發生時,由站、段長直接報告分局列車排程員。報告事項如下:
1、發生的月、日、時、分。
2、發生的地點(線別、站名,或區間、公里、米)。
3、列車車次、種類、機車型號、牽引輛數、噸數、計長、關係人姓名。
4、事故概況及原因的初步判斷。
5、人員傷亡情況及機車、車輛、線路損壞情況。
6、雙線區間是否影響另一線。
7、是否需要救護車、救援列車或起重機。
鐵路交通事故等級根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列車脫軌輛數、中斷鐵路行車時間等情形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一、特別重大事故構成條件:
列車發生衝突、脫軌、火災、爆炸或調車作業(包括機車車輛整備作業)發生衝突、脫軌,造成下列後果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事故:
1、人員死亡50人及以上。
2、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以上。
二、發生特別重大事故以及重大、大事故時,按下列規定通報:
在區間發生時,由運轉車長(無運轉車長時為司機)立即報告分局(無分局的為鐵路局,以下同)列車排程員。如不可能,則報告最近車站值班員,轉報分局列車排程員。在站內或段管線內發生時,由站、段長直接報告分局列車排程員。報告事項如下:
1、發生的月、日、時、分。
2、發生的地點(線別、站名,或區間、公里、米)。
3、列車車次、種類、機車型號、牽引輛數、噸數、計長、關係人姓名。
4、事故概況及原因的初步判斷。
5、人員傷亡情況及機車、車輛、線路損壞情況。
6、雙線區間是否影響另一線。
7、是否需要救護車、救援列車或起重機。